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廿五章
第 25 章
创 25:1-6> 亚伯拉罕的继室──
25:1-6 亚伯拉罕在撒拉死后娶了基土拉作为继室。她给亚伯拉罕带来的儿孙虽然从亚伯拉罕得到许多财物,但他的一切产业和权柄都归于他的承继人以撒。
创 25:21> 让祷告来承托生活每一部分,我立即想起要祈求的是……
25:21 以撒恳求神赐他儿女,圣经也鼓励我们为自己个人的事和重要的事向神恳求。神希望应我们所求,但神要我们向祂祈求。不过有时神可能暂时不应允我们的祷告,目的是要:( 1 )使我们更认识自己真正的需要;( 2 )使我们更晓得感谢祂;( 3 )使我们更加成熟,更有智慧运用祂的赏赐。
创 25:31-34> 以扫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事而忽略了属灵的福分;我又怎样?
25:31-34 长子名分是给头生儿子的特别尊荣,包括将来成为族长并承继家族的双份产业。长子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出卖或放弃这个名分,但这样他会失去双份产业和领袖地位。以扫出卖长子名分,显出他无视属于长子的属灵福分,实际上他轻看了长子名分( 25:34 )。
创 25:32-33> 胜过短暂的压力,是克服试探的关键。但有时真难忍受,不知道怎办好……
25:32-33 以扫为眼前的一点食物,而出卖他长子名分的永远福分。这是冲动的行为,只为满足暂时的欲望,而没有考虑长远的后果。我们也会跌入同样的陷阱中。当我们看到某些渴望拥有的东西时,第一个冲动就是要得到它。开头我们会感到满足,有时甚至觉得自己满有能力,因为我们能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但即时的满足往往叫我们失去长远的眼光。不过,只要我们在行动之前比较一下短期的满足感和它的长远后果,我们就能避免重蹈以扫的覆辙。
以扫把肚子饿的情况夸大了,觉得自己快要饿死,这种看法使他很容易作出错误的选择,即如果他快要饿死,得到产业又有什么好处?他目前所受的压力影响了他的想法,以为要立刻作出抉择。我们也会常常受到类似的压力。例如,当我们欲火焚身时,婚姻的誓言就似乎显得不重要了。当我们觉得某方面的压力大,其他的事情似乎不再重要时,就容易失去理性。胜过这短暂的压力,是克服试探的关键。──《灵修版圣经注释》
创世记第廿五章
信心伟人的离世(二十五 1 ~ 11 )
本章经文描述亚伯拉罕的续弦及其离世归主:
.续弦( 1 ~ 4 )──亚伯拉罕在以撒结婚时已是一百四十岁,然而不可思议的是在这时他再娶基土拉为妻。圣经没有解释他续弦的理由,而且记录非常简单而客观。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一百岁生了以撒以后,他返老还童的性质仍然延续了很多年,以致他的生育能力可以继续,所以在他与基土拉三十五年婚姻生活中就生下另外六个儿子: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这六位儿子后来成为不同的阿拉伯种族的祖先。另外一个解释,亚伯拉罕可能因为感觉孤单,故此又娶了一个妻子来作他的伴侣,可见这位信心伟人也有普通人的需要,故此神并没有禁止他续弦。
.离世( 5 ~ 11 )──亚伯拉罕在一百七十五岁高龄时被神召返天家,离开这个尘世,他一生的愿望已得到满足。综合他的一生,他的确是旧约中的伟大人物,在新约中他被提及的次数与摩西不相上下,他是信心伟人的化身,这信心在对神绝对的顺服上表现出来(罗四;来十一 8 ~ 19 );同时他宽宏大量,不计较自己的得失,亦能以广大的心来饶恕别人的过错;他虽勇敢,却也有软弱的人性,但神的恩典托住了他,隐藏了他的缺点,他是爱神的人,为此他得到最高的赞扬,被称为神的“朋友”。
祈祷 神啊,我愿以亚伯拉罕为人生的指南针。
新一代的兴起(二十五 12 ~ 26 )
西方教会有一句谚语:“神埋葬了祂的工人,但神却兴起新的一代来继续其工作。”这句话正是 11 节的最佳注解:“亚伯拉罕死了以后,神赐福给他的儿子以撒。”以撒接了这工作的棒,继续努力,并且开枝散叶,一代传一代;至大卫王兴起,成了基督的先祖,神救赎的启示逐渐展露出来。
.以实玛利的后代( 12 ~ 18 )──虽然,以实玛利并不是神拣选的人,但他仍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仍然蒙神赐福,他的十二个儿子,后来分别作了十二个族的族长,使神在创世记十七 20 的应许得了应验。可见神的恩典是普及的,不单惠及蒙拣选的人,也惠及不蒙拣选的人,因为祂“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徒十七 25 ),半点没有偏袒,显明其恩爱之宽广与普及。
.以撒的后代( 19 ~ 26 )──以撒在四十岁那年与利百加成婚,至六十岁时才生下双生子,可见他的信心正如父亲一样也受试验。他俩生下的双生子命名为雅各和以扫,希伯来人两个族都从他们身上而出。雅各是以色列的先祖,而以扫是以东人的先祖,这两族人后来都成了世仇,正如这双兄弟在未出生前已在母亲腹内争吵一样。然而神只拣选雅各而不拣选以扫显明了神至高的主权,这是一个深奥的真理,是我们的理智难于了解和接受的,只能用信心去领悟。
祈祷 求神在九十年代中兴起满有异象又有恩赐的新一代起来领导普世的教会。
分别(二十五 27 ~ 34 )
雅各与以扫是孪生子,以扫早几分钟出生,所以“长子的名分”是属于他的,这名分使他享有承继父亲大部分财产的权利;然而他的弟弟对这名分眼红,想尽办法夺取过来,至终雅各成功了。从这件事上我们看见这对孪生兄弟之分别:
.不同的性格──以扫是一率直、外向、不计较自己得失的人,他的才能是善于狩猎,而且本领高强;雅各则与哥哥相反,是一个性情沉静、内向、爱家的青年人,但具有野心,想尽方法去“抓”取权力。
.不同的价值观──以扫的生活只顾目前,以得到一时的享受为人生目标,但雅各则较关心将来,以得恒久的权利为满足。“长子名分”包括属灵的权利、家庭的责任和物质的利益。以扫出卖其长子名分表明他缺乏对属灵价值的欣赏,所以他可以代表今世持“唯物主义观”的人,人生所关心的只是吃喝玩耍,使官感得到尽情的满足。所以以扫是属血气、贪恋世俗的典型。而雅各虽然用错误的方法取得长子的名分,但他渴慕属灵的心是值得效尤的,故此雅各可代表倾向神和追求神的人,只有这样的人的灵性才会渐有进步。
祈祷 父神啊,求帮助我有属灵的价值观,以胜过肉体贪图享受之倾向。──《新旧约辅读》
创世记 第廿五章 注释
25:1-6 亚伯拉罕次妻所生的後代
我们不能确定亚伯拉罕何时娶基土拉为妻,可能是在撒拉逝世以後。
这里所提的是後来亚拉伯人的一些家族的祖先。
2 「米甸」:居住在亚拉伯半岛的西北,後常侵袭以色列人。
4 「以法」:在以赛亚书是指一班买卖黄金乳香的商人(赛60:6)。虽然亚伯拉罕把财产留给以撒,他也将一些财物分给基土拉所生的
儿子,打发他们往东方去,远离以撒;免得他死後他们和以撒为家产发生争执。
25:7-11 亚伯拉罕的死和埋葬
神曾应许亚伯拉罕要「享大寿数」( 15:15), 他果然活到一百七十 五岁高龄才逝世( 8的「寿高年迈」)。他的两个儿子把他埋葬在麦
比拉洞( 23:17); 以实玛利本是长子,但名字却排在以撒後面,因 为撒拉生的才是亚伯拉罕的正嗣。
25:12-18 亚伯拉罕的儿子以实玛利的後代
这里记载了以实玛利十二个儿子的名字,他们是十二族的族长( 16) , 应验了 17:20的预言 。 他们居住的地域大概是从亚拉伯半岛西
北的 哈腓拉起(这里的「哈腓拉」与创 2:11的不同), 直到挨近埃及东面 与西乃接壤的书珥。
18「在他众弟兄东边」:应作「常和众弟兄为敌」,应验16:12的话。
「亚述」:在这里可能是指埃及地某地域的名字。
25:19-26 亚伯拉罕的两个男孙
本段记载以扫和雅各这对孪生活宝贝的出生。他们的父母结婚十九年仍没有孩子,故父亲向耶和华祈祷,蒙神答应,母亲利百加就怀了
双胞胎( 21)。双胞胎在利百加腹中跳动,叫她感到烦恼,故向神诉苦 。神启示她:两个婴儿乃代表两个国家,也是两个彼此敌对的民
族(这是 23「从你身上出来」的原意),而大的却要服事小的。
26「以撒年正六十岁」:就是说他婚後廿年才成为父亲。
25:27-34 亚伯拉罕长孙出卖长子名分
以扫和雅各的斗争,是起源於父母对不同孩子的偏爱:「以撒爱以扫 ...... 利百加却爱雅各」(28)。
30「红汤」:是用中东一种极便宜的扁豆和米混合煮成的红色稀粥。
31「长子的名分」:包括两种权利──可获双倍的遗产、得作一家之主(尤其是代表全家向神祷告)。这长子名分是可以出卖的,努斯
泥版记载一个弟弟用三只羊买了哥哥长子的名分,後来获得一个果园。
34「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被希伯来书的作者解释为「贪恋世俗」(来12:16)? ; 他为了眼前暂时的享受,而放弃将来更大更好
的福气。
思想问题(第 25章)
1 试从亚伯拉罕一生思想神对他的带领及应许如何逐步实现。
为何神特别拣选亚伯拉罕作为 救赎计划中的重要人物?
2 亚伯拉罕所生的众子中,为何只有以撒才是他真正的後嗣,这与神的救赎计划有何关系?参 17:19。
3 以撒与利百加婚後二十年尚无儿女 (见 20, 26), 他们受的是什 麽考验?
以撒抱怎样的态度?
在这件事上有谁可作他的榜样和监戒?
试从这方面思想爱神的父母对子女的影响力。
在我们的人生中,神也可能用长时间的等待考验我们,我们是否有以撒的态度呢?
4 以扫为何轻视他长子的名分?他犯了什麽错?
人若只顾满足目前的需要和欲望,却将永恒的救恩置之不理,会带来什麽後果呢?
创世记第廿五章
家谱(廿五 1-18 )
本章的两个家谱,是继续第九章末了至十章及十一章的,那些在前面已经讨论过的家谱之后。正如它们一样,这两个应视为提供关于希伯来人对于周围的民族与他们的关系如何看法的宝贵资料,而不是告诉我们关于实际个人的任何事情。在这方面值得覆述我在前面引用过的,华德( Bruce
Vawter )有用的类比。他建议,好像我们以如下的的方式记录我们自己的历史:‘欧洲的后裔是:不列巅、法兰西、西班牙……不列巅成了美国、加拿大的父亲……西班牙也生了儿女:加利福尼亚、墨西哥……美国的后裔:维珍尼亚、乔治亚、卡罗来纳……乔治亚成了亚特兰大、奥加斯大、沙弯纳的父亲……。’等等。正如我们在第十章有一棵虚构的,远及亚、非洲的民族树,作为地理的课程,这课程伸展到第十一章米所波大米的亚兰人,就是与希伯来人有最密切的血统关系的民族。所以第廿五章的这些名单集中在亚拉伯的闪族人,这些民族与他们也有血统关系,不过没有十分接近罢了。
(一)
那么我们对于亚伯拉罕与基土拉的婚姻,意见如何呢?可能是亚伯拉罕在夏甲离去与撒拉死了之后,娶另一个妻子,虽然我们未能在别处得到关于她的任何资料。但是不可能的乃是本章开端各节所提及她为他所生的儿女。可以鉴定的名字(例如底但,米甸)并不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北亚拉伯的地名或区域名。同样的,在本章所列以实玛利后裔的名字(例如基达、度玛、提玛),提玛则指北亚拉伯及叙利亚沙漠更东的地区。
稍加思索我们便知道,国家与氏族不会这样由一个祖先直接而成。所以,这些家谱暗指亚拉伯氏族的创始者或祖先,乃是亚伯拉罕和他的子系,在巴勒斯坦诞生而从那里迁徙到这些氏族后来居住之处;他们不可能是准确的历史记录。他们在说一些对希伯来人关系重要的事,但是并不是我们所了解的历史。对于在迦南最接近的东部的摩押人和亚扪人,照第十九章末的记载,是罗得乱伦所生的儿子的后裔;而它东南的以东人,按照以下第廿六章的家谱,他们是以扫的后裔,其情形也是一样。
国民族
我在上图粗略地绘出,与这些不同民族有关的在巴勒斯坦邻近的位置。显然由地理与种族观点看来,迦南人应当在他们当中;但是要记得,由于希伯来人的成见,他们在第九章和第十章却被列为含族或非洲人。这应当提醒我们,在这些名单中所保存的资料,不只有价值而且有时也有偏见的。(参看九 20-29 ──关于希伯来民族表的思想 的注释。)
(二)
有些怀疑的学者主张,不只家谱,连族长故事全都是关乎种族集团,而不是关乎个人的──换句话说,所有的族长都是民族、或氏族、或家族的化身,但是事实不可能如此。十分简单的理由乃是:大多数族长和他们的妻子──亚伯拉罕、罗得、撒拉、夏甲,甚至以扫与雅各,都与种族没有直接关系。它们一般地没有用作种族的称呼,而且事实上它们在家谱中突出得如同大姆指一般。
由此我们必得承认创世记十二章以下,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氏族传统:
(甲)族长作为个人的故事;那就是关于以色列遥远过去的真实男女主人翁,他们开拓历史的回忆录,被珍藏而又在他们的后裔中一代一代地传下去的。
(乙)家谱的名单,其中的名字,大多数是与它们有关的民族、氏族或地方。有时族长们被引进作为父亲或祖父,以求增加一个特别密切的血统色彩;但是严格说来,他们并不直接由他生的。
这两种传统,大多数是截然不同。不过有时我们也得承认,它们有部分是互相重叠的。例如,以实玛利是一个族名,也是一个人名。而以扫和雅各都有第二个名字──西珥或以东和以色列──后者是种族的名字。这意思是关于民族传统,有时硬挤入关于个人的故事中,我们必须小心尽力把它们区别出来。
解决这些问题可能是一件巧妙的工作,给学者们之间引起许多纷争的机会。但是就我们这注释的目的,许多时候常识可以作相当满意的指导。例如我们无须专家告诉我们,在第廿五章后部所描述以扫出现的几个场面,与以东族有关多于与他个人。反之,我们也不必专家的指导,才明白第卅三章以扫与雅各复和的故事,与种族没有关系(因为在历史上,以东与以色列通常都是死对头)。相反的,第十九章三十节以下对摩押与亚扪的记载,则与种族有关。
(三)
读者们有意进一步追踪这些古旧事件的,可以查考圣经辞典或其他较大的专门注释。我所以费时间在这些事上,原因与使我在讨论亚伯拉罕在埃及的故事之后,把创世记当作历史写的注释相同。我们学会查出什么地方外加的材料在创世记十二章往后的故事中混杂进来是很重要的;它是本章的家谱材料,或是第十二章以后添入其他的材料呢?惟有把这样的材料分别出来,把它放在一边,我们才可能面对那实在的亚伯拉罕和以撒,并且从他们的经验中充份地得到益处。
把创世记的主要信息传达的乃是故事。那些故事并非我们所称为‘历史’的,我们不应被它骗过(参看献祭(Ⅱ):上帝的牺牲 的讨论)。它们是一些比历史更好得多的东西,是进入上帝古代百姓生活的大路。我们在它们里面所得到的,比较在最辛勤而又仔细的历史记录中,所提供我们的遭遇和知识更多。
死亡(廿五 1-18 )(续)
第廿四章末,当利百加看见以撒前来,问及他是谁时,仆人说:‘是我的主人’。这暗示当他仆人在米所波大米时,亚伯拉罕便死了。在他埋葬以后,以撒似乎从希伯仑先迁到庇耳拉海莱(夏甲看见异象之处),然后迁去别是巴一带地区(他早年在之处)。大抵仆人回到希伯仑,知道亚伯拉罕的死和以撒的离去,便继续前去,直至赶上他的新主人。故事的希伯来特殊方式让我们去推论这一切,而它集中注意力在以撒与利百加最后的戏剧性会面。它提到撒拉较早的死去,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利百加取代了她的地位;但是不觉得必要提说亚伯拉罕较近的死。
(一)
当我们在本章终于知道这大人物死了,而且葬在麦比拉洞里他妻子旁边的时候,整个报告十分简洁。它放在两个家谱的名单之间,这是我们所难以想像的,就连希伯来人在思想上也不会以为重要。这族长的高寿提过了,却没有其他内容。我们不能不回想第五章,在那里记载,洪水以前的主人翁,像玛土撒拉有更长的寿命,并且有如连祷词一般地重复地说,他们都‘死了’。亚伯拉罕在死前,竟然未得一见他的未来媳妇作为安慰。应许的延续便交在上帝手中,这上帝是造他们的,也是决定人类的延续的,对此圣经只廖廖几行就带过去。记下以实玛利参加丧礼是客气而又温和的一笔,没有想使人了解什么,我们也不知道兄弟俩有没有进一步的会面。
那奇特的‘归到他列祖那里’一语,也在十七节用于以实玛利,后来在卅五章廿九节又用于以撒,四十九章卅三节用于雅各,又在申命记卅二章五十节用于摩西和亚伦。在列王纪下廿二章二十节作了比较充份的解释,在同样奇特的说及上帝召集约西亚王平平安安的归到坟墓,归到他列祖那里。试比较那同等奇特的话‘与他列祖同睡’,用于大、所罗门和以色列其他君王(参王上二 10 ;十一 43 ;十四 20 等)。不要把这些话解作相信死后有生命的意思。希伯来人指望高寿而平平安安地死去,当他们的身体葬在他们的先祖旁边,而他们的‘影’( "shades" )与所有其他的‘影’一同拖延一段时间:在地下的阴间里极其软弱(参看伯三 13-19 ;赛十四 9-11 )。当身体朽坏成为尘土时,这阴魂般的影子也消失了。直到旧约时代要结束时才有死后有意义的生命的概念。‘死亡实际上就是终局’,旧约对这种观念毫不介意。死亡临到万人,而且像这里所强调的,它也临到亚伯拉罕。
对于我们相信死后还有生命,而且通常对于死亡无忧虑的人,不太欢迎旧约对于死亡的简明而又严肃的叙述。也许我们应当觉得受他们非难。希伯来没有我们基督教的盼望,然而他们能勇敢地面对死亡,而且以现实主义和尊严接受它。在他们,这短短的段落表示的并非尽是哀伤,而是给生命如实地一个适当的注释:就如亚伯拉罕的生命,一个短暂过去的段落,人类在这段落里,对于永恒可以有些微的一瞥,但是惟有在他们把自己与祂发生联系才可以;惟有祂永恒,祂在他们未出现之前便已在场;而当他们过去时,祂仍在那里。
我的年日如日影偏斜;我也如草枯干。
惟你耶和华必存到永远;你可记念的名也存到万代。(诗一○二 11-12 )
这里有一种对于未来充满信心的宝贵见识,是我们的主从死中复活给予我们,而这种见识给我们的盼望乃是我们可以尾随祂进入永生。
(二)
这样的结束的确是一种叙史诗的结束,一个在人生经历之火中锻炼成长的信心,终于如纯钢一般出现了。亚伯拉罕衷心地相信上帝的应许,并且凭信心的力量;向一个更不确实的未来,作一次并不确知的旅程。上帝从未放松过他;他要经历艰险,才学到信心与权宜之计的不相调和。他对于他的妻子在老年时得子发笑,并反对把他的另一儿子以实玛利拒于应许之外;但是他终于承认,接受上帝这样的特殊天命,乃是信心的主要内容。他为他的固执侄儿尽力,却不得不承认失败。他终于看见,正如在他以后的少数后裔所看见的,上帝的目的所包括的不只他自己那小小的家族,而是要他更勇敢地为所多玛蛾摩拉代求,但是他在那里也失败了。最后他听到上帝命令他牺牲他所最珍惜的给祂,就是献上上帝给他的那儿子──虽然他不明白这里面的理由,而且他也非常心痛,他却顺服了。
这人明白幸福?也许有时明白,好像当以实玛利和以撒生下来的时候,或者当上帝在摩利亚地拦住他手的时候。但是那并不重要。他的命运──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说就是他的十字架──乃是要表现信心,好一再地使他从失望与绝境中起来,回到人生的战斗之中。他听到响亮的应许,却要在他死前最稀薄的日子里应验;拼命跟随上帝撤退的影子,因为他知道再没有其他值得跟随的东西了;在深幽之谷中放下他流浪者的杖,却只看见遥远的山上太阳升起微弱的曙光。这人的信心间歇无常,冷酷而又自私,名过其实,对我们竟是个榜样!亚伯拉罕并不完美,创世记也不假装他完美。他配得或赚得那向他显示的恩典之处并不高过我们;但他确实配得,而且他确实赢得犹太人后代的子孙──包括基督徒和回教徒──所给他的衔头:‘信心之父’。
亚伯拉罕,作为一个善良的希伯来人而死,死后他可能没有留下什么值得注意的。但是加上一点基督徒的特许,我们可以把本仁约翰在天路历程中真理勇士口中的话,放在他口中,那是勇士受召进入天国时说的。我想这是最恰当的墓志铭。
‘虽然我经历千辛万苦才到达这儿,可是如今我对于我所经历的一切烦恼,并不后悔。我把我的剑给那继续我旅途的人,而把我的勇气给那肯得到的人。我身上的记号和痕疤作为我的见证,我已经打了祂美好的仗,祂如今是我的颁奖者……。’就这样他死去了;而另外一边,所有的号筒为他响起来了。
雅各:一首冲突的叙事诗
冲突(廿五 19-34 )
创世记的第二个族长的历史,始以两个简短故事,就是雅各和以扫的诞生,及长子名份的交易。它们立即带来家庭的冲突与阴谋的情调。我们所得的不过是事情的轮廓,但是透过它则牵涉到人性复杂性的论断!初估它们似乎无所见,但上帝奇特的旨意却在背后运行。
(一)
利百加有如圣经中其他许多的生育故事一样,是不育的。以撒向上帝祈求儿女,他的祷告得到双胞胎的应允。这是个美好而又敬虔的场景,可是利百加尚未把他们生下来,便有了苦恼的征兆。她解释她腹中的踢动为她的婴儿互相争执,这解释得到神谕肯定。这像迷语般地说到胎中的两族,但是她所要记住的却是那预言说,将来那小的儿子是两者中之较强者;而大的要服事小的。当孩子生下来的时候,第二个抓住第一个的脚跟,利百加一定肯定是上帝给了她对于未来的一个秘密的悟力。
当这两个孩子长大时,场景迅速转移了。我们被告知那大的,名叫以扫,是个喜欢野外生活的人,擅于打猎;而那小的名叫雅各,乃是一个文静的人,喜欢牧人的常规生活,比较接近帐棚。但是这并未有什么特别,也可能是因为他们的父亲就他们的个性,指定他们的任务。然而世界上许多伟大故事的典型冲突的动子,却在那里了;那就是行动的人与思想的人,务实的人与沉思的人,勇敢的人与谨慎的人,只作的人与计划的人之间的冲突。
当我们发现不只是兄弟俩的性格那么的相反,而且那虔诚的父母俩都表示出不同偏袒时,我们便知道家庭的大分裂只是时间问题而已。以撒偏爱以扫的一个理由,乃是──他给他肉食(我们几乎可以听到他说!)而雅各却一天到晚坐在那里无所事事。未提到利百加喜爱雅各的理由,但是我们可以设想这与她在怀孕中所得的神谕有关。果真如此的话,这便含有她的偏爱很有来因,而且表明她并未告诉以撒上帝对她说的话,因为显然以撒对这事毫不知情,其后他在祝福他们时也未知道。一个对丈夫并不完全诚实的妻子,和一个以其口腹之欲为首要之务的丈夫。他们绝不能把家庭管理好,使之和谐相处!
(二)
到处是冲突。在第一段简单的插曲中,已经构成雅各整个阴谋的缩影。
我们简述之:在以撒与利百加之间有冲突;这是冲突的基础。在廿七章中有雅各与以扫之间的冲突;这是冲突的中心。雅各与他的舅父拉班之间的冲突占了廿九至卅一章的大部分,其中又有雅各的妻子拉结与利亚之间嫉妒的冲突。
我们要等到卅一章末才听到雅各与拉班之间有希望的勉强协定的韾音,接卅三章雅各与以扫之间的比较慷慨大方的复和,不过应当指出的是慷慨主要的是以扫方面的。但是在此以后这个家庭决未一体同心。第卅四章包括一个情欲与复仇的可怕故事,这故事表现出雅各的儿子们的复仇之心,并且大大地给他们的父亲以烦恼。又在这长篇的记事中,最后所记载的事件乃是关于雅各的长子流便与他父亲的妾辟拉同寝(卅五 22 )。最后一件事是以扫的离开他:‘往别处去,离了他兄弟雅各’(卅六 6 )。没有人可以设想在这一切故事里面,有一个幸福的结局可言。
但是还有更甚者。或许在故事中最为使人不安的事件,乃是上帝断断续续地对雅各显现。在伯特利(廿八 10-22 ),在玛哈念(卅二 2 ),在毗努伊勒(卅二 24-32 ),再在伯特利(卅五 9-15 ),每一次都发生在他生命的危机时刻:而每一次似乎──至少在表面上──目的在于安慰他和加添他力量,并且使他确信上帝支持他。甚至在毗努伊勒──雅各在那里更名为以色列;他在竞争中胜了拉班,而且正在克胜以扫的途中,雅各竟与上帝角力,并且得胜。
所以在这惊心动魄的记事中,除了充满人的冲突,还要加上雅各与上帝之间的冲突,而他赢得全部!
(三)
在这吵闹不宁的一系列故事中,不容易发现属灵的教训。诚然,雅各赢了,但是他的胜利比之亚伯拉罕却大不相同。故事的结束正如它的开始一样,是在猜疑争执气氛之中,似乎并未因暂时平息争吵而有所改进,而且从始至终上帝竟如这些人一样,成为其中一份子。除了以扫之外,我看不到任何人有生活改进的证据,而以扫却是得到报酬最少的人。
不过我确信这里面有教训。这些教训不是公开的,即关于宗教与家庭关系愉快的讲道式信息。要想明白这样的事情,比较聪明的作法乃是在下一个关于约瑟的故事寻找。这里的益处是远较基本的。他既是误入歧途的,却也是英勇的角色,在这故事中冒险仍在未决之中,要为公开的地位奋斗,也要打击卑鄙──并且也奋斗以求保持那应许作他支持者的上帝。我们所发现的教训必须与这剧情相称。
雅各与以扫两个名字的注释
从历史的观点,我们对于那包含在以扫与雅各名字里面的解释,要比较不信任。它们告诉我们的是关于希伯来听众好玩弄的字意──这种喜爱我们以前已经提说过不只一次了──其字意多于以撒和利百加在这两个孩子诞生时心里的想法。
雅各名字中的动词意思是‘跟在脚跟之后’,这名字实际上是他父母的一个真诚祷告,就是求那在孩子诞生时保护他的上帝,一生一世继续保护他。所以,惟有后来当雅各的性格为人所知的时候,它才讽刺地与他的手在诞生时抓住他兄弟的脚跟这事实联系上。以扫在廿七章卅六节本类似的道理,以讽刺的反语说他的兄弟名叫雅各正恰合;因为他‘夺取’或‘突击’他两次,就是以前在他长子名份上,而现在则在他的福份上。
关于以扫的名字,其情形却比较不同。希伯来人大抵都知道,它的实际意义是未知的。但是,雅各名字的意义从关于他的故事突出出来,以扫名字却与作为一个种族的以东人有关系,多于把他作为个人。他从胎中出来是‘红色’(希伯来语 admoni ),多毛(希伯来语 se'ar ),就因为多毛便被称为以扫(希伯来语 edom );因为他红色,但是在诞生报告中一点未提及这事,因为对这名字的一个解释与下一故事中他求雅各给他的‘红’豆汤(希伯来语 adom )有了关系。纵然一个英语读者也能看出以东和那‘红色’这两个词有较为接近的发音,过于以扫与‘多毛’之间的相似。惟有在我们知道以东有另外一个名字西珥(希伯来语 se'ir )(参看卅二 3 ;卅六 9 ),事情才开始有个条理。语言学首先应用这些名字的字源,其次是在希伯来传统把它们转移到以扫上面来。
那么,以扫原来与以东地的关系,并不高过罗得与摩押和亚扪(参看十九 30 以下的注释──乱伦 )。他因职业之故成了一个比雅各更粗野的人,但是红色与多毛则实在并不是描述他,而且描述巴勒斯坦南部与东南部的以东或西珥地的被晒黑的土人,穿上兽皮的衣服。此外还有另一个种族的或民族的传统,与族长故事混在一起。就像我们所见的,利百加在怀孕期间所接受的神谕中,‘民族’与个人之间也存在类似的混乱。
长子的名份(廿五 19-34 )(续)
雅各如何诈取以扫的长子名份的故事,充满恶毒与金钱主义。雅各的是恶毒,以扫的是金钱主义。
(一)
从努兹所发现的经文(我们已经为说明十五章亚伯拉罕与仆人以利以谢的交易时,提及过这些经文),证明在族长时代,出卖长子名份是流行的事。这些经文中有一段记载出卖一个的价钱是三只绵羊!但是那大抵是穷人之间的交易,而长子名份所值或比这个多不了多少。就当前这例子,它却包括一个相当大的家族之长子名份,这在当时乃是相当的遗产,在这遗产中,长子应得双份(参看申廿一 17 )。
我们也不能不计算神圣的应许中的光荣的未来,它是这个特别家族的一份相当大的生活所在,而其族长将视此为珍宝,并且为未来的子孙保管的。作为以撒的长子的以扫,长子名份非同小可,而当他舍去的时候,所关涉的就不只是尊荣与财富了。
(二)
我们很想查出,雅各利用以扫的饥饿而作的不体面的举动背后,所受他母亲的影响。他是利百加的宠儿,很可能他已经暗中知道她秘密地相信他有一天会胜过他的哥哥。又很可能,如果她告诉他信心来自祖先蒙上帝的神谕,又与他谈及上帝对他的祖父亚伯拉罕的大应许,于是雅各对于他哥哥将继承的内容有个很明确的观念。我们可以设想他和他母亲有过许多次‘密商’,并详细讨论如何从他手中抢走这福份。
如今以扫是任由他摆布了!他很了解他哥哥,他便大胆要求他用长子名份换取他在煮的‘红豆汤’。当以扫同意的时候,他又不忘叫他起誓使这契约具有约束力。没有这样的庄严誓约,以扫以后可能轻易地否认。
简单地说,其后的故事中,雅各是个冷酷的顾主,自私又有奸猾,耐心等候时机,时机一到,便狠心肠地勒索。但是也有另一方面,雅各知道这长子名份所带来是什么,他得到了便绝不放手了。当我们对他的品性作最终的评估时,我们必须记这是他的长处。
(三)
以扫疲累而又饥饿,冲进帐棚,我们能感觉到他难过的情形。如果一个猎人一无所获,他会饥饿;如果他打了长时间的猎,当他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处于可怜的情境。以扫的渴求食物并不像他父的情形。以撒通常有许多吃的,只是想换个口味,吃点野味。以扫的饥饿乃是猎人经过了在田野中漫长,而又空无所得的日子之后的饥饿,也许是暂时性的,但是有时──而这便是那时──却差不多是生死关头。
如果他曾经想过的话,他或许只想卖掉他父亲财产中他的双份,而不是他在家族中的家长权力。在那情形之下,他或者曾经挣扎过,到底是他父亲死时多得一点财产,还是当前急切的需要更重要呢?这里也暗示他以为‘红色’的混合物是浓厚的血汤,而不是所感觉的稀薄的豆汤。
但是对于他的行动,我们无须走到那么远去找理由来解释。他的长子名份对他的处境根本不相干,饭餐上有什么他也不在乎。如果雅各要求月亮,而他又可以的话,也会给他。虽然他只得到一片腐臭的面包片作为报酬,他也会给他。他感到自己要饿死了,而在他面前的乃是满足饥饿的办法。此外什么也不在乎了。他甚至未想起,如果他稍为多等几分钟,他便可以享有他所想要的全部食物。
(四)
可能说故事的人像我们一样,为以扫感到可惜,所以当我们读到‘这就是以扫轻看了长子的名份’的评论时,我们不要急忙用道德意义来解释。
如果我们只从它得到一个警告,叫我们在处理我们的日常事务时,不要把肉体的欲望放在上帝的要求之先,我们便是只从这故事中得到片面的认识。那教训,正如雅各为了应许的实现而表现出来的固执一样──只要我们不理那刺激他的无情冷酷及有恶意的恨恶。以扫在最迫切的时刻,诚然表现出金钱主义和物质主义,他便必得到果报。但是我们必须记得他的长处,就是后来他主动去求与他的兄弟复和。我们从以扫的情形,是最能得到他善恶的平衡了。
我本人觉得说故事者的意思,主要是承认从这事件无可避免地必然产生可悲和带讥讽性的结果。它并未直接把上帝的旨意引进来。不过我们不能不回到几节之前,在利百加怀孕时‘求问耶和华’,上帝给她的答话。她的孩子还没有成人而上帝拣选的天命已经开始。这事以扫没有办法──雅各也同样没有办法加以阻止。
希伯来书的作者从这场面找出他自己的教训,要求他的读者不要让‘毒根’在他们当中长出来。不要‘有淫乱的,有贪恋世俗如以扫的,他因一点食物,把自己长子的名份卖了’(来十二 16 )。我想他的形容词不太适合于创世记的以扫,但是他在下一节对于以扫行动的沉痛悲伤,却真能刻划出来:‘后来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弃绝,虽然号哭切求,却得不门路,使他父亲的心意回转,这是你们知道的。’他在这章末尾(来十二 25-29 ),当他说及弃绝那从天上来的警戒,宇宙的震动,和得不能震动的国,以及照上帝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上帝的时候,他把道德教训提升到很高层面上了:‘因为我们的上帝乃是烈火。’我相信这是说故事者想要我们在本解释中重注意的。 ──《每日研经丛书》
12.亚伯拉罕的其它后裔(二五1~18)
二五1~6 历代志上一章32节说基土拉是亚伯拉罕的妾。第6节进一步证实这事。因此,她是次妻,不能享有家中正室当享的所有特权。再次显明神绝不认可不规矩的婚姻关系,但他依然把这件事情记录在案。
亚伯拉罕打发他庶出的众子离开以撒,因为他知道神只应许把迦南地给以撒作产业,其他的儿子们都不能参与神的计划。
二五7~18 亚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岁,是第二个埋葬在希伯仑的洞里的人。亚伯拉罕达到丰满而死(原文没有说到寿数),这不仅是从他在世的年日说的,更是从他一生的经历和他的生命说的。他借着信曾经有了许多的撇弃,然而他所得回来的比他所撇弃的更多。他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他过了一百多年寄居的生活,漂泊在神应许要赐给他的地方,照着外面看来,他在这地上一无所得。然而,他仍然是丰满而终,因为他借着与神相交,学会了用永远来衡量时间,用属灵的眼光来衡量事物的价值。他的丰满,乃是一种死亡所摸不着的财富。
第12至16节列明以实玛利的十二个儿子,应验神向亚伯拉罕所立的应许:“他必生十二个族长。”(一七20)以实玛利的子孙,据信是亚拉伯人的先祖,因此,亚拉伯人也视亚伯拉罕为他们的祖宗。以实玛利死后,以撒就转为经文的主角。
二·以撒(二五19~二六35)
1.以撒的家族(二五19~34)
二五19~26 利百加结婚近二十年,仍不生育。其后,神垂所以撒的祷告,利百加就怀了孕。以撒恳求神赐他儿女,圣经也鼓励我们为自己个人的事和重要的事向神恳求。神希望应我们所求,但神要我们向他祈求。不过有时神可能暂时不应允我们的祷告,目的是要:(1)使我们更认识自己真正的需要;(2)使我们更晓得感谢他;(3)使我们更加成熟,更有智慧运用他的赏赐。
孩子们在她腹中彼此相争,她腹中的胎动非常厉害,使她感到痛苦难受,也感到困惑。她就去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对她说,两敌国必从她腹中而生(以色列和以东)。双生长子名叫以扫(有毛的意思),次子叫雅各(抓住的意思)。就算是出生,雅各也要占哥哥的好处,手抓住以扫的脚跟而出!孪生子出生的时候,以撒正六十岁。
二五27~28 两个孩子渐渐长大,以扫为人外向,善于打猎。相反,雅各为人安静,性格内向,常住在帐棚里。以撒最爱以扫,利百加却爱雅各,可能因为他是个离不开母亲的孩子。
二五29~34 长子名分是给头生儿子的特别尊荣,包括将来成为族长并承继家族的双份产业。以扫是长子,有权比其它儿子承继父亲双倍的产业,也要成为一族之长或一家之主。按以扫的情况,继承父亲的产业可以包括成为弥赛亚的先祖。
有一天,以扫打猎后回家,看见雅各正在煮汤。他急想雅各给他红汤喝(红汤是用中东一种极便宜的扁豆和米混煮成红色的稀粥),因而得别名“红”(以东),深深影响他和他的后嗣以东人。雅各给以扫红汤,要他以长子的名分交换,以扫无知地答应了。以扫为眼前的一点食物,而出卖他长子名分的永远福分。这是冲动的行为,只为满足暂时的欲望,而没有考虑长远的后果。我们也会跌入同样的陷阱中。当我们看到某些渴望拥有的东西时,第一个冲动就是要得到它。开头我们会感到满足,有时甚至觉得自己满有能力,因为我们能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但即时的满足往往叫我们失去长远的眼光。不过,只要我们在行动之前比较一下短期的满足感和它的长远后果,我们就能避免重蹈以扫的覆辙。
25:5 亚 伯 拉 罕 将 一 切 所 有
的 都 给 了 以 撒: 亚 伯 拉 罕 最 后 如 此 行 的 目 的 乃 是 为 了 确 保 神 的 圣 约 的 应 许 能 够 传 递 给 以 撒。 亚 伯 拉 罕 这 种 真 正
关 心 和 爱 护 后 代 的 行 动 为 所 有 基 督 徒 父 母 和 教 会 领 袖 树 立 了 良 好 的 榜 样。 我 们 也 应 当 竭 尽 全
力, 确 保 信 徒 与 神 真 实 相 交 的 财 富 能 最 大 限 度 地 传 递 给 下 一 代,
使 他 们 得 着 神 的 真 理、 圣 洁、 能 力 和 祝 福。 教 会 领 袖 亏 负 圣 职 的 最 大 错 失 就 是 容 让 神 的 子 民 渐 渐
偏 离 正 道, 被 世 俗 所 牵 引 ( 参 弗 4:11~ 13 ;
参 “ 事 奉 的 恩 赐 ” 一 文 ) 。
25:6
财 物: 亚 伯 拉 罕 分 给 众 子 的 财 物 很 可 能 就 是 足 以 让 各 人 建 立 自 己 的 畜 牧 业 的 遗 产 。
25:6 庶 出: 即 妾 所 生, 可 参 29:28 注。
25:8
亚 伯 拉 罕 …… 归 到 他 列 祖 那 里: 这 是 旧 约 的 一 种 表 达 方 式, 不 单 单 指 人 死 后 被 埋 葬, 更 包 含 人 死 后 生 命 归 到 本 族 那 里 的 意 思 ( 比 较 15:15 ; 47: 30 ;撒 下 12:23 ;太 22:31~32 ;来 11:13~1
6) 。
25:17
以 实 玛 利 …… 归 到 他 列 祖 那 里: 这 句 话 表 明 以 实 玛 利 真 实 信 靠 神, 同 样 得 到 了 神 赐 给 他 父 亲 和 所 有 怀 着 信 心 而 死 之 人 的 属 灵 基
业 ( 比 较 上 一 条 注 释 ) 。
25:21
以 撒 …… 祈 求 耶 和 华: 利 百 加 像 撒 拉 一 样 多 年 不 能 生 育, 以 撒 不 得 不 为 着 下 一 个 应 许 之 子 求 告 耶 和 华, 如 此 救 主 最 终
才 能 从 他 的 后 裔 而 出。 神 借 此 强 调 这 样 一 条 属 灵 原 则: 神 的 救 赎
计 划、 属 灵 的 产 业 以 及 圣 约 的 应 验 都 不 是 通 过 人 为 的 属 血 气 的 方 法 成 就 的, 而 是 神 因 着 人 向 他 的 祷 告 和 寻 求 而 赐 下 恩 惠 亲 自 作 成 的。 也 就 是 说, 祷 告 是 神 用 来
成 就 应 许 和 赐 下 福 气 的 途 径。
25:23
两 国: 两 国 指 的 是 以 色 列 人 ( 雅 各 的 后 裔 ) 和 以 东 人 ( 以 扫 的 后 裔 ) 。
这 两 国 之 间 长 期 以 来 就 一 直 充 满 着 敌 意 和 争 战 ( 如 民 20:14~21 ;撒 下 8:14 ;诗 137:7) 。
25:23 将 来 大 的
要 服 侍 小 的: 次 子 服 侍 长 子 本 是 当 时 的 风 俗 习 惯。 但 是 在 这 里, 神 却 颠 倒 了 这 种 模 式。 这 一 点 说 明 人 在 神 的 救
赎 计 划 中 所 占 的 地 位 并 不 是 由 人 自 身 的 条 件 所 决 定, 而 是 由 神 的 恩 典 和 旨 意 决 定 的 ( 比 较 48:13 及 其 后 的 经 文; 撒 上 16:1 ; 罗 9:11~12) 。
25:26
以 撒 年 正 六 十: 利 百 加 不 能 生 育, 她 和 以 撒 共 等 待 了 20 年 才 得 到 神 应 许 的 子 孙 ( 比 较 20 节 ) 。 惟 有 借 着 祷
告 和 恒 久 的 信 心, 神 在 他 们 生 命 中 的 计 划 才 得 以 成 就 ( 参 21 节 注 ) 。
25:31
长 子 的 名 分: 长 子 的 名 分 ( 即 长 子 的 产 业 ) 有 以 下 几 方 面 含 义:
1. 带 领 全 家 敬 拜 神, 在
家 中 居 首 位。
2. 得 双 倍 的 产 业 ( 至 少 后 来 是 这 样, 比 较 申 21:17) 。
3. 拥 有 神 应 许 给 亚 伯 拉
罕 的 福 气。 以 扫 竟 然 出 卖 了 长 子 的 名 分, 这 一 点 足 以 显 明 他 根 本 不 看 重 神 的 赐 福 和圣 约 的 应 许。
二十五 1-11 亚伯拉罕的晚年 今天的读者很自然地假定本段落是描述亚伯拉罕在撒拉去世后再娶,但这个假设无法证实。更可能的是他在较早时娶了基土拉,可能就在与夏甲离婚之后。
创世记二十五章 2 至 4 节的家谱将以色列人(藉亚伯拉罕)和那些住在迦南地边缘的不同部族和人民连起来〔例如米甸是经商的部落(三十七 28 、 36 ),他们居住在西乃的沙漠(出三 1 )和外约但(民二十五);士七至八〕,这家谱表示以色列人和这些人的亲密关系,并显出亚伯拉罕成为多国之父的应许(十七 4-6 )部分地应验了。
第 8 节「归到他列祖那里」的意思不单是亚伯拉罕的身体与他的亲人一同安息在家族的坟墓中,而且是他的灵魂此时与他们会合。
第 9 节「麦比拉洞」,参创世记二十三章。
二十五 12-18 以实玛利的后代
创世记讲述以色列人先祖的历史,包括详述那些被选上的主要人如亚伯拉罕(十二至二十五章)、艾萨克(二十五至三十五章)和雅各布(三十七至五十章),在其中再加插一些简短的旁支谱系如以实玛利(二十五 12-18 )和以扫(三十六 1 至三十七 1 )。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的长子,是以实玛利族的先祖,这族共有 12 支派的人居住在以色列人东西和南面的沙漠,在 13 及 14 节记载的名字似乎是在阿拉伯或西乃的地方或部族名字。
但创世记不单是有兴趣于历史和地理,以实玛利的母亲夏甲已得知「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与他们为敌」(十六 12 ),他的父亲亚伯拉罕也得着保证,以实玛利日后将会衍生 12 个族长(十七 20 )。本处的记载显示了这两个预言是如何应验的(二十五 16 、 18 )。如果耶和华能够实现这些较小的应许,关乎那蒙拣选的亚伯拉罕之儿子艾萨克更大的应许,神将如何更确实的使它们应验哩!
二十五 19 至三十五 29 艾萨克的后代:雅各布和以扫的故事
正如记载他拉的后代,内容大都是关乎他拉的儿子亚伯拉罕,而艾萨克的后代,内容也讲述艾萨克两个儿子──雅各布及以扫──的故事。故事开始时,两个孩子在母亲的腹内相争,继而雅各布骗取了以扫的长子名分和祝福。雅各布因而生命受到威胁,于是他便离开家庭迁居到亲属的家,最后重回迦南与兄弟和好。一如他拉的后代所记载的,创世记这个特长段落所关心的是追溯以色列人(雅各布)和邻国(以扫代表以东人)之间的关系,并且那些关乎土地、祝福和后裔的伟大应许如何得着应验。本段落也有一些次要的主题,其中包括雅各布胜过以扫和神对雅各布的保护及同在。这故事是关乎一个家庭因夙怨而破裂,家人在困苦中遇见神,最后家人言归于好。
二十五 19-35 雅各布和以扫的首次相争
故事一开始时,用两个简短的描述来介绍雅各布和以扫。利百加经过 20 年,仍没有生下孩子(二十五 20 、 26 ,比较撒拉),后来终于怀孕,并且怀有双胞胎。那两个胎儿在母亲的胎中彼此碰撞(新国际译本用「拥挤」是太温和了,和合本的「相争」实在贴一切),他们在出生前的战斗预示了他们之间一生的相争。
利百加在困苦中便去求问先知,结果得着一个隐秘的解释:「两国在你腹内 …… 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甚至到他们出生的时候,他们之间的相争仍没有减少,雅各布后生,却抓住他兄弟的脚跟。以扫身体发红(原文是 admoni ) 和浑身有毛(原文为 sear ),这便预告了他未来的家族以东和西珥。同样地,雅各布的名字也是按照他出生时的行为而起的。雅各布是主前 2000 年的一个古老名字(正如以实玛利和艾萨克),学者们认为它的意思是「(神)赏赐或保护」)但在这里有如在旧约中经常出现的情况一样,一个传统的名字被赋予新的意义。雅各布这名字与「脚跟」一字(原文 eqeb )关连,所以它大概的意思是「他抓住脚跟」(就是一味攫取和欺骗人的竞争者)。
他们虽然是双胞胎,二人的性格发展得大不相同,雅各布为人安静,善于计算和常留在家中。以扫则是一个鲁莽、活跃的猎人。有一天,雅各布趁着他兄弟饥饿而乘机用扁豆汤换取了他的长子名分,就是得到了本来属于家中长子的权利。叙述者没有明显地评论雅各布对兄弟的不义,和以扫对长子名分的轻视,但这事件却显示了那预言的应验,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
创世记第廿五章
从亚伯拉罕所出的各族(二十五 1 ~ 34 )
亚伯拉罕的死讯,列在从他而出的家族目录之后;这是创世记向前瞻望的一贯作风。在这些族中,首先列出于救恩历史中没有太多参与的部分,让主要的角色慢慢出场,这亦符合创世记的模式。
1 ~ 4. 基土拉的众子 。按希伯来文结构,乍看之下,这次的婚娶,似乎是在前述事件之后:但参看十二 1 的的小注 。亚伯拉罕还能生育的事实,暗示此事发生得较早(参二十四 1 ),不过他在以撒婚后还活了三十五年( 7 、 20 节);历代志上一 32 称基土拉为“妾”,这里第 6 节也似有此意,暗示亚伯拉罕在娶基土拉时,撒拉还活着。
米甸 是这些阿拉伯族中最出名的,可是其他名字有些也曾于旧约中再度出现,在南阿拉伯的石碑上,显然都出现过。 亚书利 族不可与同名的亚述人混为一谈。
5 ~ 11. 亚伯拉罕的遗嘱、死亡、埋葬 。在 5 , 6 节,我们可以看出,亚伯拉罕一直到最后所采取的行动,都受“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之应许的影响。
众妾 (译注:和合本“庶出的”,意思相近)可能指夏甲与基土拉,见 1 ~ 4 节的注释。我们很难不将 5 、 6 节与路加福音十五 31 、 32 拿来比较,该段话对以撒某些后裔提出责备。在神的计划中,这些儿子被打发出去,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真正的家,以致将来他们能归回:参看以赛亚书六十 6 以下。
8. 归到他本民那里 一语,不太可能指家族的坟地,那里目前只葬了撒拉一人;这句话必定隐约暗示,死者仍会继续存在。参,如约伯所言:“不然我就早已躺卧安睡,和……君王、谋士……”(伯三 13 、 14 )。亦参看四十七 30 的注释 。
9. 以撒与以实玛利相聚,后来雅各与以扫在以撒死时亦复如此(三十五 29 )。
11. 如果说,以撒永远不及亚伯拉罕,他的一切均是因他父亲而来,但不论如何,神也对他有特别的祝福。
庇耳拉海莱 :参十六 14 ,二十四 62 。
12 ~ 18. 以实玛利之后裔 。本段请参看十六 10 ~ 12 的注释 。
19 ~ 34. 以撒的双生儿:雅各与以扫之争 。故事尚来不及停下来谈以撒本人,就急急说到新生的一代,显出此处传宗接代的重要性;以撒的事则可等到下一章再说。
雅各的一生几乎直延申至本卷书的末尾,何西阿书十二 3 为他作了一针见血的摘要:
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脚跟,
壮年的时候与神较力。
如果我们在这两行中间,插入何西阿书十二 12 的括号──
从前雅各逃……,为得妻服事人,为得妻与人放羊
──那么,从其中的主要名词:“哥哥……妻……神”,我们便可明了他从小到大几个阶段中关心的事;而从其中描写的动作,便可看出他迈向成熟的崎岖之路:“也抓住脚跟……逃……服事……放羊……较力……得胜”。事实上,何西阿书十二 3 的两个动词,在希伯来文中藏有他的两个名字,从雅各( ` a{qab[ ,“抓住脚跟”)到以色列( s*a{ra^ ,“较力”),成了他客旅人生之起程与终结的记录。
21. 从 26 节与 20 节看来,他们等候了二十年。神经常用这种特别艰难的方式,作为一项特殊工作的序曲:如约瑟、参孙、撒母耳,都是经过忧伤与祈祷,才来到世上。
22. 利百加的呼喊,是一断句,直译为“若是这样,为什么我──?”叙利亚版本加了“活着”(参 RV 、 RSV ),但这却不足采信。上下文为蒙应允的祷告( 21 节)和进一步的求问( 22 下),由此可见,她所忧虑的是,神微笑的脸庞为何突然变为皱眉。 AV 的意思较 RV 、 RSV 更接近。
23. 分开 ( AV 、 RV ), 分为二 ( RSV ):即互不两立。
大的要服事小的 :这段神谕对于二十七章的阴谋有重要的提示,见那段的注释 。这也显示了神全权的选择,正如保罗在罗马书九 11 、 12 所陈明的。
25. 发红 ( ~ad[mo^ni^ ):这可能为他的别名“以东”铺路,不过 30 节的呼喊才成最后决定。 以扫 ( `e{s*a{w )与 s&e{`a{r (多毛的)只稍微相似。
26. 雅各 ,是个现成的名字,在别处也有人用,意为“愿他在脚跟边”──即“愿神作你的后卫”(参十七 19 的注释 )。不过,这也可以作为负面的意思,如尾随别人的脚步,或欺骗,如以扫在二十七 36 悲痛的发现。雅各因着自己的劣行,使他的名字贬值为欺骗背叛的同义词;耶利米书九 4 的希伯来文取用了这个意思:“弟兄尽行欺骗”。但是那为他带来毁灭的固执脾气,最终也为他保住了祝福(三十二 26 )。亦参看四十九 18 的注释 。
27 ~ 34. 这两位人物的个性完全相反,后来的两国也终致如此。 安静 是希伯来文 ta{m ,其含意为“扎实的”、“稳重的”,雅各冷静的个性,最好的一面使他完全可靠,最坏的一面,则使他成为可怕的冷酷敌人。
长子的名分 是身为长子的地位:意即作一家之首,而后来至少在以色列国中,长子能继承两倍的产业(申二十一 17 )。从努斯(译注:位于底格里斯河东,在该处发现西元前十五世纪的文献数千件)的证据看来,当时何利人中,长子的名分是可以出售,在一次这类合约中,一位弟弟付出三只羊以换得某项产业 250 ──这已足够阐明雅各的交易。
若雅各此举太不留情,则以扫便是太不用脑:译文将他口沫横飞的急匆匆之语,变得太过柔和:“让我吞一些红汤,这红汤……。”为了眼前可见之物,他不计一切代价,而且决定了就执着不改( 33 节),事后又不放在心上( 34 节)──顺带一提,他虽在 32 节上说将要死,其实根本没这回事──因此为自己得着希伯来书十二 16 的浑名:“贪恋的人”。
本书的评论不是:“这就是雅各欺骗了他的哥哥”,而是:“这就是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希伯来书十二章也分享了这观点,将轻率的以扫当作希伯来书十一章信心伟人的反比。
250 BA , III, 1940, p.5.
──《丁道尔圣经注释》
第二十五章
25:1 本章记述亚伯拉罕的死和他的后代,与历史发展主线无关的人物开始一个个退出,留下来的是主角和他们的生动故事。
亚伯拉罕可能在撒拉死后才娶基士拉为妻。但25:6原文和《代上》1:32都称基士拉为妾,可能亚伯拉罕娶她时,撒拉仍在人间。不过她的儿子得不到撒拉儿子同等的地位。
25:6 “庶出的众子”原文作“众妾”所生的儿子,指的是夏甲和基士拉所出。亚伯拉罕分给他们的礼物多数为牛羊牲畜。
“东方”指以色列人所得到的迦南地的东方。
25:7 亚伯拉罕活了175岁,比撒拉多活48年(比较23:1)。亚伯拉罕75岁时进迦南地(12:4),一共在那里住了一百年。亚伯拉罕死时,以撒已经75岁,而以扫、雅各也是十五岁的少年了(以撒六十岁时得此双生子)。参25:26。
25:8 “归到他列祖那里”是古时候的人指死亡的用语(比较15:15;士2:10)。
25:9 在亚伯拉罕的葬礼中,以撒和以实玛利重逢,一同埋葬父亲,让我们想到不和的雅各和以扫,日后一同埋葬以撒的动人场面(35:29)。本节称以实玛利为亚伯拉罕的“儿子”,显示他的地位在基士拉所生的儿子之上。
“庇耳拉海莱”:参16:14注。
“麦比拉洞”:参23:2注。
25:12 神允许亚伯拉罕作“多国的父”(17:4,6,16),不单指以撒的后裔以色列民而说,因为他的另一个儿子以实玛利的后裔也成为“大国”(17:20)。传统认为以实玛利为今天的阿拉伯人的祖先。基士拉所生的儿子也成为另外一些民族的祖先(1-4节)。
25:18 哈腓拉在今阿拉伯中部,位于也门北面。“在他众弟兄的东边”亦作“与他众弟兄为敌”(参16:12注)。
25:20 巴旦亚兰意为“亚兰之地”,位于叙利亚北部。“亚兰”是“高”的意思。亚兰人为闪的后裔(10:22-23)。巴旦亚兰的主要城市为哈兰。
25:23 依古代长子的继承法,小的应服事大的,但神却选了“大的要服事小的”。神按祂自己的方法拣选人,依祂自己完全的旨意,不照肉身或人的规定来决定(参罗9:11-16)。
25:25 “以扫”原意为“工作”,又名以东,即西珥,而西珥的偕音涵义为“有毛”。“雅各”原意为“赏赐”,或“保护”,谐音的涵义为“抓住”(寓“欺骗”意。参27:36)。这两个名字说明二孩子出生时的特征。“以东”是“红色”的意思(30节)。
25:31 长子的名分所以重要,因为与亚伯拉罕之约的应许有关。以撒有了这名分不只成为一家之主,承受双倍的产业(申21:15-17),还有居住迦南地的福气和权利,并繁衍众多,成为大国(28:4)。中东风俗也有兄弟间买卖长子名分的事,不但以扫为了一碗红豆汤和一些饼(34节)便放弃这重要的名分,未免太轻率。圣经解释他不重视这名分是因为“贪爱世俗”(来12:16-17)。
雅各一生机灵过人,常喜占人便宜。他后来蒙福却非靠机智(机智反招来吃苦),而是靠神的拣选与保守,且经历极大的磨练才得到。
25:34 “红豆”是巴勒斯坦一种很普通的扁豆类植物,为当地人的主要粮食(撒下17:28;23:11;结4:9)。煮熟之后颜色呈棕红,故称“红豆”。
红豆藤为一年生植物,状如豌豆藤,茎幼长,叶呈椭圆形,花色紫,结实时每荚一豆。自古即为近东农人种植,贫瘠土壤中亦可生长。豆富营养,煮热后呈深红色,可与杂粮混拌充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