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廿九章
第 29 章
出 29 章 > 神为什么要设立祭司制度?
29 章 本来神的旨意,是要祂的选民成为“祭司的国度”,使全族人可以直接和祂交往。但是因为百姓犯罪,所以使这件事不能实现,犯罪的人不配来到完全的神面前;于是祂就从利未支派之中,指派人作祭司,设立献祭制度,使百姓可以亲近祂。神应许如果由祭司为百姓献上某些祭物,祂就赦免其罪。神藉着历代的祭司和他们的工作,预备全人类迎接耶稣基督的来临。耶稣到世上的时候,祂要叫凡来到祂面前的人,都能与神和好。不过在祂降世为人以前,人只能靠祭司在神面前作百姓的代表。我们藉着旧约的这种制度,就更明白主基督为我们所做的大事,实在意义深远(参来 10:1-14 )。
出 29:10-41> 祭司和献祭的礼仪,对我们今日的敬拜有何启发?
29:10-41 对于献祭礼仪,神为什么不厌其烦地给人详示?( 1 )为着维持敬拜的素质。祂定出集中的敬拜方式,能防止人自行其是地去做,产生信仰上的分歧。( 2 )为着使百姓将来在神应许之地,与异教的迦南族人共处之时,可以与他们有别。以色列人若谨守遵行,就自然不会随从迦南人不道德的宗教习俗。( 3 )要使以色列人知道,神看重与他们的关系。
出 29:37> 神要求祂的子民圣洁;求主洁净我,使我活出敬虔圣洁的生命。
29:37 请留意这一节经文特别强调神的圣洁。祭司、祭司的衣服、会幕以及祭物,都必须洁净而成圣,好符合神的标准。今日的情形,恰成强烈的对比,我们轻看敬拜,匆匆忙忙地来去,几乎不当作一回事。须知我们乃是敬拜这位创造宇宙、又托住万有的、全能的主宰。我们祷告或敬拜,要记住其中意味深长的真理,并要以虔敬悔改的态度,来到祂面前。
出 29:45-46> 神啊,请你掌管我生命,指引我前路,赐我顺服……
29:45-46 神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显出祂渴望与他们同在并保护他们。我们从整本圣经之中看到,神要显明祂并非不与我们同住,祂要住在我们中间,住在我们心里。你不要把神关在心门之外,要把祂请进你生命中。顺从祂的话语,藉祷告与祂交谈,让祂成为你的神,成为住在你心里的主。──《灵修版圣经注释》
出埃及记第廿九章
早祭与晚祭(二十九 35 ~ 46 )
早祭与晚祭有三个含义,可以放进我们基督徒的经验里,因为这是我们与神交通(祈祷和读经)的时间。
.认罪──所有的献祭都是基于人犯了罪而恳求赦免。
.感恩──因为祭物中有肉与酒( 40 ),这些都提醒我们神所赐的恩典与慈爱。
.奉献──最主要的祭是火祭( 41 ),这正好表明人对神献上一个圣洁的活祭(罗十二 1 )。
42 ~ 46 节好像预告雅各书四 8 的真理:“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 42 节是神给他们的知识,没有什么亲密的关系; 43 节则将神与人的关系拉近一点,祂不单是朋友更是领袖; 45 ~ 46 节就不同了,他们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住在……中间”),这句话提醒我们主耶稣也是“住在人中间”的主。
假如我们愿意亲近祂,那么我们必会经验到神更加亲近我们。
祈祷 主耶稣啊,求使我更亲近,因我渴慕更认识。 ──《新旧约辅读》
出埃及记 第廿九章 注释
1-46 祭司分别为圣的典礼
祭司必定要先洗濯及献赎罪祭,藉此象徵得洁净,然後才能穿上圣衣,担任圣职,献神所悦纳的祭。这些礼仪要重复地执行七天,强调其神圣和完全。
本章典礼的一切条例都记载在利未记 8章,可比较和参考。
1-3 献祭前的准备
1「成圣」:原文的意义是「分别出来」;使祭司成圣就是使他与污秽的范畴隔开,以至能担当圣职。成圣这动词的主位是神自己(44);是
神叫人成圣。
「两只无残疾的公绵羊」:15, 19节讨论它们如何被献上。
4-9 亚伦与他的儿子接受圣职
4 表明他们要洗净全身,但在那里洗则没有指明;会幕的院子里有洗濯盆,但只作洗手洗脚之用(30:17-20)。
6「圣冠」:就是那刻有「归耶和华为圣」的圣牌,用蓝带系在礼冠上(28:31)。
7「膏油 ...... 膏他」:显示神拣选他及委派他特别的任命。
9「又要将亚伦和他儿子分别为圣」:在原文可直译为「你要使亚伦和他儿子的手充满」,意思是指摩西正式任命亚伦等人为祭司,但这句话
背後所反映的古代授职仪式,现已失传。
10-14 赎罪祭
(可参利未记第 4章)
祭司为自己献赎罪祭的公羊,全只都要焚烧,部分烧在坛上,其余则在营外焚烧。如果祭司是代替别人献赎罪祭,则他可吃用祭肉。
(利 5:13; 6:26)
10「按手」:代表认同,祭牲之死相等於献祭者之死。
12 有关血的仪式:将血涂在坛的四角上是一永恒的表记,其余的血则倒在坛脚。
13「肝上的网子」:即肝的附属部分。
15-18 燔祭
(参利未记第 1章)
祭司要将全只羊烧在坛上,没有一部分是留下来吃的;这象徵祭司完全奉献给神。
18「馨香」:本描述烧烤祭肉时所产生的扑鼻香味,後用来形容祭物为神所悦纳。
19-28 祭司承接圣职所要献的羊
20 摩西在亚伦的耳、手及脚所行的仪式,反映祭司要耳听神会,手被分别为圣来为百姓献祭,脚也要行在神的真道上。
22「肥尾巴」:一向被认为是羊最美好的部分。
24
提到那羊的内脏以及一些饼被献为「摇祭」,祭品不是向两边摇动,而是向着祭坛一前一後挥摇,象徵祭品先献给神,然後才归祭司所用
(28;
利23:20)。
29-30
大祭司的圣衣是世代相传的,任何亚伦的後代承继他作大祭司,都要在授职礼及在圣所供职时穿这圣衣( 30)。
31-34
继续描述如何处理那承接圣职所献公羊的肉,就是在献上给神( 25) 和摩西之分( 26)以外的肉。那些肉要煮熟,连同筐内的饼一同给祭
司吃用;这样做法相等於献平安祭(利 3章)。
33「外人」:指不是任祭司的选民。
35-37 承接圣职之礼
36「坛」:是出於人手所造,故最初被视为「不洁」,需要献上赎罪祭,并用膏抹坛,使之成圣。
37 暗示「成圣」这本质可藉接触而感染到。
38-42
不是直接与祭司成圣之礼有关,而是描述祭司每天早晨和黄昏所要献的祭。後期这每天的献祭被为律法的中心,以色列人假若被逼暂时停止这献祭,则会大为惊恐(但 8:11)。
40 和羔羊同献的有调了油的细面(素祭)和酒,後者供奠祭之用(就是倾倒在祭坛脚下)。献与神的燔祭若要完全,必须包括一个家庭平常进餐时的各种要素(肉、面和酒)。
「伊法十分之一」:约等於三又五分三公升;
「一欣四分之一」:约为七又二分一公升。
43-46 神应许赐福
神接纳这个不间断的献祭,因而应许今後常与百姓同在。祂要住在他们中间,而百姓亲近 的媒介──祭司、会幕和祭坛──都要分别为
圣归给 。
46 综合神从埃及地救赎以色列人出来的目的,就是要住在他们中间。
「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是整段的精华,反映神的属性和与人的关系;神既然恩待选民, 便可以要求他们顺服 。
思想问题(第 29章)
1 祭司对人、对神要负什麽重要职责呢?
祭司本身在献祭上要注意什麽事情呢?参 28:42; 29:4,
14及36。
照圣经所言,祭司与祭物有什麽密切关系呢?
2 从 20, 22节看来,神对献祭者与祭物有何要求?
3 祭司除了献祭之外,还有什麽职责呢?
参利 13-14章; 民6:22-27; 申33:10; 拉7:6;
尼8:1-8。
4 46节说明神救赎以色列人的目的。
今天你有否忘记神拯救你的目的?参弗 2:10。
出埃及记第廿九章
祭司的分别为圣(廿九 1-37 )
显然地,当以色列人要草创时,必要有一个人作为成圣的祭司,而这人则以摩西为最适合。如果摩西曾从叶忒罗认识耶威这观念是正确的话,我们可以预期他去担当。利未记九章廿三节;十章十六节中,摩西的举动表示出他认识到自己在本民族的宗教中,有一个独特的地位。实际上他是以色列第一位大祭司,他为了支持他哥哥才放弃这地位。
杰出人物常常有独揽大权的试诱。我们从摩西乐于与他人分享民事与宗教的权力,看到他真正的伟大之处。
在某些宗派中,有一种过分的倾向,以为按立一个人为牧师,便使这人有全权。使徒行传六章二至四节该是对这种态度的一个警告。
使祭司成圣──文字的意思乃是使其圣洁,表示完全分别出来,为上帝服务。这一举动的完全,以其七次重复表示出来( 35 节)。不过,不论地方教会及其职员所作何事,此人存心如何,毕竟必须是上帝才使这人分别出来,为祂服务( 44 节)。人的按手给予终身有效这概念,给教会太多害处。
接立的仪节以洁净礼开始( 4 节),正如圣约仪节一样(十九 10 , 14 )。洗礼的象征意义也是这样,那些特别强调罗马书六章四节的人正常情况下是对的,但是别忘记了它们有更深的进一步的解释。接是赎罪祭( 10-14 节)。虽然我们感到罪被洁净的人在社交上比较被人接纳,但是罪却不是外表上的事,肥皂和水不能除掉;也没有一个人,可以站在人与上帝之间作中保,而他自己又不得不承认他也需要一位中保。正如希伯来书的作者所坚决主张的,耶稣基督作为我们伟大的大祭司,其独特之处乃是在于祂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来七 26 )。
然后是献燔祭( 15-17 节),这是新任祭司完全献身上帝的象征。接用另一只公绵羊的祭是这仪节中独特的( 19-28 节)。在第廿二节这羊称为‘承接圣职所献的羊’,新英文本的‘就职’一词要好得多;也许‘就任’会更好些。把祭牲的血涂在亚伦右耳、大姆指和脚上的象征意义很明显,无庸多阐释。‘用血抹耳,好叫他听上帝的话;抹手,好叫他履行与祭司职分有关的责任;抹脚,好叫他行在公义之中’(何兹)。
正如卅一至卅四节所清楚说及的,为‘承接圣职所献’的祭,乃是平安祭,羊的肉要在上帝的坛( 22-25 节)与就任的祭司( 26 节以下)之间划分。基本的概念(不限于以色列人),乃是被任为祭司的责任是执行祭司的工作。他们必须参与三个主要的祭,就是赎罪祭,燔祭和平安祭。
‘膏油’( 7 节)的成分可于三十章廿二至卅二节中找到。不作讨论是危险的,但是卅五及卅六节(‘你要这样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亚伦……’)的明显意思,乃是在成圣仪节完成之前一周,只有赎罪祭要重复地献。这是可以理解的。上帝并不喜欢重复的献身举动(‘燔祭’),因为祂知道这种举动是出于真诚与否。祭司也无须再次被立,但是他们像我们一样,需要被提醒,他们离上帝的标准是远或近。正如涂威尔法政牧师( Canon
Twell's )如此完美地在圣诗中表达出来的:
不仅我罪求主怜悯;
更要祈祷主之垂顾;
既未事主也未尽心。
我崇敬虔跪祷主前,
或以竭诚向主歌颂;
求主垂察赐赦免。
我们在卅七节初次认识希伯来神学上一个影响深远的概念。要有七天的祝坛为圣,为它赎罪──在赎罪日也要有类似的行动(利十六 18 )。罪是传染的,只要把赎罪祭的一部分带到坛前,便玷污了坛。同样,圣洁也是传染的;参看三十章廿九节──膏油 和十九章十二至十三节的注释──圣约的确立 。
在现时代,一般基督徒大都已经忘记了世界的冲击这句话的意思。叫人与世界同流合污的压力空前强劲和巧妙,而心意更新变化的需要也空前迫切。圣灵依然感化世人成圣,但是他们的队伍却总是太小,远远满足不了要求;不过当他们出现时,他们的生命也是会传染的。会幕中圣洁的传染是有效力的,对圣物极有关系;因为任何事物接触了圣物,便自然地不肖属于其事物而成为上帝所有。在撒迦利亚书十四章二十至廿一节指出,圣、俗之物的区分最终消失了。──《每日研经丛书》
2.使祭祝圣(二九)
二九1~9 神任命亚伦和他儿子作大祭司。此后,只有祭司家族的人才能当祭司。在今天的教会,只有重生的人方可当祭司。由人任命祭司纯粹是人的罔断。
这里描述的礼仪在利未记第八章也有提及。祭司祝圣,就如洁净麻风病人的一样(利一四章)。二者都是以祭牲的血洒在身上,表示罪人在亲近神之先,必须先赎罪。神应许如果由祭司为百姓献上某些祭物,他就赦免其罪。神藉着历代的祭司和他们的工作,预备全人类迎接耶稣基督的来临。我们藉着旧约的这种制度,就更明白主基督为我们所做的大事,实在意义深远(参来十1-14)。
第1至3节讲述献祭的材料,下文会更详细提及其用途。祭司祝圣的第一步是使亚伦和他儿子到会幕门口,用水洗身(4节)。第二,亚伦穿上袍子,正如上一章所述(5~6节)。然后用油膏他(7节)。接着给他儿子穿上祭司的内袍(8~9节)。
二九10~21 事后献上三个祭:献公牛作赎罪祭(10~14节);献公绵羊作燔祭(15~18节);献另一只公绵羊使成圣(19~21节)。按手在祭牲的头上代表与它同证,表示牲畜替代献祭的人死(l0节)。血当然预表基督的血,他流血为叫罪得赦。脂油是牲畜上等的部分,所以献给耶和华(13节)。第一只公绵羊完全烧在坛上(15~18节)表示基督对神全然的献身,把自己完全献给神。第二只公绵羊的血(使成圣的公绵羊)抹在亚伦的右耳垂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拇趾上(20节),并弹在他们的衣服上(21节)。这是指人生命中的每一个范畴都要除去罪污——耳朵代表听从神的话,手代表行为或事奉,脚代表行径或举指。用血弹在祭司华美的衣服上似乎很奇怪;赎罪的血在人眼中并不吸引,但在神眼中却绝对必然。
二九22~34 摩西按神吩咐把祭物放在祭司手中,授权给他们去献祭(22~28节)。第一次献祭(22~25节)要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祭物,然后烧在耶和华面前坛上的幡祭上。公羊的胸要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也许是向横摇,肩头或腿要在耶和华面前用力举起,可见必是垂直摇。这两个部分要给祭司作食物(26~28节)。摇胸代表神对我们的爱,举肩代表他为我们施展大能。亚伦的圣衣成为他的子孙的财物,因为祭司的职位是父传子的(29~30节)。第31至34节描述祭司的食物和预备方法。
二九35~46 圣职的礼持续七天,每天重覆献祭,坛用血清洗,用油膏抹(35~37节)。此后,祭司得献两只一岁的羊羔在坛上作燔祭——每天的早晨献一只,黄昏的时候献另一只(38~42节)。神应许在会募与以色列百姓相会,住在他们中间,作他们的神(43~46节)
出埃及记 29:4
用 水 洗 身: 洗
身 的 礼 仪 象 征 圣 洁, 这 是 祭 司 当 有 的 特 征。
29:10
公 牛: 祭 司 按 手 在 公 牛 头 上 的 举 动 表 示 他 们 与 祭 牲 认 同, 也 可 能 表 示 百 姓 的 罪 转 移 到 祭 牲 身 上。 这 样
公 牛 就 成 了 赎 罪 祭, 因 着 人 的 罪 而 死 (14 节 ) 。
出埃及记第廿九章
v. 祭司就职礼(二十九 1 ~ 46 )
本章在一定程度而言,可说是个附记。因为前面几章的主题是会幕使用的器皿和衣饰,惟独本章记录某个礼仪的细节,然而本章亦可视为前面讨论的累积。此外本章最后几节(出二十九 38 ~ 42 )又详细讨论以色列祭司的主要任务:此后每日的献祭。
虽然本章所记都是一时的规例,邻国人民的礼仪又有不少雷同之处,此中仍有好几个显着的永恒原则。祭司必须在象征上洁净,他要洗过身、献过祭赎罪后,才能穿着新衣就职。他要严肃地为这事工受膏,手、脚、耳朵都要献上给神。只有这样,祭司才能献上神所喜悦的祭物。这些礼仪都要每日一次重复七天,以强调其重要性,又象征完全。
二十九 1 ~ 9. 洗身和膏立
4. 用水洗身 。三十章 17 ~ 21 节附注所描述的洗濯盆,就是为此事以及其他洁净礼仪而造。这是基督教洗礼的先驱(多三 5 ;弗五 26 )。
7. 膏油 。这种特殊膏油的成分,记于三十章 22 ~ 33 节。本节似乎表示如此受膏的只有亚伦(他的儿子不包括在内;但又参出三十 30 )。后来膏立君王(几乎具有祭司的身分)也可使用同样的礼仪(撒上十 1 );用于任命先知则只有象征式的意思(王上十九 6 )。膏立表示蒙神拣选,指定担任某种事工。在王国时代初期,圣灵恩赐往往随膏立而赐下(撒上十 6 ),故此,后来可能成为属灵恩赐的象征。后来“神所膏立的”和“神所拣选的”几乎成为同义词(诗八十九 3 )。对基督徒来说,耶稣“基督”(即“受膏者”)不但是君王,更在天上更美帐幕中永为祭司(来九 11 )。“膏立”的概念因此增添了更深的新义。
9. 分别为圣 ,这词直译“使手充满”是闪族文化的专用术语(在马里文献中已有出现),大概取自“将职位所有权益授与某人”。然而这字在本节大概没有这个含义;将之译作“使他就职”( NEB 作 install )比“授任”( RSV 作 ordain )为佳。
二十九 10 ~ 28. 就职所献之祭
所献的祭包括了赎罪祭( 14 节)、全牲的燔祭( 18 节),第 19 ~ 21 节特有的血礼,以及第 22 ~ 28 节象征性的“摇祭”。除了 19 ~ 21 节引人注目的礼仪以外,这些祭礼的基本形式和在其他情况下献祭并没有什么分别,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加诠释。
10. 按手在公牛的头上 。按手代表认同,是赎罪祭的通例,清楚表示:祭牲之死被认可为与献祭者死亡相同。牺牲之后的血礼,包括在坛角上抹血(作为恒久可见的表征),和将余下的血浇在坛边和坛脚,让它自行流走( 12 节)。
20. 耳、手拇指、脚拇趾 。象征式地洁净,献给耶和华。祭司要听而顺从,手足都为神工作。失去手拇指和脚拇趾是无能和无用的代表(士一 6 ),将之献给神,就是将全副精力献上的意思。“耳号”似乎是永久为奴者自甘顺服的记号,请参二十一章 6 节注释 。
二十九 29 ~ 46. 祭司事务的综合规例
这些规例关乎祭司圣服自父传子( 29 节);使祭司任命正式化的圣筵(可算是个“平安祭”),因为只有祭司才可以吃“圣肉”( 33 节);为祭坛所作一次的赎罪( 36 节,和合本作“洁净”);以及祭司新上任之后,每日在坛上献祭的规例( 38 节以下)。
33. 赎罪之物 ,希伯来原文的动词是 kuppar ,和约柜之“盖子”,即“施恩座”一词字根相同。最好的译法可能是(无人称的)“遮盖罪之物”,因为它不一定包含挽回(英: propitiate ,即转离神的忿怒)的意思,只有对付罪或除罪(英: expiate ,即取消罪)之义而已。除非经文明言奉献者和对象两者的位格,否则最好还是不译作“挽回”。
36. 为坛献赎罪祭 ( RSV 直译,和合本作“坛就洁净了”)。可能因为这坛是人手所作,因此算为“不洁”。不像二十章 24 、 25 节指定的石坛或土坛,用的是天然材料。
38. 每天 ,这就是后世以色列圣殿崇拜的核心: ta{mi^d[ ,“每日常献的祭”(英: perpetual
daily sacrifice ,徒三 1 )。这字解作“常例”的例子,可见于出埃及记二十七章 20 节。每日常献的祭后来视为律法的中心,即使在紧急状态时被逼中断,也是耸人听闻的祸事(但八 11 )。路加福音二章 8 节的牧羊人,大概也是致力于供应圣殿献祭的羊羔。除了律法其他要求之外,单是常献的祭,每年便需要羊羔七百头。
40. 细面……油……酒 。素祭和奠酒是附属的祭,与祭牲同献。背后的想法大概是要将完整的燔祭献给神,便当包括日常饮食的基本元素(肉、饼、酒)。
46. 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是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 。本段以一句有力的声明作结,说明神的心意是要住在祂子民中间。实际上本节直截了当地指出,这就是神起初将他们从埃及拯救出来的宗旨。全段以一个包罗万有的胜利宣言作结(利未记一再以此为某条律法或命令的惟一理由): 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 。本节和二十章 2 节一样,神所要求所命令的无论是什么,单此宣告已足够成为祂子民遵从的理由了。这话点出了神的本性以及祂施恩与我们所建立的关系。因此本节就是以上经文的总纲和巅峰。──《丁道尔圣经注释》
第二十九章
29:1 本章记祭司授职礼仪式,包括:1.沐浴自洁;2.授给圣衣;3.圣膏抹身;4.献赎罪祭;5.献燔祭。仪式进行了七天。到第八天祭司要另外为就职献祭(利9章)。
29:10 比较29:15。按手在公牛头上,是一般献赎罪祭的仪式。“按手”表示认同,以祭牲代人献上赎罪。
29:12 坛的四只角象征神的帮助和庇护(看王上1:50;2:28;诗18:2),也是救赎能力的表示,祭牲的血先抹在角上,再倒在坛脚(利4:7,18;8:15等)。
29:13-14 脂油是祭牲最好的部分,内脏外面的脂油又是脂油中最好的部分,所以献给神。皮、肉、粪担了人的罪,要在营外用火烧去(看来13:11-13)。
29:20 抹血在“右耳垂”表示祭司要听从顺服神的命令。
抹血在“右手大拇指”和“右脚大拇指”,表示行动已分别为圣,属于神。
29:31 “圣处”可能指会幕的院子。
29:33 “外人”指非祭司家族中人。
“赎罪之物”赎罪一词,希伯来文作kaphar。旧约时代按律法而献的祭物只能暂时遮盖人的罪,叫献祭的人知道神已经赦免了他。祭物永远不能除罪,正如新约所讲的:“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来10:4)。以色列人的献祭包含了:1.认罪;2.承认死是犯罪的惩罚;3.表明神“宽容”人(罗3:25;比较来9:15,26)。基督的救恩,彻底去罪,叫人与神“和好”(罗5:11)。另参《利未记》16:5注。
本节(33节)似应译为“他们要吃那些在承接圣职和成圣时所献的赎罪之物,但是外人不可吃,因为这是圣物。”
29:36 “洁净坛”是为坛献赎罪祭。坛是人手所建,染了俗人的污秽(比较20:24-25),要献赎罪祭来洁净。
29:38-41 在会幕里,每天早晚都献祭,所献的有燔祭、素祭和奠祭。早晚二祭是会幕里固定的事奉。
29:42-43 “燔祭坛”是摆设在会幕门口的圣物,以色列人一进会幕,就来到这祭坛,所有的祭物(除了香料在外),都指定要在这里奉献(利17:8-9),因此这个祭坛是神与祂的百姓交通的地方(利1: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