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十一章
第 11 章
耶 11-13 章 > 在责备、劝慰与警戒之中,为什么仍不会迷途知返?为什么?
11-13 章 这两章经文主要描写以色列人背约和耶利米对他们的责备。耶利米斥责犹大人在约西亚王时经过短暂的灵命复兴后又再去拜偶像。这些话几乎使他丧命于同胞手中。耶利米感到痛苦忧伤,不禁反覆思索何以恶人平步青云,而义人却命途多舛。最后他不再追问下去,以变坏的腰带和盛满酒的酒坛比喻神施行审判作为结束(参 13:1-11 注释)。
耶 11:14> 祷告难道也有受阻拦的时刻?有的,就在……
11:14 神吩咐耶利米不要为百姓祈祷,并说就算百姓向祂呼求,祂也不会垂听。乍看起来,这个命令实在令人震惊。然而,时候到了,神就要显出祂的公义,审判罪恶。犯罪的必吃苦果,受到应有的惩罚。假如百姓仍然沉溺罪中,毫不悔改,到审判的时候,不论是他们自己的祈祷,还是耶利米的代求,神都不会再留情面了。他们惟一的盼望就是悔改:哀恸痛悔、离开罪恶、归向耶和华。如果我们尚未完全献身与神,不断祈求祂帮助又有什么用呢?惟有我们完全献身与神、不再偏行自己犯罪的道路,神的祝福才沛然降临我们身上。
耶 11:18-23> 在连最亲密的人也会加害于己的时候,还有什么可以做?
11:18-23 耶利米万想不到自己的同乡竟然要合谋害死他。他们禁止耶利米宣讲那些信息,主要有下列几个原因:( 1 )经济方面──他斥责百姓拜偶像,会打击制造偶像者的生意。( 2 )宗教方面──毁灭忧郁的信息令百姓意志消沉和内疚沮丧。( 3 )政治方面──他公然斥责领袖假冒为善的卑劣手段。( 4 )个人方面──百姓十分憎恶耶利米揭发他们的错误。耶利米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逃亡,二是求告神。他选择求告神,神就答允他。我们为忠于神的缘故而招致大难,同样也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惊惶而逃或是投靠神。逃避乃是妥协,求神帮助才能继续坚强振作,放胆为祂作见证。──《灵修版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十一章
当遵行这约的话(十一 1 ~ 23 )
神与以色列人的列祖立约,要他们听从并遵行神的话,作祂的子民,而祂也作他们的神,赐他们流奶与蜜之地。神是守约的神,祂已赐以色列人美好的地方,可是他们却不听从,随从自己的私欲行自己眼中看为好的事,违反神的约。
以色列人的背约,在以下三件事中表露无遗:
1. 以色列人积极的去敬拜别神。
2. 他们神的数目与城邑的数目相等。
3. 他们为巴力所筑烧香的坛与城中街道数目相等。
宗教败坏,自然引致社会道德的沦亡,使百姓越来越离开神,人心也变得诡诈、恶毒,以致他们竟会设计谋害一向被神重用及受人尊敬的先知耶利米。这是很恐怖的事。
以色列这种背约的恶行实在令神极其忿怒,所以祂再次吩咐耶利米不需要为百姓代祷,因为祂不会应允,百姓要饱尝违约的苦果。
祈祷 求神再次坚立我的信心,使我能遵行的话。 ──《新旧约辅读》
耶利米书 耶利米书 第十一章 注释
11:1-16:21 警告与审判
1-17 指责犹大背约
2
「这约」:指西乃之约(3, 6, 8同),它是以色列脱离埃及统
治的一个印记(4)。
按这约的规定,以色列当拜独一真神,遵守神的诫命律例,遵
守的人必蒙福祉,违背的则受咒诅。约西亚王时发现律法书,
国家的灵命一时似有转机,约西亚曾重新与神立约,但这复兴
仅昙花一现,百姓不久仍拜巴力(13),顽梗如昔(参7:18注
),因此毁约所带来的咒诅是无法逃避的。
4
「铁炉」:指炼铁的熔炉,用以形容以色列人在埃及为奴的苦
难。
5
「阿们」:是百姓在立约时对约条的一个典型回应。
(参申27:15-26; 尼5:13)
6
「从早起来」:原文或作「不断地」或「诚挚地」。
15-16
这两节的经文有许多争论推测,大意是说例行的献祭仪式并不能犹大
免去灾难;从前以色列在神眼中是青绿茂盛而满结佳果的橄榄树,如
今它因作恶多端,不结果子,神就降祸攻击它,它的树叶被焚,枝子
也被砍断了。
15
「淫乱」:原文指「恶谋」(参诗37:7)。
「圣肉」:指圣洁的祭物。
全节可译作「我所亲爱的既从事许多恶谋(或与许多人一同谋
恶),还有什麽资格留在我的殿呢?难道祭物能叫刑罚离开你
吗?你作恶时意然还欢乐」。
17
「祸」与「恶」:於原文为同一字。
11:18-12:6 先知面临逼迫
这是先知与神之间的两段对话( 11:18-23;
12:1-6)。
18-23
先知的同乡谋害他,孤立的先知吁请神的干预,并宣告神对亚拿突人
的审判。
18
「他们所行的」:指亚拿突人的阴谋(见21)。
19
「果子」:指「後裔」。耶利米并无儿女,他若被杀便後继无
人。
20
「肺腑」:原指「肾」,代表内心世界,包括思想、情感各方
面,亦可译作「心」(如耶12:2)。
21
「亚拿突」:是耶利米的家乡(见耶1:1)。
他的同乡尤其憎厌他,可能是因为先知的所为会给他们带来耻
辱。
23
讲道材料
耶利米书第十一章
伍 付诸行动的人……和内在的争战(十一至二十章)
一至十章主要是与耶利米所传的信息有关,不论那信息是以简短的诗体经文或以较长的散文讲章流传给我们都是一样。只有一段描述耶利米生平中的一件事,就是七章一至十五节那篇不受欢迎的圣殿讲章。在十一至二十章这比重改变了。仍然有同样的信息,在其要求及其现实主义上毫不妥协。百姓已弃绝耶和华;他们正收割他们自己愚昧的成果(十二 7-13 ;十五 1-9 )。现在事情已无从挽回,已经过了祷告的时候(十一 14 ;十四 11-12 )。然而,在十一至二十章另两个要素比在一至十章中更加强有力地陈述出来。
(一)有几段经文被认为是描述耶利米为先知生涯的事件。有些是与先知奉召在公众传讲的讲章有关:论‘背约必受咒诅’的讲章(十一 1-8 ),在便雅悯门口(译按:和合本作‘平民的门口’)论‘谨守安息日’的讲章(十七 19-27 )。其他的段落集中于前面所谓象征行动,就是先知奉耶和华的命作的事。它们好像扮演出来的比喻,上帝藉此或是盼望把所给先知的信息深印在先知心中,或是戏剧地把那信息传达给百姓。因此我们可以看见以下的事件:糜烂的腰带(十三 1-11 ),受命守独身(十六 1-9 ),访问 匠的工场(十八 1-12 ),以及在瓦片门口打碎瓦瓶(十九 1-13 )。当我们看第一个象征行动,就是十三章糜烂的腰带时,我们发现内里含有更深长的意义。这些事件都是根据先知确实的经验大多数由那些编辑记述的,它们有助于我们勾画耶利米生活的轮廓,但它们何时发生我们只能猜测,因为所发生的事全未记明日期。
(二)我们已经有机会特别提及那些显露耶利米内心感觉的章节,就是当他默想到即将来临之悲剧的情形时(请参四 19 ,八 18 及以下的注解──人民绝望:先知惨痛 )。然而,我们发现构成耶利米之心灵日记之大多数资料都在十一至二十章之中(请参绪论:它各种不同的内容 )。在这里使我们面对对于耶利米来说作先知所付出令人难受和无可避免的代价,正如那发源于耶稣忠于祂事工而见于客西马尼园之极大痛苦与在十字架上被离弃的呼喊。假如在这些章节中我们听不到‘父啊,赦免他们’,而只听到苦毒的‘不要赦免’的话,让我们之中那些常常小心地停留在属灵浅滩的人不要太快参加论断先知从深处发出的呼声。这些章节与一些极强烈地属乎个人吐露困惑与疑虑的诗篇之间(例如,请参诗三,十七,和七十三),在思想和措辞上有相似之处。然而,耶利米的那些章节有其本身的特性,因为它们与他召命的意识有密切的关系;它们也有助于我们跨越那说‘耶和华如此说’的人所作冷漠的保证、与那困扰我们自己的那种属灵难题和疑惑之间的鸿沟。
背约及可怕后果(十一 1-17 )
先知奉命继续作传讲的使命,向百姓重述‘这约的话’,这重要的片语在这段经文出现四次,就是在第二、第三、第六、和第八节。如果‘这约的话’是指当代一个意义重大之事件,指主前六二一年约西亚王在国家改革运动中引领他百姓与耶和华更新约的关系。我们并不确实知道耶利米对于改革运动的态度。这一段经文的话不一定意味他在改革运动以前,是一个巡回的传道人,到处呼吁百姓回应改革的号召。它们同样极可能意味改革之后,耶利米看见改革未能成行,便呼吁百姓要认真正视改革的号召,不能只有口惠而无实际。
当然,主前六二一年的约并不能称为一种新的约;它是恢复耶和华和以色列之间那原来的约,就是在申命记中给我们描述的。那约最基本的目的是要建立关系,这关系概括在‘这样,你们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们的上帝’(第 4 节)这句话中。要建立那种关系的行动来自上帝──祂把百姓从埃及的奴役中解救出来。那是寄望于将来的一种关系,将来会经历上帝对百姓所作的应许和繁盛生活的应验(第 5 节)。但它是一种加于百姓有严肃义务的关系,就是要顺服上帝的旨意,作祂的子民。做不到就必然会招致咒诅。查一查申命记廿七章十五至廿六节,你就会发现一连串这样的咒诅,至‘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申廿七 26 )这句概述而达于顶点。对摩西所宣告的每一样咒诅,百姓就回答说‘阿们’──即但愿如此。耶利米记起那咒诅(第 3 节)并回答说‘阿们’──即‘耶和华啊,但愿如此’(第 5 节)。
所要有的便是这种约的关系。但以色列过去的历史是双方关系变成痛苦的故事,因为百姓没有表现出上帝所期望的那种顺服(第 6-8 节)。耶利米声称,至于现在,那不过是重现过去的一切,还是国家‘背叛’(第 9 节),令人难过的故事,仿佛要升上去,阴谋对抗上帝。他们唯一感到兴趣的那种转回( shuv ),便是转去效法他们的先祖去犯罪(第 10 节)。犹大诸城作了款待许多教派的主人(第 13 节)。宗教是大生意;假如那时有电视可用的话,它可能早已买下最佳时间。但百姓陷于深重的困苦中,瞪 眼睛看面临‘他们不能逃脱的’灾祸(第 11 节)。约的咒诅现在临到他们。他们若不曾是上帝的子民,就会比对上帝言行不一的情形好些。耶稣说,‘多给谁,就向谁多取’(路十二 48 ),这话对于以色列是真实的,对于我们同样是真实的。由先知为同胞或百姓为自己祷告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太迟了;上帝不再倾听了(第 14 节)。
这是一幅可怕的图画,然而它本应当是与此大不相同的。我们在十五和十六节的两种描述中瞥见了那本来可能会有的情形:
(一)我所亲爱的(第 15 节;请比较十二 7 );尽管他们所作的和正在作的不符合上帝的心意,却仍然是耶和华所亲爱的。以色列的故事因此是浪子的故事,他没有或不会醒悟;但是仍然有一位慈爱的父亲,在等待,在盼望。
(二)青橄榄树(第 16 节),是华美的,是上帝栽种的,期望 它会结好果子;但现在,令人难过地,将要被火烧毁。
马唐纳注释 耶利米书
叁.耶利米的个人经历(一一~一九)
一. 耶利米与亚拿突人( 一一~ 一二)
一一 1 ~ 10 耶和华命令耶利米提醒百姓,祂曾在西乃山颁下律法,与他们立约。不遵守律法的人要受咒诅,遵守的人却要蒙福。神过去不断提醒,但他们却固执地拒绝。现在犹大人同谋背叛,背弃从前所立的约,背弃神,改为随从别神。
一一 11 ~ 13 当神的审判降临时,祂不再听他们的祷告,而犹大那些不可胜数的假神根本没有能力拯救他们。
一一 14 ~ 17 神已三次告诉先知不要为这百姓祈祷(七 16 ;一一 14 ;一四 11 )。
他们无权到圣殿去献祭,不能借此减轻罪疚或逃避灾祸。犹大曾被耶和华称为华美的青橄榄树,现在因着拜偶像的罪,却注定被焚毁。
耶利米书简介 11:3
不 听 从 …… 的
人, 必 受 咒 诅: 以
色 列 早 已 与 神 立 约, 应 允 要 顺 服 他, 以 他 为 他 们 的 主 和 神。 神 也 应 允 要 做 他 们 的 神, 赐 给 他 们 迦
南 美 地 为 业, 并 且 要 随 时 保 守 他 们 ( 参 “ 神 与 以 色 列 人 之 约 ” 一 文 ) 。
但 是, 以 色 列 人 却 不 断 悖 逆 神, 转 去 归 向 别 神; 所 以, 背 约 的 咒 诅 必 将 临 到 他 们 ( 比 较 申 28 章 ) 。
11:14
不 要 为 这 百 姓 祈 祷: 神
几 次 指 示 耶 利 米 不 要 为 民 众 祈 祷 或 代 求 ( 比 较 7:16 ; 14:11) 。 百 姓 已 经 如 此 顽 梗 地 悖 逆 神, 完 全 归 属
偶 像, 因 此 替 他 们 祈 祷 也 毫 无 益 处。 神 已 经 定 意 在 毁 灭 临 到 他 们 时 不 赐 给 他 们 任 何 帮 助。 这 段 经
文 同 时 也 警 戒 我 们: 如 果 我 们 没 有 竭 尽 全 力 顺 服 神 和 遵 行 他 的 道, 神 就 不 会 垂 听 我 们 的 祷 告 ( 参 “ 有 功 效 的 祷 告 ” 一
文 ) 。
11:19
19~23 设 计 谋 害
我: 几
个 亚 拿 突 人 ( 即 耶 利 米 本 乡 的 人 ) 设 计 谋 害 耶 利 米。 因 先 知 耶 利 米 一 直 忠 于 全 能 的 神, 毫 无 保 留 地 揭 露 百 姓 的 罪 和 拜 偶 像 的 恶 行,
所 以 他 们 意 欲 杀 害 他。 但 是 神 却 向 先 知 明 确 指 出, 这 些 恶 人 的 阴 谋 不 能 得 逞, 并 且 他 们 在 审 判 之
耶利米书
注释
十一 1 至十三 27 被毁的约
十一 1-17 耶利米揭露百姓的悖逆
这里使用立约的用语比本书其他方更为明显。这约( 2-3 节)是神与百姓在西乃山上所订立的(出十九至二十四),而且这约是经常被宣读和更新(申三十一 9-13 )。这里记载的说话可能是在一次圣约更新的场合中说出的,或许在约西亚王执政期间(王下二十三 1-3 ),或是稍后的时候。这约首先指出神从埃及拯救祂的百姓,并赐迦南地予他们( 4 节上;比较申四 20 );其次是神的命令( 4 上;比较申十一 1 );最后是起誓( 5 节上;比较申一 8 )。这约应许与神的关系能继续维持( 4 下──这是一个典型的惯用语,参利二十六 12 )和神的赐福( 5 节下;比较出三 8 )。这约更以祝福和咒诅的话作保证,故有 3 节下和 8 节下所描述的咒诅(参申二十七 15-26 ,二十八 15-68 ;比较二十八 1-14 所记载的赐福)。基于以上所述,可以肯定耶利米传讲的内容是当时一个已确立的传统。
第 1-5 节是呼吁人悔改,第 6-8 节是对百姓的判决,因圣约的破毁,必招致咒诅的临到的。
第 9-13 节详细解释为甚么斧子已经放在犹大的树根上。「阴谋」的意思是指犹大和耶路撒冷已同意弃绝耶和华,这已是历代以来屡见不鲜的事。现在末日将临,他们不单不转向神,反而变本加厉的追随偶像,结果也是虚空。第 13 节暗示了南地的多神主义的情况(参二 28 ),宗教上一片杂乱。他们将「荣耀」(二 11 )代之以耻辱( 13 节下),这是何等愚昧!
那不能推翻的判罪在这里以诗章的形式再次提出( 14-17 节,参七 16 )。「我所亲爱的」指的是犹大(参十二 7 ),但这是讥讽的话──神所亲爱的,在神的家中没有份。她的献祭掩饰着她内心的虚假。橄榄本来是象征她的丰盛,却将被火焚烧。
耶利米的说话告诉我们许多关于神与祂的百姓之间的关系,并且警告人忽视这关系的危险。
十一 18 至十二 6 「忏悔录」
耶利米有数次的祷告,通常被称为是他的「忏悔录」,其中透露出他内心的痛苦(参导论)。这里记载的是第一次,或许更准确地说是起初的两次(十一 18-23 ,十二 1-6 )。它的内容是耶利米向神抱怨他所受的痛苦,这是因他蒙召为先知的缘故。这里明显提到别人要设谋杀害他,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 19 节;比较诗四十四 11 ), 这事情竟出自他自己家乡里的人( 21 节),使他更感可怕。祭司们可能因耶利米身为祭司(一 1 ),却批评圣殿一事(七 1-15 )而恼恨他。这先知在他自己的家乡中真的不受欢迎(路四 24 )。耶利米的祷告是要求神为他伸冤,过于报复他的仇人( 20 下)。但总而言之,他盼望真理和公义的得胜,已显得不耐烦了(参诗七 9 )。耶和华再次向他保证( 22-23 节),用一章 17 至 19 节的话去安慰他。
第二次的忏悔录(十二 1-4 )提及耶利米的痛苦和一切无辜人的苦难。它在开始时的说话跟诗篇七十三篇所说的很相似。主题就是无辜的人受苦难,而恶人却昌盛。这是对神的控诉,因为祂没有制止事情的发生,甚至是祂促使此事发生的( 2 上)。耶利米在此表示他在作先知时感受到的孤独(参十五 17 ),并且也因他所传讲的神的审判没有来临而感到挫折。(由他在主前 627 年蒙召,到耶路撒冷在主前 586 年最后的陷落,其间相隔了 40 年之久)。
第 3 节与十一章 20 节相似,这是一个对耶和华的祷告,求神显明祂自己的公义,这思想是接续十二章 1 节。耶利米多次暗示旱灾的来临,这灾难是一个记号,显示百姓犯罪的后果( 4 节上)。但他们仍不肯听从,也否认这是神的审判( 4 节下),这正是百姓虚谎表现的一个写照。
耶和华在第 5 节的答话表示耶利米已经软弱动摇,但神向他保证他要肩负更大的事情。这经验是他蒙召的一部分,他也必须继续相信神。耶和华警告他不要放弃,也不要信任那些与他相近的人( 6 节),因为他们也是奸诈的。向神忠心的人往往只能信赖神的信实。
耶利米书第十一章
十一 1 ~十二 17. 先知和西乃之约
这是耶利米书中重要的一部分,它包含了耶利米第四个信息以及一段附录(十二 7 ~ 17 )。中心思想是警告犹大必须信守西乃之约,否则神所说的灾祸必然降临。有关这段经文写作的日期,有两种说法。一是约雅敬的年代,大概比尼布甲尼撒于公元前六○五年,在迦基米施打败埃及略早一些。第二种说法则指向约西亚在位时,希勒家发现律法书之后,也就是公元前六二一年左右,故而这段经文亦和接踵而至的宗教改革有关(参:王下二十二~二十三)。后一说目前普遍为学者所接受。 51 当时的宗教革新,不仅恢复摩西时代的宗教传统,而且还坚决地离弃各种异教的习俗。根据历代志下三十四章,集中在耶路撒冷的敬拜,早在发现律法书之前即已开始。结果迦南异教的下流仪节,便不复见于各地的邱坛。耶利米可能是乘此公开宣读律法书的良机,提醒犹大国人追忆西乃之约。然而,律法书的确切内容和性质却不得而知。
十一 2 ~ 5. 这 约 是几个世纪之前,在西乃所立下的历史协定。神在约中应许,供应以色列这个新兴之国一切物质和属灵的需要,而以色列则需专心一意地敬拜和顺服神。以色列之所以能拥有应许之地,完全是基于立约双方对这些条件的提出、接受和确认(参:申二十九 1 ,亦即马索拉经文二十八 69 )。咒诅( 3 节)已降临背约之人的身上。古时近东的国际条约,通常有一部分是关于遵行该约的祝福或背约时将遭到的咒诅。异教的神只经常会被列作这种条款的见证人,也因而被视为条款的执行者。耶利米既十分赞许约西亚的革新,便自然对举国上下未能履行西乃之约的义务,深有所感。以色列人脱离了足以融化铁的 火炉 ,也就是脱离了被捆绑的极大苦难(参:申四 20 ;赛四十八 10 ),便更应小心避免再被奴役。耶利米强调,顺服是维持西乃之约关系的中心。先知并在此重述约的精髓,还以耳熟能详的话语 阿们 ,来表达自己的赞同。当然,这声“阿们”同样指着 3 节的咒诅而言,亦即申命记二十七 15 ~ 26 的内容。神一直信守祂的约定(申六 3 ,十一 9 ,二十六 9 ),祂的子民却轻忽了自己的承诺。基督既对父神的旨意绝对顺服(腓二 8 ),我们若要在基督里成长,必要同样地顺从神(参:罗六 13 )。
6 ~ 8. 若想扭转被掳的可怕命运,就必须广为宣告西乃之约的责任。 7 和 8 节在七十士译本中完全被删除,只留下一句 他们却不听从 。 话 指的是约的 条件 ( NEB ),其中载明了背约的处罚为何。对耶利米而言,加诸一个外在的约实在毫无意义,除非参与者诚心同意遵行。西乃之约之所以无法维系,乃因以色列人背弃了他们的信仰。惟有真正灵里的更新变化,才能为垂死的契约注入新生命,但既然以色列人显然并未有属灵方面的改变,先知也只得宣告大难即将临头。
9 ~ 13. 虽然举国上下都违逆神的律法,但是他们并未真正的同谋悖逆。迦南败坏荒淫的敬拜仪式相当吸引以色列民,因此导致拜偶像之风十分普及,仿佛以色列人图谋背弃他们约的责任,存心背道。 10 节显示,约西亚的弃绝偶像为时甚短;而 13 节则指出异教诸神的数目及其祭坛之多(参二 28 )。有关 可耻的 ( AV : 可耻之物 )之意义,见三 24 注释 。
14 ~ 17. 耶利米被禁止再为这一心拜偶像、尊奉巴力的国家代求。 15 节无法译成容易理解的文字。或许可译为: 我所亲爱的既行了卑鄙的计谋,还有什么资格留在我的殿中呢?难道起誓和献圣肉为祭,就能除去你的恶吗?当灾祸降临时,你还会如此欢乐吗? 献祭的仪式显然无法使人免于灾祸。以色列道德的败坏已至骇人听闻的地步,惟独惩罚才能予以纠正。藉七十士译本之助, 16 节同样需要重整。此处所提的“着火的树”,乃在暗喻被闪电所损害的树。
18 ~ 23. 这些经文描述耶利米的同乡对他的敌意。亚拿突的祭司们自所罗门时代即已居住在该地(王上二 26 、 27 节),但因情况使然,他们不得参与耶路撒冷的祭司职务。也许他们嫉妒耶利米对约西亚改革的支持,故而与耶利米对立。虽然神曾警告过耶利米,但他和亚拿突同乡的关系,就好像一只动物即将被主人宰杀,自己却浑然不觉一样。当耶利米这位祭司之子,主动支持约西亚立法废掉各地的邱坛时,显然更挑起同乡对他的憎恨。因此,当地人想要把先知的树 连果子 都灭了。大多数的英译本都作上译,但另有一译法作灭了那 流浆汁 的树,即将 b#lah]mo^ (连它的食物)读作 b#le{h]o^ (流它的汁)。正如另一位神的羊羔所说的,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太十 36 )。耶利米并不因此就被吓阻,反而从神得到确据,知道图谋害他的人均不会存活。根据以斯拉记二 23 ,一百二十八名亚拿突人在被掳之后归回到犹太地。 ──《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
耶利米书第十一章
11:1
11至13章和其他篇章一样,都是责备、劝慰和警戒的话语。百姓不守与神的约,应受被掳的刑罚。亚述掳掠以色列国、巴比伦掳掠犹大国,都是实现《申命记》28:63-68的警告。
11:2-5
“这约”指以色列全民族在西乃山下和神所订立的约。以色列民起誓顺服敬奉耶和华;耶和华应许赐给他属灵和物质方面的福气(出19:1-5)。“铁炉”:看《申命记》4:20,喻在埃及为奴所受的痛苦。
11:15-16
“圣肉也离了你”:意即“献祭的圣肉有什么用处呢?对于你们这喜欢行恶的人,献祭已经没有功效”。比较《以赛亚书》1:13-15;《哈该书》2:12。以民在神眼中本为美丽的青橄榄树(看诗52:8),现在既不结果子,神要用火把它烧毁,枝子折断。“哄嚷之声”指军队移动的声音。
11:18-23 耶利米与神的两段对话中的第一段。他自己城中的人要杀害他,他宣告神的刑罚(22-23节)。
11:19 “连果子都灭了”、“他的名不再被纪念”都是说耶利米无子女,若遭杀害,便无后代。
11:21 “亚拿突”是耶利米出生之地的利未城。耶利米本城的其他祭司,因为嫉妒,成为耶利米的敌人,要杀害他(参太10:36)。
11:23 参2:28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