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创世记(Genesis)第17章

亚伯兰年九十有九、耶和华显见、谕之曰、我乃全能之上帝、尔宜行于我前、而为完人、
我与尔约、使尔苗裔、繁衍昌炽、
亚伯兰遂俯伏焉、上帝与之言曰、
我与尔约、尔必为多族之父、
今而后、尔不复名亚伯兰、宜名亚伯拉罕、因我立尔为多族之父也、
我将使尔蕃息、成为邦国、列王由尔而出、
我必与尔及尔历世苗裔、立我永约、为尔及尔苗裔之上帝、
尔今所旅之地、即迦南全境、我将赐尔、及尔苗裔、以为永业、我亦为其上帝、○
上帝谕亚伯拉罕曰、尔与后裔、宜守我约、历世勿替、
尔中男子、咸宜受割、即我赐尔及尔后裔、所必守之约、
尔必受割、为我与尔立约之征、
尔历世男子、或生于尔家、或购自异邦、非尔苗裔、既生八日、皆必受割、
家所生者、金所购者、俱必受割、我约加于尔躬、以为永约、
惟男子不受割者、是背我约、必绝之民中、○
上帝谕亚伯拉罕曰、尔妻不复称撒莱、宜称撒拉、
我必祝之、赐之生子、复锡以嘏、使为列国之母、列王由之而出、
亚伯拉罕俯伏而哂、窃谓百岁之人、犹能生子乎、撒拉年九十、犹能生育乎、
乃对上帝曰、惟愿以实玛利生存于尔前、
上帝曰、否、尔妻撒拉必生子、可名以撒、我将与彼立约、为其后裔之永约、
至以实玛利、我亦允尔、赐之以福、使之蕃息、其裔繁衍昌炽、必出十二牧伯、成为大族、
惟我与以撒立约、即明年此时、撒拉所生者、
上帝言竟、离亚伯拉罕而上升、○
是日亚伯拉罕遵上帝命、将其子以实玛利、暨家所生、金所购之男子、咸与行割、
亚伯拉罕受割时、年九十有九、
其子以实玛利、十有三岁受割、
父子二人、同日受割、
凡其所属、或生于家、或购自异邦、均受割焉、
创世记第十七章   第 17 章 

  亚伯拉罕 

  创 17:1> 神是一个全能者,值得我们全心顺服祂。你认为是吗? 

  17:1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今天神也这样对我们说,我们应当在一切事上顺服祂,因为祂是神──这已是最充分的理由。如果你认为顺服神没有什么好处,就要想想神是谁──祂是独一无二、有权能去满足你一切需要的神。 

  创 17:2-8> 神再三向亚伯兰重申应许,其实祂也一再向我说…… 

  17:2-8 神为什么再三申述祂跟亚伯兰所立的约呢?祂在以前( 12:1-3 ; 15:1-5 )已经提过两次。不过,祂在这里是要把焦点集中在这个应许上,并准备履约。祂向亚伯兰显明这约的几个重点:( 1 )祂要赐给亚伯兰许多后裔;( 2 )必有多族从他而出;( 3 )祂也要向亚伯兰的后裔坚守这约;( 4 )祂要将迦南地赐给亚伯兰的后裔。 

  创 17:5,15> 神为亚伯兰及撒莱易名,代表了祂的更新。神在我身上更新了什么? 

  17:5,15 在撒莱怀孕前不久,神给亚伯兰(意为父被高举)改名为亚伯拉罕(意为多国之父)。从这时候起,圣经就称他为亚伯拉罕。同时神也给撒莱易名为撒拉(意为公主)。 

  撒拉 

  创 17:5-14> 立约的条款是顺服,但神向我所要求的,若比起祂要赐的福气,根本毫不足道…… 

  17:5-14 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条款非常简单:亚伯拉罕要顺服神,又要为他家中所有的男丁施行割礼;神则把后裔、产业、权力、财富赐给亚伯拉罕。大多数的盟约都是平等交易:我们付出,得回同等价值的回报。但是与神立约,我们所领受的福气,远超过我们所付出的。 

  创 17:9-10> 神为什么要人受割礼? 

  17:9-10 割礼是为人在一切事上顺服祂并成为立约之民的记号。一经受割礼,就永远成为犹太人,不能反悔。割礼也象征与犯罪的旧生命断绝,洁净自己内心,并将自己献给神。也有说是为了健康的缘故。 

  17:17-27 亚伯拉罕和妻子撒拉已经年纪老迈,叫他们生孩子,实在难以置信。亚伯拉罕虽因信心蒙神称义,但要他相信神这个应许也是困难的;不过,他还是照着神的吩咐去行了( 17:22-27 )。可见,即使信心之父也会有怀疑的时候。当你开始怀疑神的引导时,要效法亚伯拉罕,专注于神实现祂应许的承诺,并继续顺服祂。 

  创 17:20> 神没有忘记以实玛利,也不会忘记我。但我清楚神对我一生的心意吗? 

  17:20 神并没有忘记以实玛利,他虽然不能承受亚伯拉罕的家业,但也将成为大国之父。不管你的环境怎样,神并没有忘记你。祂对你的一生有美好的计划,你要顺服信靠祂。──《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