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五章
第 5 章
利 5:4> 你曾否起誓要做或不做某事,以后才发觉自己所应承的是何等的愚昧?
5:4 神要祂的百姓信守诺言,即使难以履行,也不可背誓。主耶稣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 5:37 ),警告人不要随便起誓(指许下诺言或誓愿)。我们的话要说了算数,如果觉得必须以起誓来保证所应许的话,反而表示不够真诚;只有导致犯罪的诺言才不应遵守。有智慧有节制的人,不会草率应许别人。
利 5:5> 主已为我献上挽回祭,那我就不用再认罪了吧?……
5:5 献祭的人若不肯悔改认罪,他献什么祭物都不能除去罪。因为主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我们现在不再需要以牲畜献祭,但是认罪仍是不可少的,因为惟有认罪才表明认清罪恶,也表明神是圣洁的,我们在祂面前谦卑,愿意离弃罪(参诗 51:16-17 )。假使我们不肯悔改跟随主耶稣,祂的死对我们就不能产生功效。正如注射医治危险病症的药物一样,药液必须注射进入血液,才能有效。
利 5:14-19> 赎愆祭是处理什么罪的?我若损坏人家的物,只说声“对不起”就行了吗?
5:14-19 赎愆祭是处理因不慎玷污了圣物所犯的罪,如人玷污了会幕或祭司的工作,也包括在无意之中得罪了别人,不管是哪种情况,人都应当献一只毫无残缺的公绵羊作赎愆祭;另外要为他所玷污的圣物,多加五分之一的赔偿。现在,基督的死虽然使我们不再需要献赎愆祭,但对于所伤害的人,仍应当如数赔偿。──《灵修版圣经注释》
利未记第五至六章
赎愆祭(五 1 ~六 7 )
利未记四章论赎罪方法,本段指示怎样省察计算罪,同时应如何在神恩典中衡量罪的实在影响。
.人人都有犯罪的机会──约翰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一 8 )犯罪不等于抵触国法家规,本段圣经道出罪的普遍性和类别。
① 未尽全力的罪(五 \cs16 1 ~ 5 ):这包括几方面:
A. 不尽本分,例如应作见证而不肯挺身而出;
B. 不够谨慎,例如行动疏忽,染了污秽;
C. 不愿约束,例如未详细考虑寻求就随便起誓。
② 不尊重神的罪(五 15 ):“圣物”在利未记中是指一些分别为圣重归神而祭司或利未人可享用之物,怎样误犯虽没交待,相信乃随便处理圣物或忽略奉献应归给神之物。这也许就是 17 节所说的,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事,虽不是存心触犯,总显出对神话语的漫不经心,是不尊重神的表现。
③ 干犯神的罪(六 1 ~ 3 ):对人的不忠实及诡诈行为都是干犯神。
.人人都有可能获赦罪恩典──保罗说:“只是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五 20 )赎罪祭预表耶稣基督的救恩不但能赦免一切罪,也临到一切诚心悔改信靠神的人。赎罪祭通常需杀羊,而牛羊为值钱牲口,普罗大众不易负担。为了不容经济能力成为蒙恩的障碍,神准许人按其能力,用雀鸟甚至细面代替羊羔,使一切罪人都能得救恩(五 7 ~ 13 )。虽如此,神赦罪的恩典并不抵消犯罪引致的社会后果,深文理译本将赎愆祭译作补过祭,说明人犯罪必定引致损失,自己除了要付献祭物品外,还得偿还神或人的损失,并加上五分一为补偿,犯罪总招致神和人蒙亏损。
思想 知而隐瞒,是罪;不为真实作见证,也是罪,从而想想你对神可有亏欠呢?──《新旧约辅读》
中保(上)(六 8 ~ 23 )
利未记是讲论人怎样与神相交,首五章的几个献祭,重如何表达真挚信托,认清正常关系的障碍及解除之法,而献祭过程不可缺少之人物,就是神所设立的中保祭司。亚伦体系的祭司预表将来道成肉身,神人间唯一中保的耶稣,同 时也是 君尊祭司身分的新约信徒之榜样。从祭司处理燔祭与素祭的指示中,可得到几点教训:
.火要常常烧──讲论燔祭的处理( 8 ~ 13 ),本段三次指明火要常常烧,并且强调献燔祭是“从晚上到天亮”( 9 ),表明真正的奉献乃是一生全时间的事奉。甘心乐意的意愿还需经常挑旺,使火长燃,再加上坚忍警醒,才能使燔祭和火在夜深疲乏时不致熄灭。这正如保罗的劝勉,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罗十二 11 )。
.穿上细麻衣服──圣经常以衣服比喻信仰的外表,祭司献祭时必须穿上细麻衣服( 10 ),除了仪表庄重端正外,更表明事奉圣洁的神必须“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四 24 )
.成圣基础教训──“成圣”是利未记的钥字,也是本书在圣经中最突出的神学教训,在指示祭司处理素祭的段落中( 14 ~ 23 )出现了好几次,提供本书第一个成圣的教训。
① 只有属神的人才能成圣,只有亚伦子孙可因圣物成圣( 18 );
② 成圣是神的恩典,是神赐的分( 17 )。所以成圣不是行为的改善,而是属灵地位的转变,从罪诅转变到神圣的国度里;
③ 成圣是正常社交。祭司从奉献者接受素祭的供奉,是至圣及合理的行动,提醒信徒虽然施比受更有福,但不应畏惧或犹疑接受爱心帮助──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林前四 7 )
思想 神特选亚伦为大祭司,赐他事奉的位分;神也赐你祭司的尊位,你有作神祭司的条件和心志吗?
中保(下)(六 24 ~七 10 )
圣经清楚说明,旧约的赎罪祭和赎愆祭预表新约耶稣基督所完成的救恩:“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 3 ~ 4 )基督同时是赎罪的祭牲和献祭的祭司,本段圣经给予祭司的指示,也是预指中保基督怎样接受和处理信徒献上的赎罪悔改行动。
.重修旧好──流血象征生命代赎,付上罪价(十七 11 )。人的罪恶污染了祭牲的血,凡被血所触的东西也变成污秽,必须洁净或弃掉。一旦倾倒,象征罪污在祭坛下消除,祭牲的其余部分都不带罪。所以祭司在会幕圣处吃祭牲的肉(六 26 、七 6 ),不是承受人的罪,而是喜乐地接受蒙除罪者的奉献,象征神人间的隔膜消除,重修旧好。
.积极悔改──肥尾巴、脂油和腰子是动物最丰满甘美的部分,将这些烧在坛上归神,表示真正的赎罪,不单只解决罪的后果,还得生命更新,改变人生方向归向神,将最美好的奉献,为神而活。“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罗六 13 )
.完全归属──“凡摸这祭肉的要成为圣”(六 27 ),接触救恩预表的祭肉,尚且能因祭牲之死成圣,何况接受伟大无比的救主,岂不更与基督的复活形状联合!献祭物的祭司,无论为谁奉献,要亲自得他所献那燔祭牲的皮(七 8 )。同样救赎我们的基督,亦理当获得我们的敬拜和委身。“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罗六 5 、 19 ~ 20 )──《新旧约辅读》
利未记 第五章 注释
1-4 必须献赎罪祭的过犯
这包括在法庭上不说真话,摸到不洁净的东西,以及随意发誓。
2「不洁的」:参11-15章。
3「别人的污秽」:出自别人身体的污秽东西。
5-13 补充有关赎罪祭的供物
指出平民犯罪,应献上母绵羊或母山羊;如果财力不够,可献上两只斑鸠或鸽子;若买不起斑鸠或鸽子,则可用细面粉代替。
7「两只」:因为献鸟类的时候,不能把鸟的脂油除下,故须献上两只;一只全烧在坛上,另一只则归祭司享用。
11「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藉此和素祭有所分别。
5:14-6:7 赎愆祭
赎愆祭的特徵是要为所犯的罪赔偿,而受害者的损失通常都是可以计算的,并且赔偿必须在献祭之前完成。由於罪恶有属灵方面及社会方
面的双重意义,故犯罪不单影响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也同时影响了人与人的关系;赎愆祭乃是要满足人对神及对人的亏欠。
罪例( 5:15, 17; 6:2-3)
这包括两方面:
1 在神的圣物上误犯了罪,偷取属於神的东西(什一捐 ,
头生供 物),没有交给祭司。
2 对邻舍行了诡诈或损害了同族人。
供物( 5:15, 18; 6:6)
在每一件事中,所献的供物都必须是没有残疾的公绵羊。
15「按圣所的舍客勒」:犹太传统解释一只羊羔价值至少是两舍客勒。
礼仪( 5:15-16, 18-19; 6:4-7)
礼仪之前,犯罪的人必须清偿所犯的差错另加五分之一,此另加的赔偿一方面是补偿合法物主的损失,另一方面则作为犯罪者的刑罚。上
文罪例中,前者的合法物主是祭司,後者则是受害的邻舍。
思想问题(第 4, 5章)
1 「误犯了罪」是指无心之失,并非蓄意犯罪敌挡神;连这些罪也 要求神赦免,可见神对罪的看法是怎样的?
2 神给予献赎罪祭者什麽应许?参 4:20, 26, 31, 35。
新约信徒有赦罪的确据麽?参约 11:9。
3 为何祭司犯罪会影响百姓,使他们也陷在罪里( 4:3)?
这给今天的属灵领袖什麽警惕?
4 为何不同身分的人要献上不同的赎罪祭牲?
这是否表示身分愈卑微的人犯罪愈不要紧?
5 赎罪祭不只赎罪,也洁净崇拜的地方;今日信众在崇拜中认罪是否有类似作用?
6 昔日神的百姓如亏欠神的供物必须献上赎愆祭,另作赔偿。
( 5:15, 17)
利未记第五至六章
上帝的赦免(四 13- 五 13 )
但普通人也会像祭司一样犯罪,因此,如果百姓无意中犯了罪,也要求一个同样的仪节,只是要在圣所以外实行。我们由第二十节得知,罪是人的 行动 ,因此祭司要举行这动作,使百姓得救赎,并且使他们得赦免。
使得救赎 这话的意思是(甲) 为一项罪过所引致的罪感付出代价以擦去它 (这是对这奇特的动词的一个学术性的解释)。另外它可以解作(乙) 完全遮盖 。那就是说,上帝不再视那人为 罪人 。这样,献祭便实实在在地有效,因为它使上帝视这罪人为已得赦免的人。在某一意义上,献祭付了罪行的代价。而且,这赦免包括整个家庭,夫妇和子女,因为父亲在坛上代表了全家。
但是更重要得多的是我们看到:上帝如今屈身取胜了。祂特把祂赦免人罪的方法交在人手中,只要人真正想用这方法。所以最后,在第卅一节,实实在在地宣告,一旦献了赎罪祭那人便 得赦免了 。请注意,并没有条件,完全是保证。因为正如我们将在利未记十七章十一节所看到的,血如今实在地倒出,我们便可以 看见 献祭已经 有效 了。
保罗在歌罗西书一章十五至二十节宣称基督是上帝永生之道,在亚伯拉罕以前已存在的,如今祂仍活。今天的神学家可能用如下的说法来表达这意思: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有效工作,事实上永远有效,不只适用于我们的时代,也可追溯到当初。这是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乃是末世论的行动,那就是说,它是在属于永恒的时间中的一部分成就的工作;而在永恒之中是没有过去、现在或未来。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十三 8 )。这事实的一个结果便是:教会不只是二千岁,而是与人类本身同样古老。参看创世记四章廿六节。
随时间前进,以色列人回忆在她的历史和生命经验中上帝的恩慈。上帝在新约和旧约中一条大命令乃是‘记得’!上帝把他们从法老的辖制之中拯救过来带他们过红海,然后经过干旱的旷野。在那里时,祂在西乃山赐给他们的 妥拉 ,祂的教训,或者如所见的,启示祂的心意。然后赐给他们一块属他们自己的地土,作为祂最大的恩慈。祂在西乃山又给他们一个爱的 约 ,并完全向他们委身。这约惟独建基在恩典之上,那就是说,它完全是一位慈爱的上帝,成就在一个绝对不配的民族身上的。
上帝所要求回报的是他们要‘听从我(上帝)的话,遵守我的约’(出十九 5 )。因为上帝的‘声音’在那启示祂的道的任何一条或全部诫命中表达出来,这意思是,如果以色列人违犯上帝任何律法,那未以色列人便是犯了不敬的罪,背叛她的救主与上帝。他们的罪在祂眼中因而并非无伤大雅,而根本上是不忠的表示,甚且是对立约的对方的叛逆。第十五节形容这些疏忽的罪为‘背信’。这些罪,有些是:
(一)对一个邻舍的不忠,这邻人自己有了困难,而他不肯在法院中为他作证。
(二)无意中滥用了圣物。
(三)不肯承认自陷不洁。(第十一至十五章将对不洁问题全盘论及。)
(四)不肯承认曾说出轻率的誓言。
我们注意到,在触犯礼仪律法与对上帝之道不忠及个人对邻人不忠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这是因为在旧约时的思想一般不像抁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希腊人的思想,在物质与精神,天与地,身体与灵魂,律法与恩典以及任何其他的事物之间,并没有清楚的界限。基于上帝是 一位 ,一切创造就是 一件 。
因为犯罪是一个人对上帝给以色列的恩惠与慈爱的旨意之背叛,上帝自然认真对待以色列的罪。在人,一件疏忽的罪可能不觉得很重要。但是上帝的鼻孔实际‘闻’到它的气味;那就是说,它直达祂的经验而且 影响 祂。人类的罪到达上帝那里,它接触祂,伤害祂,深深地激动祂施怜悯,因此虽然人蛮横地攻击祂所启示出来的旨意和慈爱的目标上帝立意赦免人。
然而人首先要 想望 得到赦免;其次必须愿意为他的愚行付出某种代价;最后也必须认罪。如果一个贫民连像一只雏鸽那么小的东西,作为供物也非力所能及,那么区区一杯不加橄榄油的细面,一件远比从海外输入的乳香为便宜的日用品,便已足以作为他所要献的供物。我们在此所遇上的这位上帝是多么有恩典、同情而又慈悲呢。为你灵魂的罪,只要区区一杯细面! 他必蒙赦免 ( 13 节)。多难得的一位上帝啊!
不敬的罪(五 14- 六 7 )
但是不忠的本质乃是得罪上帝的位格本身,因为那是破坏上帝亲自在西乃所加诸以色列人的圣约。虽或那‘罪’只是未献祭和缴纳什一捐给上帝,上帝对这样的罪所要求的罚金却是颇为高昂的。在出埃及记三十章十一至十六节,我们得知每一家每年要按圣所的秤纳银子半舍客勒,估计约为一块钱的价值。我们说,为罚款的祭牲价值也是依舍客勒计算(五 15 )。我们在列王纪下十二章十六节读到这种罚例的应用。
为赎愆祭付出牲畜的代价原是要使犯罪者伤痛的。我们碰上一个新字 asham (赎愆祭)。我们继续研读时,对这种献祭的名称必须谨记在心。这词的词根关乎对圣物的任何污辱的赔偿,因此有些像‘赔偿’的,而它里面带有(上帝所赐)的能力实在能避开上帝的烈怒!这里隐藏上帝奇妙的恩典与良善!那末!感到有罪,意思便是觉得你有偿还的义务。意思是知道你处于负债的状况。我们应当把它与耶稣教导我们的祷文所用的字句:‘免我们的债’(太六 12 )相比较。
另一个要细心查考的字出现于第十五节。这里的一个普通的动词有一个奇特的用法。‘人……将……牵到’意思是‘人将恢复’(希伯来文是同一个字),就如我们从民数记五章七节所见的,如此便将‘违背忠心’──另一个只使用在这特殊方面的词──所必须的补偿强调出来。违背忠心的观念由外表行动直透事情的中心。当这字再在二十章三节出现时,便说明这样的一种可怕的违背的程度,因为在那里提及,在耶路撒冷圣城墙边,一个人把他的一个婴孩献给迦南神摩洛便是亵渎上帝的名。
对付犯罪的一方(五 14- 六 7 )(续)
如果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在财务上的交易欺骗了人,或者强抢了人,或者强取了他人一些东西而被逮住了,他必须归还他所取去的,并加上其价值的五分之一。那是他要采取的第一步法律行动。我们在出埃及记廿二章七至十五节读到有关这方面的记载。但是第二步则是这样:在他偿还他所加害于人的当天,他必须牵一只无残疾的公绵羊到圣所,由祭司为他献上。在这里,事情的法律与道德及灵性方面是合为一的。因为就如我们在第一节所见的,得罪邻舍便是违背对耶和华的忠心!今天还有多少人在他们的商业生意中有这想法呢?
我们在摩西律法中所遇上的,是与近代法律实情很不相同的一些东西。旧约清楚说上帝造人给人自由,有选择正误的自由。因此,通常没有人可以剥夺他邻舍的自由,事实上连司法当局也没有权这样作。在旧约没有因误失把人关进牢里的事。再者,今天有多少人觉知这事呢?我们在此见到的是那贼人或无赖,必须藉克勤克俭去赚取偿还他所伤害的人所需金钱──再加上五分之一!
他的不与邻舍和睦的举动诚然可能是件十分严重的事。他不只可能欺负了别人,他甚且可能发誓否认事实(那是‘得罪耶和华’)。那么,在这情形下,上帝被故意地歪曲为这欺诈行为的同犯。这种发假誓不比亵渎上帝罪轻。旧约把人说的话每一句都看得多严重啊!我们记得耶稣说的话,‘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天起誓,因为天是上帝的座位;不可指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太五 34-37 )。
但是他所必须采取的赔偿行动必须加上(因为两事同时发生)向上帝认罪。因此罪犯必须首先‘感到有罪’。‘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意思是当他在人生经验中沉痛地感到他在上帝眼中是罪人的那一刻。那么上帝在祂的恩典中所制定的,和罪人那时所带的 asham ,让人可以为他的邪恶懊悔,而且得到赦免和更新的恩典。
不过,让我们留意,祭司这样的一个以产生救赎的举动,也是上帝亲自命定,以便在这样的情境中使用。这举动实际上成了一种解罪式,那是因为祭司为犯罪的一方(要记得,罪人由按手在牲畜头上便叫自己与它认同)献上的祭牲, asham ,现在实际上是实行并成就上帝的旨意。不错,是上帝亲自命令要这样的(六 1 )。这样 asham 便成为有效,并且成就上帝赦免犯罪者的罪的旨意。上帝的饶恕临到了那受罚的罪人。
所以此地事情发生的次序便如下序:
(一)认罪;
(二)赔偿;
(三)赦免;
(四)解罪。
上帝说不尽的慈悲
我们且回到四章一节说过的话。我们在那里曾经说过,有一类的罪是律法并未提供赎罪之法的。发假誓属于这类,因为它是既得罪人而又得罪上帝本身的。它有点像耶稣在马太十二章卅一至卅二节所说的亵渎圣灵。对这种傲慢的人只可能有一种惩罚,那就是死(民十五 30 )。但是事情不因这可怕的话而了结。不错,处死的惩罚诚是以色列 公义 的上帝对‘残暴的罪’的公义审判,正如在挪亚时代上帝惟一可能的 公义 审判乃是灭绝世人一样(创六 5-7 )。然而我们在此见证上帝说不尽的 慈悲 ,祂不为祂自己的律法和诫命所约束。我们刚才所考查的程序,实际上是摩西律法中规定只为疏忽犯罪的人而提供的救赎与赦免。于是我们得到令人惊讶的结论:上帝在祂公义的审判的同时,也施予无穷的慈悲与恩典(创六 17-18 )。
‘不得赎罪的‘残暴罪’之一乃是凶杀。我们认为耶稣被钉十字架,就法律说,乃是杀害一个无辜的人。然而我们听到耶稣在十字架上痛苦与恐怖之中所说的是什么呢?祂的话是:‘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犯的罪应当只视作无心的一种!’(编者注:英文直译)这是我们从新约和旧约所知道的上帝的 公义 、正直的怜悯和赦免。
给祭司的指示(Ⅰ)(六 8- 七 38 )
这一段落仔细讨论我们所碰到的各种供物和献祭,和在管理方面给祭司的指示。
燔祭(六 8-13 ) (参看第一章)
这种祭用的字是 'olah 。这希伯来字描述一种全部升上给上帝的祭,因此可以称为 holocaust ,照字面的意思是‘完全焚烧’。这祭是非常特别的。因此祭司在主持的时候,要特别小心他所要穿的是什么衣服(参看出廿八 40-42 )。我们读遍旧约时,便发现这特别的仪节如何逐渐围绕全部焚烧而成长起来,以强调其特殊性质。祭司的特别衣服本意是给崇拜者以上帝临在的深刻印象,虽然那只可以视为象征。祭司在他给上帝献祭的过程中实际是换过两次衣服。
第一,坛上的火不许熄灭,因为它的本意是唤醒我们全然有罪和继续犯罪;就是说,我们不只是间中犯罪,而是时时犯罪;因此我们不论早晚、画夜都要与上帝保持关系(参看出廿九 38-42 ;民廿八 3-8 )。
其次,早些年代,上帝向摩西显示,祂在火中神圣的临格。当摩西目一个火而不消毁的丛林时,祂作这样象征式的显示(出三 1-6 )。摩西因此发现上帝在祂所拣选的儿子以色列在埃及受痛苦的火中临格(出四 22 )。上帝本身在火中,这样叙述上帝,多奇怪的事啊!但是祂是活神,当然不会消灭。因此便使祭司与先知们都对以色列宣告,只要他们依附上帝,他们也不会被消灭──虽然上帝本身就是烈火。我们对上帝的想法多么自相矛盾呢!但是想出这矛盾的不是人类而是上帝自己。正如我们从那些像以赛亚书四十三章一至三节与但以理书三章十九至廿八节的经段中所看到的,这乃是旧约不断的教训。
第三,关于这一切更有另一个想法。我们说过,因为上帝本身是活神,我们不能说祂可以被消灭。但是上帝自己是烈火,我们发现有许多大先知用这个词,如记载在以赛亚书十章十七节;三十章廿七节;卅一章九节;卅三章十四节;申命记四章廿四节。在利未记这里解释这奇特实况的神学全然清晰。当凡人站看那在火焰中上升的 'olah 时,这完全而又永不止息的祭代表活神自己心中的意念。
最后,我们应当把燔祭的 意义 与较早一章所仔细考究的平安祭的 意思 并列。因为平安 Shalom 一词,也有健全与完整之意。所以上帝 完全 的审判并非我们可怜的人类的结局来到;因为在祂的审判之外,出现祂的完全更新,可以在祂提供的,在(一)人与兽之间(赛十一 6-9 ),(二)人与人之间(弥四 4 ),与(三)人与上帝之间的合一与团契中出现。
素祭(六 14-23 ) (参看第二章)
素祭的叙述使我们记起今天我们圣餐礼的某些方面,因为在场的男人都可以尝到所献的面,而且使它成圣,因此吃的人吃了也成圣。不但如此,上帝也享用这餐。我们在这里也知道,它使祂感到愉快,因为它的美味为祂所喜爱。正如我们以前说过的,旧约不怕用简朴的日常用语叙述最深入的神学观念──耶稣用比喻教训人时也用同一类语言。
封立祭司并不要求比凡人更贵重的供物,事实上,全未提及我们在第十五节所见的宝贵乳香。以色列人坚决相信,当上帝把祂的圣约赐给祂的百姓时,要求他们全体 一齐 都作祂的祭司,不是对他人而是对外邦世界作祂的祭司,是否这事实助成了这种信仰呢(出十九 6 )?再者,这次,在第廿二节,由一个新字 kalil 的引导,我们碰上‘完全’的观念。祭司所献的供物要 kalil ,完全。因此它又强调:(一)上帝的审判临及以色列全民族;(二)它是一个完全的审判;(三)所以,因为上帝是神而不是人,祂是慈悲也必是完全的。
赎罪祭(六 24-30 ) (参看四 1- 五 13 )
圣洁的观念,毫无疑问是由来已久,而且代表一种禁忌。例如,如果一个人只因误踏‘圣地’便要受神只的惩罚。但是此地却是有救赎的慈爱之上帝的圣洁,而这爱是传染性的。这是一个多美妙的意思啊!我们惊奇地发现它的经验在圣经故事中如何一直增长其深刻的意义。上帝的圣爱遍及我们的生命之中!本章末节强调我们以前注意到的,血是神圣的,因为从圣礼上考虑,血就是生命的本身。于是它大大地加强了上帝所造一切生命的神圣性。──《每日研经丛书》
利未记注释 五1~13 第五章首13节似乎是描述赎愆祭(参看第6节),但学者一般都同意这里是谈及另外两种赎罪祭。没有把这两种祭视为赎愆祭,原因是经文并没有谈及赔偿,而赔偿是赎愆祭的一个重要部分。(然而,一般承认第1至13节跟赎罪祭和赎愆祭都有密切的关系。)
赎罪祭的区分并不在于不同阶层的人,而在于不同种类的罪:第1节描述某人知道一样罪行,但听见祭司或审判官叫他起誓之后,却不愿意作见证。耶稣作为一个活在律法之下的犹太人的时候。当大祭司叫他起誓,他便作了见证(太二六63,64)。第2节谈到一个犹太人因触摸尸体而感染了污秽,即使他当时并不知道。第3节形容一个人因触摸了大麻风患者或溃疡的伤口等而沾染不洁。第4节谈到一个人冒失发誓或作出承若,但后来却不能兑现。
赎罪祭本身:处理这些罪有三种不同的祭,视乎献祭者的负担能力而定。人的力量若是够不上神的定规,可以改成:母绵羊或山羊——为赎罪祭(6节);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7节);十分之一尹法没有油或乳香的细面(11节)。这是神在恩典中待人的方法,让最穷的人也能献上赎罪祭。同样的,没有人不能透过基督而得到赦罪。第11至13节引起一个问题:“我们知道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那么素祭怎能用作赎罪祭来赎罪呢?”(来九22)答案是,素祭是烧在坛上的火祭之上(火祭是有血的),因此这素祭就有血之奉献的价值了。
献祭者的职责:他首先要承认所犯的罪(5节),然后把他的祭物带到祭司那里(8节)。献祭的人若不肯悔改认罪,他献什么祭物都不能除去罪。因为主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我们现在不再需要以牲畜献祭,但是认罪仍是不可少的,因为惟有认罪才表明认清罪恶,也表明神是圣洁的,我们在他面前谦卑,愿意离弃罪(参诗五一16~17)。假使我们不肯悔改跟随主耶稣,他的死对我们就不能产生功效。
祭司的职责:若是母绵羊或山羊,他就要按着第四章赎罪祭的指引来献上。祭物若是两只鸟,他首先要献上一只鸟作赎罪祭,从鸟的颈项上揪下头来,弹血在坛的旁边,然后把剩下的倒在坛的脚那里(8,9节)。跟着他奉献第二只鸟为燔祭,把鸟全然烧在铜祭坛上(l0节)。若祭物是细面,祭司要拿一把烧在燔祭的坛上。他要把细面烧在其它流血的祭物上,使它有赎罪祭的特质(l2节)。
祭物的分配:任何烧在坛上的就是耶和华的分。任何留下来的就是祭司的分(13节)。
五.赎愆祭(五14~六7)
赎愆祭在这段经文继续谈论。这祭的特色是献祭之前,犯罪者必须为所犯的罪作出偿还(五16)。赎愆祭是处理因不慎玷污了圣物所犯的罪,如人玷污了会幕或祭司的工作,也包括在无意之中得罪了别人,不管是哪种情况,人都应当献一只毫无残缺的公绵羊作赎愆祭;另外要为他所玷污的圣物,多加五分之一的赔偿。现在,基督的死虽然使我们不再需要献赎愆祭,但对于所伤害的人,仍应当如数赔偿。
有好几种罪是要献祭赎罪的。犯罪得罪神:扣留拒付一些属于耶和华的东西——例如什一奉献,初熟之物或头生之牲畜的奉献等(五14)。不知情地做了一些耶和华所禁止的事情(五17),而照推测那是一个需要补偿的行为。“若无法确定有否得罪另一个人,一个谨慎而虔诚的以色列人,仍然会献上赎愆祭。”(读经会出版《每日灵粮》)
犯罪得罪人:在邻舍交付的物上,或在交易上行了诡诈,或抢夺人的财物,或欺压邻舍等等错误对待邻舍的行为(六2)。在捡获遗失之物上行了诡诈,并在该事上说谎起誓(六3)。与一个许配了丈夫的婢女行淫(一九20~22),患大麻风者得洁净(一四10~14),和拿细耳人沾染了污秽(民六6~12),也要献上赎愆祭。
赎愆祭本身:要献上没有残疾的公羊(五15,18 ;六6),而在患大麻风者(一四12)或拿细耳人(民六12)的情况下,要献上一只公羊羔。
献祭者的职责:若是犯罪得罪了神。他首先要把赔偿额加上五分之一拿给祭司。跟着他要把祭牲带到会幕门口祭司那里,献给耶和华。在祭牲的头上按手,并把它宰了。他也要把脂油、肥尾巴、腰子和肝上的网子拿去。程序跟得罪邻舍的情况一样。在两种情况下,献祭者都要付上五分之一的罚款,叫他记得犯罪是不上算和代价高昂的。
祭司的职责:他要把血弹在铜祭坛的周围(七2);跟着把脂油、肥尾巴(臀部)、腰子和肝上的网子烧在祭坛上(七3,4)。
祭物的分配:烧在坛上的是耶和华的分(七5)。主持仪式的祭司得到公羊的皮(七8)。所有祭司分享祭牲的肉作食物(七6)。在赎罪祭或赎愆祭上,献祭者是无分的。
正如上文提到,献上赎愆祭的人,是寻求补偿一些使别人受损或受伤害的行为。在象征的意义上,赎愆祭是基督偿还他没有抢夺的东西(诗六九4下)。因着人的罪,神的事奉、敬拜、顺从和荣耀被抢夺了。而人类自己的生命、平安、喜乐,以及与神的相交被夺取了。主耶稣作为我们的赎愆祭,他不但偿还了因人的罪而被夺取的东西,而且付上了更多。因为透过基督所成就的工作,神所得到的荣耀,比罪从未进入世界所得的更多。而我们在基督里的生命,比我们在没有堕落之亚当里的生命,也是更美好。
他把最神圣的光芒弃在一旁,
用泥土造成的外衣把他的神性掩盖;
在那装束里他显出奇妙的爱,
偿还他从来没有夺取的东西。
~佚名
利未记注释 5:5
就 要 承 认: 这 是 指 在 神 面 前 承 认 我 们 犯 了 罪, 我 们 的 意 念、 言 语 或 行 为 有 过 错。 承 认 罪 是 神 赦 免 罪 的 前 提 条
件 ( 何 5:15 ; 约 一 1:9) , 人 在 承 认 罪 的 同 时 还 要 毅 然 转 离 所 承 认 的 罪 ( 箴 28:13 ; 但 9:3~ 19 ;可 1:5) ,
祈 求 神 的 赦 免 ( 诗 38:18 ; 51:1) 并 且 谦 卑 俯 伏 在 神 的 审 判 之 下 ( 尼 9:33) 。 路 加 福 音 15:11~ 24 记 载 的 浪 子 回 头 的 故 事, 就
是 一 个 真 心 认 罪 和 寻 求 赦 免 的 典 范 ( 比 较 徒 19:18 ;雅 5:16) 。
5:11
细 面 …… 为
赎 罪 祭: 赎
罪 祭 牲 所 流 的 血 非 常 重 要, 它 预 表 了 耶 稣 的 受 死 以 及 他 为 了 世 人 的 罪 在 十 字 架 上 流 出 的 宝 血。
可 是 那 些 生 活 贫 穷 而 无 法 用 山 羊 或 绵 羊 献 祭 的 人 又 怎 么 办 呢? 神 同 样 愿 意 他 们 承 认 自 己 的 罪,
向 神 献 上 供 物 寻 求 赦 免。 神 因 此 也 允 许 他 们 用 鸽 子 代 替 羊 献 祭。 对 于 那 些 生 活 非 常 贫 穷 的 人, 神
还 允 许 他 们 用 细 面 献 祭, 并 且 神 也 完 全 悦 纳 这 样 的 赎 罪 祭 ( 比 较
来 9:22 中 的 “ 差 不 多 ” 一 词; 参 来 10:1~ 10) 。 基 督 在 十 字 架 上 所 献 的 祭 才 是
惟 一 能 够 真 正 除 罪 的 赎 罪 祭 ( 来 10:4,
12, 14) 。
5:15
赎 愆 祭: 当
人 有 意 或 无 意 地 侵 犯 了 他 人 的 财 产 所 有 权 时, 就 应 当 献 赎 愆 祭 ( 比
较 5:14~ 6:7 ;书 7:1 ; 22:20) 。
人 无 意 违 背 了 神 的 律 法 时, 也 有 必 要 献 上 这 种 祭 (17 节 ) 。
人 献 此 祭 的 同 时 还 要 对 自 己 的 错 失 进 行 偿 还, 并 且 要 另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罚 金 (16 节; 6:5) 。
利 未 记
注释
五 1-4 典型的罪
这 4 节经文列出了 3 种典型的罪,人必须为这些罪而献上赎罪祭。第一,人有确实的证据而不作见证( 1 节)。以色列律法看司法制度中的公正不阿为极之重要的事,因此对诚实的见证十分重视,以致把它包括在十诫之中(出二十 16 ;参出二十三 1-9 ;箴十二 17 ,十四 5 ,二十四 28 )。刻意作假见证是一项严重的罪行,会受到严厉的处分(申十九 15-21 )。
第二,意外沾染不洁( 3 节)。旧约对洁净与不洁净的区别,我们会在稍后再讨论。我们应留意,虽然新约取消了物质上洁与不洁之区分(可七 1-23 ;徒十 9-16 ),但使徒仍不松懈地鼓励基督徒追求圣洁的生活,避免道德和灵性上的污秽(参雅一 27 )。
第三,一个人冒失发誓而没有履行誓言( 4 节)。善或恶大概是指任何事(参赛四十一 23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纵然只是一时不慎所说的话。因此,冒失发誓而不履行应许,是一个罪,也需要加以洁净,尤其是当人用了神的名来起誓的时候。以色列中智慧的导师多次警告人说话要谨慎(箴六 1-5 ,十二 18 ,十五 2 ;传五 2-7 ),而耶稣和雅各布都曾指出,我们说话要诚实真确,因此并不需要起誓来加以支持(太五 34-36 ;雅三 5-6 )。
他必须「承认所犯的罪」( 5 节)。即使是失败、怠慢、疏忽或大意,这些也是罪,必须承认,好使犯罪者得洁净和救赎。对我们当中许多人来说,日常所犯的罪可能大多数属于这些类别。我们可能并非一开始就刻意要背叛神和犯罪,但在生活的压力和人性的懦弱下,我们发觉在一天过去后,我们不得不像公祷书里的认罪文一样,承认:「我们犯了罪,如像走迷,我们只按着自己的心思意念去行,应该作的事,我们没有作,不应作的,我们反去作。」
这正是赎罪祭的定义中叫我们想起的行为。因此,我们不应让这些每天所犯的过失,积压成一股阴霾和使人懦弱无助的罪咎感,却应认罪而得赦免,这是十分重要的。借着基督的献上,我们得着的赎罪和赦免(五 6 、 10 、 13 ),比以色列人借着祭司在坛上献祭的赎罪更确定,这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叫人安心的信息。
五 7-13 「他的力量若不够 …… 」
这几节经文为民中较贫困的人提供另一些可献的祭,可以取代赎罪祭的素祭( 11-13 节),只是所献的分量极少。「伊法十分之一」约相等于一公升细面,但准确的分量却不得而知。祭物上不可加上油和乳香,以显出其独特的目的( 11 节)。祭物反而要与烧在坛上的祭牲混和,以表示它代表和算为一个血祭:「是赎罪祭」( 12 节)。
圣经提供另一些可采用的祭,清楚显示了神最想要的,并不是人带着许多祭物前来,而是无论他们所能负担的是多么有限,只要他们到来,亲自接受祂宽宏的赦罪。救赎和赦罪的确证并不会减少( 10 、 13 节),因为神看人的内心,并因为所有赦罪,最终都是根据基督所献上的那永恒的祭,而不是根据罪人可负担的任何祭物的相对价值。一个人知道他可以只带着一杯面粉和一颗认罪的心来到神面前,仍然能够得到赦罪,他就开始认识到一些关乎神恩典的基本真理。认识了这样的恩典,就是国中最有势力的人,也知道神不会因极多的祭物而动心,若他所犯的罪是刻意且严重的罪。在这样的情况下,唯一的希望是带着一个破碎和痛悔的心,奔跑来到这恩典中,根据神那爱和怜悯人的本性,祈求得着洁净(诗五十一 1-2 、 16-17 )。
利未记
利未记第五章
5:1 本节到13节讲述三种违例的罪。第一种是看见了或听见了却不说出来。第二种是摸了不洁之物或人,当时不知道,后来知道了就有了罪。第三种为口里冒失发誓,却不知道此事的后果如此严重,一旦知道也就有了罪。
要赎这种不知道而犯的罪,献一只母羊或山羊。不过未献祭前必须认罪(5节)。这里虽用“赎愆祭”一词,指的都是赔偿的祭物,赔补所犯的。14-19节才是正式的“赎愆祭”。
5:7 参1:14;2:1;4:2注。
5:11 参4:5注。作赎罪祭供物的细面,献时不可加油和乳香。细面虽无血,但代替燔祭(12节),也具有血牲的地位,符合“若不流血罪便不得赦免”的原则(来9:22)。用细面替代带血的牲畜,也符合律法的代赎精神。献祭完成,罪获赦免,余下的细面便归给祭司。
5:14 本节至19节讲无意中冒犯了会幕中的圣物,献“赎愆祭”的条例,“赎愆祭”与“赎罪祭”的基本不同处,是犯罪的人有偿还的机会。例如无心损坏了会幕中的物品,必须偿还,另加罚金五分之一(16节;5:2-7)。“赎罪祭”的犯者所犯的罪则属无法偿还的。
“赎愆祭”用没有残疾的公羊。祭司要照损失情形作出准确估价,再决定所献的公羊的价值。“圣所的舍客勒”(15节)为祭司估价的标准,按此标准重量计算银子。一个“舍客勒”可能等于今天的十一克,但到底其价值为多少,很难和现在比较。
从这个条例可以看见神对人无微不至的看顾:有些人分外担心自己的行为有否触犯不可行的事,现在有了赎愆的机会,良心可获宽舒。这也是保罗所说的对神对人做到“常存无亏的良心”(徒24:16),不叫人因自己的行为跌倒(林后6:3)。唯有坚决遵行神的话语的人,靠着神的保守,才能做到“无可指摘,诚实无伪,…作神无瑕疵的儿女”(腓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