旧约 - 申命记(Deuteronomy)第17章

有任何残缺或瑕疵的牛羊,不可祭献给上主你的天主,因为这为上主你的天主是可憎恶的事。
在你中间,即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一座城内,若发见一个男人或女人,做了上主你的天主眼中视为恶的事,违犯了他的盟约,
去事奉敬拜其他的神,或太阳,或月亮,或任何天象,反对我所吩咐的事;
如果有人告诉了你,你一听说,就应详细调查。如果实有其事,真在以色列中做了这种可恶的事,
就将那做这种恶事的男人或女人,带到城门外,用石头砸死他们。
根据两个或叁个见证的口供,即可将这该死的人处以死刑;根据一个见证的口供,却不可处以死刑。
见证人应先下手,然後众人 下手将他处死:如此由你中间铲除了这邪恶。
若在你城镇内发生了诉讼案件:或是杀人,或是争讼,或是殴伤,而又是你难以处决的案件,你应起来上到上主你的天主所选的地方,
去见肋未司祭和那在职的判官,询问他们,他们要指教你怎样判断这案件。
你应依照他们在上主所选的地方,有关那案件指教你的话去执行;凡他们教训你的,应完全遵行。
应全依照他们给你的指导,告诉你的判断去执行;对他们告诉你的定案,不可偏左偏右。
若有人擅自行事,不听从那侍立於上主你的天主前供职的司祭,或不听从判官,应把这人处死。如此你由以色列中铲除了这邪恶;
民众听见了,必都害怕,再不敢擅自行事。
当你进入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土地,占据了那地,安住在那里以後,你如说:「我愿照我四周的各民族,设立一位君王统治我,」
你应将上主你的天主所拣选的人,立为你的君王。应由你兄弟中立一人,作你的君王,不可让不属你兄弟的外方人统治你。
但是,不可许他养许多马,免得他叫人民回到埃及去买马,因为上主曾对你们说过:「你们不可再回到那条路上去;」
也不可许他有许多妻妾,免得他的心迷於邪途;也不可许他过於积蓄金银。
几时他登上了王位,依照肋未司祭处所存的法律书,给他抄写一本,
叫他带在身边一生天天阅读,好使他学习敬畏上主他的天主,谨守遵行这法律上的一切话和这些规则。
如此他可避免对自己的同胞心高气傲,偏离这些诫命,好使他和他的子孙在以色列中间久居王位。
申命记第十七章   第 17 章 

  申 17:1> 什么是我上好的?我让神任意使用吗? 

  17:1 摩西把这个命令列于此,可能因为有些以色列人将有残疾的牛羊作为祭牲献给神。人常常受试探,希望少给神,以为没有人知道真相。奉献的态度显明我们的优先取向。将剩下的献给神,表示神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重要。你要让神优先使用你的金钱、时间、才能,如此才算尊崇祂。 

  申 17:6-7> 怎样防止人出于害人利己的心作假证? 

  17:6-7 不可单凭一个证人的见证就将人处死,必须有两三个证人作证,才可以定人的死罪,用石头打死。要将被定罪的人带到城外,由见证人先向他投掷大石,路过之人接着也可向他投石。将拜偶像的人处死,这种制度就是将“这种恶从以色列人中除去”。这两种方式能保护被告,首先,规定要有多名证人,以防止人出于私仇而作“假见证”;第二,它规定原告要首先向犯人掷石,这可使他们三思是否作不公平的控告。 

  申 17:14-20> 神认同以色列人立王了吗? 

  17:14-20 神并未叫以色列人立王来治理他们的国家。实际上,神不同意他们这样的想法,因为祂就是他们的王,百姓应当顺服祂、跟从祂。但是神知道,将来有一日,百姓会有自私的意图,想立一个王──使他们像周围各国一样(参撒上 8:1-22 )。他们若坚持立王,就必须选择合适的人。所以神将这些条例列出,既为百姓的好处,使他们知道怎样选择,并且也是为王本身着想,使他照神的律法来领导百姓。 

  申 17:16-17> 以色列的君王遵行这些吩咐没有?结果如何? 

  17:16-17 以色列君王都未留心这个警告,结果自取败亡。神使所罗门诸事亨通,但是他在富足以后,就建立强大的军队,娶了许多妻妾,他的心也偏离了神(参王上 11 : 1-10 )。他犯罪导致以色列的不顺服、使国家分裂和百姓被掳。 

  申 17:18-20> “平生诵读”,“谨守遵行”岂只是对以色列君王的要求?不也是在对我说吗?只是我…… 

  17:18-20 以色列人所选出的君王,必须爱慕神的话语──圣经。他必须( 1 )为自己抄录一本律法书,供他个人使用(那是古时的摩西五经);( 2 )将这书妥为保存;( 3 )每天诵读;( 4 )完全顺服神的话语。他这样行就能尊敬神,不至心高气傲,看不起别人或在富足强盛的时候忽略神。不阅读神的话语,我们就不能明白神的旨意;除非经常阅读、默想祂的话语,不然圣经对我们就毫无用处。现代人容易得到圣经,因此不难获得古时以色列君王的智慧之源,而更大的挑战,是依照圣经的指示去行。──《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