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申命记(Deuteronomy)第17章

凡有残疾,或有什么恶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 神,因为这是耶和华你 神所憎恶的。
在你们中间,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诸城中,无论哪座城里,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华你 神眼中看为恶的事,违背了他的约,
去事奉敬拜别神,或拜日头,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有人告诉你,你也听见了,就要细细地探听;果然是真,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你就要将行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外,用石头将他打死。
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
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你城中若起了争讼的事,或因流血,或因争竞,或因殴打,是你难断的案件,你就当起来,往耶和华你 神所选择的地方,
去见祭司利未人,并当时的审判官,求问他们,他们必将判语指示你。
他们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语,你必照着他们所指教你的一切话谨守遵行。
要按他们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们所断定的去行,他们所指示你的判语,你不可偏离左右。
若有人擅敢不听从那侍立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的祭司,或不听从审判官,那人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众百姓都要听见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到了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时候,若说:‘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围的国一样。’
你总要立耶和华你 神所拣选的人为王,必从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为王。
只是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加添他的马匹,因耶和华曾吩咐你们说:‘不可再回那条路去。’
他也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
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
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 神,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气傲,偏左偏右,离了这诫命。这样,他和他的子孙,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国位上年长日久。
申命记第十七章   第 17 章 

  申 17:1> 什么是我上好的?我让神任意使用吗? 

  17:1 摩西把这个命令列于此,可能因为有些以色列人将有残疾的牛羊作为祭牲献给神。人常常受试探,希望少给神,以为没有人知道真相。奉献的态度显明我们的优先取向。将剩下的献给神,表示神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重要。你要让神优先使用你的金钱、时间、才能,如此才算尊崇祂。 

  申 17:6-7> 怎样防止人出于害人利己的心作假证? 

  17:6-7 不可单凭一个证人的见证就将人处死,必须有两三个证人作证,才可以定人的死罪,用石头打死。要将被定罪的人带到城外,由见证人先向他投掷大石,路过之人接着也可向他投石。将拜偶像的人处死,这种制度就是将“这种恶从以色列人中除去”。这两种方式能保护被告,首先,规定要有多名证人,以防止人出于私仇而作“假见证”;第二,它规定原告要首先向犯人掷石,这可使他们三思是否作不公平的控告。 

  申 17:14-20> 神认同以色列人立王了吗? 

  17:14-20 神并未叫以色列人立王来治理他们的国家。实际上,神不同意他们这样的想法,因为祂就是他们的王,百姓应当顺服祂、跟从祂。但是神知道,将来有一日,百姓会有自私的意图,想立一个王──使他们像周围各国一样(参撒上 8:1-22 )。他们若坚持立王,就必须选择合适的人。所以神将这些条例列出,既为百姓的好处,使他们知道怎样选择,并且也是为王本身着想,使他照神的律法来领导百姓。 

  申 17:16-17> 以色列的君王遵行这些吩咐没有?结果如何? 

  17:16-17 以色列君王都未留心这个警告,结果自取败亡。神使所罗门诸事亨通,但是他在富足以后,就建立强大的军队,娶了许多妻妾,他的心也偏离了神(参王上 11 : 1-10 )。他犯罪导致以色列的不顺服、使国家分裂和百姓被掳。 

  申 17:18-20> “平生诵读”,“谨守遵行”岂只是对以色列君王的要求?不也是在对我说吗?只是我…… 

  17:18-20 以色列人所选出的君王,必须爱慕神的话语──圣经。他必须( 1 )为自己抄录一本律法书,供他个人使用(那是古时的摩西五经);( 2 )将这书妥为保存;( 3 )每天诵读;( 4 )完全顺服神的话语。他这样行就能尊敬神,不至心高气傲,看不起别人或在富足强盛的时候忽略神。不阅读神的话语,我们就不能明白神的旨意;除非经常阅读、默想祂的话语,不然圣经对我们就毫无用处。现代人容易得到圣经,因此不难获得古时以色列君王的智慧之源,而更大的挑战,是依照圣经的指示去行。──《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