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十七章
第 17 章
亚伯拉罕
创 17:1> 神是一个全能者,值得我们全心顺服祂。你认为是吗?
17:1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今天神也这样对我们说,我们应当在一切事上顺服祂,因为祂是神──这已是最充分的理由。如果你认为顺服神没有什么好处,就要想想神是谁──祂是独一无二、有权能去满足你一切需要的神。
创 17:2-8> 神再三向亚伯兰重申应许,其实祂也一再向我说……
17:2-8 神为什么再三申述祂跟亚伯兰所立的约呢?祂在以前( 12:1-3 ; 15:1-5 )已经提过两次。不过,祂在这里是要把焦点集中在这个应许上,并准备履约。祂向亚伯兰显明这约的几个重点:( 1 )祂要赐给亚伯兰许多后裔;( 2 )必有多族从他而出;( 3 )祂也要向亚伯兰的后裔坚守这约;( 4 )祂要将迦南地赐给亚伯兰的后裔。
创 17:5,15> 神为亚伯兰及撒莱易名,代表了祂的更新。神在我身上更新了什么?
17:5,15 在撒莱怀孕前不久,神给亚伯兰(意为父被高举)改名为亚伯拉罕(意为多国之父)。从这时候起,圣经就称他为亚伯拉罕。同时神也给撒莱易名为撒拉(意为公主)。
撒拉
创 17:5-14> 立约的条款是顺服,但神向我所要求的,若比起祂要赐的福气,根本毫不足道……
17:5-14 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条款非常简单:亚伯拉罕要顺服神,又要为他家中所有的男丁施行割礼;神则把后裔、产业、权力、财富赐给亚伯拉罕。大多数的盟约都是平等交易:我们付出,得回同等价值的回报。但是与神立约,我们所领受的福气,远超过我们所付出的。
创 17:9-10> 神为什么要人受割礼?
17:9-10 割礼是为人在一切事上顺服祂并成为立约之民的记号。一经受割礼,就永远成为犹太人,不能反悔。割礼也象征与犯罪的旧生命断绝,洁净自己内心,并将自己献给神。也有说是为了健康的缘故。
17:17-27 亚伯拉罕和妻子撒拉已经年纪老迈,叫他们生孩子,实在难以置信。亚伯拉罕虽因信心蒙神称义,但要他相信神这个应许也是困难的;不过,他还是照着神的吩咐去行了( 17:22-27 )。可见,即使信心之父也会有怀疑的时候。当你开始怀疑神的引导时,要效法亚伯拉罕,专注于神实现祂应许的承诺,并继续顺服祂。
创 17:20> 神没有忘记以实玛利,也不会忘记我。但我清楚神对我一生的心意吗?
17:20 神并没有忘记以实玛利,他虽然不能承受亚伯拉罕的家业,但也将成为大国之父。不管你的环境怎样,神并没有忘记你。祂对你的一生有美好的计划,你要顺服信靠祂。──《灵修版圣经注释》
创世记第十七章
新名新记号(十七 1 ~ 14 )
本章记录了神与亚伯拉罕再次立约,带来进一步新的启示。这时亚伯拉罕已九十九岁高龄了,但仍然无子,他的信心受到严格的考验,因为神的应许迟迟还未实现。
.启示新名( 1 ~ 8 )──神向亚伯拉罕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希伯来原文这名字含有“有能有力的神”之意,显示神之威严与主权,满有权能的神要求亚伯拉罕作完全人,意即要他建立一个崇高的道德生活。接又再度与他更新所立的约( 2 、 4 、 7 ~ 8 ),又替他改换了新名,意即要他成为一个新造的人,同时亦藉改名来说明他将来成为多国之父的事实,这应许日后实在应验了!为此神的启示是真实的,我们今天是否确信神在圣经中的启示是极其真切确实的呢?
.一个新记号( 9 ~ 14 )──在当日近东的国家都有行割礼这种习俗,而现在神要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都要接受割礼。遵守割礼乃是立圣约关系的外表记号,为此,未受割礼的人就是圣约的破坏者。接受割礼乃表示:“我永远是属神的子民”;当然这个立约记号只是适用于旧约时代而已,新约时代割礼已经被洗礼所代替,洗礼就是“与基督联合”,乃表示我们永远属于基督,是天国的子民。
祈祷 全能的神,我愿靠的大能大力活出一个天国子民的生活样式来。
欢喜地顺服(十七 15 ~ 27 )
.进一步的启示( 15 ~ 16 )──不但亚伯拉罕得新的名字,撒拉亦得新的名字,撒拉是“公主”的意思,这表示神将特殊的祝福临到她身上,就是她快将生一个儿子,亦是夫妇二人长久等待的后裔之应许快将实现。
.立刻的反应( 17 ~ 18 )──亚伯拉罕虽然惊讶,但仍以极其敬虔的态度接受神的启示。
.清楚的启示( 19 ~ 22 )──这里所应许的,就是撒拉要生一个儿子,是清清楚楚的启示;同时神亦将要与这儿子坚立圣约,也提到这儿子将要起名叫以撒,以撒的名字就是“笑者”的意思。然而神没有忘记以实玛利,因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他将要生养众多并且强大,包括有十二位君王从他而出。
.立刻顺服( 23 ~ 27 )──我们看见亚伯拉罕听完神的启示后,就在“当日”顺服神有关割礼命令的吩咐。基督徒立刻顺服神的旨意和吩咐是他每日生活得力量的源头。
祈祷 天父啊,我愿以喜乐的心去顺从话语的要求,一心讨喜悦。──《新旧约辅读》
创世记 第十七章 注释
17:1-8 神吩咐亚伯兰改名为亚伯拉罕
亚伯兰九十九岁时,神向他显现,吩咐他改名亚伯拉罕。神再次应许赐他无数的子孙,又把迦南地赐给他和他的後代。
1「全能」:原意是「不可抵御的能力」,强调神无所不能。
5「亚伯兰」:本是「高举之父」,
「亚伯拉罕」却指「多国之父」或「万民之父」,表明後代众多,足够组成好些国家。
17:9-14 神吩咐亚伯兰和他所有男子孙接受割礼
这割礼是神和他们立约的记号,是外面的标记;凡不受割礼的男子便是违背了神的约,要被剪除( 14)。(参考:割礼──立约的记号)
17:15-21 神吩咐撒莱易名撒拉
15「撒莱」和「撒拉」本是同一个字,只不过「撒拉」是较近代的写法;两个字都是「公主」之意。改变了亚伯拉罕的妻子名字的读音,可
叫人更注意该名的意思;她(公主)不但要生一个儿子,且将成为君王的先祖(16)。虽然近一百岁的亚伯拉罕很难接受九十岁的太太
仍会生子这一件事实,神仍重申的应许,吩咐要给这儿子取名叫以撒(19)。
19「以撒」:本是「他笑」的意思,在这里可指神向以撒微笑,也暗示亚伯拉罕曾经讥笑和不相信神的应许。
17:22-27 亚伯拉罕遵从神的吩咐
就在那天,他自己和家里的男丁都一同受了割礼。
22「离开他上升去了」:反映出神用人可见的方式或形式向亚伯拉罕显现,使他好像看见神站起来走了。
参考:
割礼──立约的记号
思想问题(第 17章)
1 有学者认为本章内神跟亚伯兰所立的约与 15章的约是同一约的两 个阶段,你同意麽?
试找出二者相同的地方以及神对亚伯兰不同的要求。
2 割礼是亚伯拉罕与神立约的标志( 11),意义深长。 试从下列经文思想割礼的意义: 14下;
书5:9; 耶4:4。
3 神清楚应许亚伯拉罕他的妻子撒莱会生儿子之时,亚伯拉罕有什麽反应?
最後他怎样接受神的应许?
你对神在圣经中的应许有怀疑吗?
亚伯拉罕给你什麽榜样?
4 神为何在立约的应许中特别提到以实玛利( 20)呢?
参 16:11-12。
创世记第十七章
笑(Ⅰ)(十七 1-27 )
第十六章稀疏简朴的风格,是大多数希伯来故事典型的体裁。在此之后,我们在本章又碰上唠叨的神学家在工作了。上帝被描述为作了许多的谈话,并且尽量解释祂意愿作什么及其原因。除了一个短短的异议之外,亚伯拉罕没有什么行动,而且终于照上帝的指示小心地执行了。正如第十五章一样,这些内容可能大部分得诸以色列的学者,多于说故事的人。
(一)
然而,就亚伯拉罕的故事之布局而论,这章的内容有些却是很重要。如果放在一段比较短些的经文中,作为精彩的部分,而不是散失于论割礼的细节之中,其渐增的力量可能更为明显。
不论我们是否真的接受亚伯拉罕其时是九十九岁(参看创世记十二章以下作为‘历史’ 的注释),自从以实玛利诞下以来,已经过了一段很长的时间。上帝又一次向亚伯拉罕显现,并且应许他将为多国之父;像在第十五章一样,祂也提及与他立的约。这约的记号乃是全家的男子要受割礼,连以实玛利在内。然而上帝宣布撒拉要生一个儿子,而当亚伯拉罕笑这个宣布,并且提醒上帝,他本来已经有一个儿子的时候,上帝说虽然那儿子将要得福,祂的约却是与撒拉的儿子立的。
到处都有紧张,也有相反相成和善恶相勀的现象。亚伯拉罕对这一切有什么想法呢?他一定早已放弃由他正室得一个儿女的希望了。但是他是不是把他的希望完全放在由夏甲而生的儿子以实玛利身上呢?他了解夏甲在旷野中蒙上帝的拯救得以免于死亡。但是关于上帝对她说及以实玛利的话,至少也是迷离的。那话说及许多后裔,却未提及要得到的土地。但是如今在这里上帝对他重申他的约,而这次却提到土地和以实玛利。但是以实玛利果真包括在内吗?因为上帝突然之间宣布,那不可能的事将要发生:他将会由撒拉得另外一个儿子,而这个儿子将会比以实玛利更蒙喜爱。对此亚伯拉罕还需要向上帝祈求什么呢?
(二)
就创世记整个的布局而言,这些问题要到以撒诞生(廿一章)以后才得到解决。到时亚伯拉罕由衷地表示感谢──而且毫不感到难以接受──上帝的旨意。我们知道那时的情形,夏甲再度被撵出去,还带了以实玛利一起去。以实玛利被绝对地排斥在应许之外,惟有以撒才是后嗣。但是要强调的是在十七章,亚伯拉罕并未知道事情的结果会如何。
故此当他听到上帝宣布以撒将要诞生时,他‘俯伏在地喜笑’。在本章开始,当上帝对他显现时,亚伯拉罕也‘俯伏在地’,这是对神临在时敬礼的恰当态度。但是在新的宣告发布时,敬礼却荒唐地与喜笑并列。大抵俯首低头表示他乐意相信上帝的话;但是他心里所发出的问题和笑声,却显示出他并未能把握它的意义。所以亚伯拉罕的笑乃是极其认真的笑。这是一个迷惑不解而又愤怒的人对上帝的旨意不能领悟时,不由自主的反应。
这种反应远比他外表上的领会,更能把他心灵的真实状况流露出来。为了这个缘故,他为以实玛利代求:‘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声音虽动人,但事实上应当视为愤懑多于为他儿子担心。问题实在并非他疼爱以实玛利。在这时候作此请求,犹如对上帝说:‘你什么时候才不再开我的玩笑,让我安安静静地持守我所有的呢?’简单说,他是掉进那可知可见的事物中,虽嘴上不说,心里却是否认上帝会行神迹。
他并未因此而被上帝公开怪责,反倒受上帝指示,要给撒拉的儿子起名叫以撒( Isaac )。以撒这个名字,事实上并不如字面上,解作‘他(亚伯拉罕)笑’;而是‘上帝曾笑’的意思,正如希伯来听众所熟知的,含有‘好意地微笑’或‘看起来高兴的样子’之意。毫无疑问地,是亚伯拉罕按照惯常的希伯来习俗,在男孩出生时给他起的名字(参廿一 3-7 )。不过他们乐于接受讲故事的人以‘小说的方式’说出来,因为它有效地强调上帝对亚伯拉罕的不满。我们今天宁愿以为亚伯拉罕选用这名字,乃是由于回忆他自己心里的傻笑。这名字使亚伯拉罕回想起在神迹之前他曾长期在混乱中生活;并在事后悔悟之中,怪责自己缺乏信心。
(三)
比在我们渺小的生命中所能发生的更伟大的事,在这人性与神性相遇之中进行。上帝的恩典把亚伯拉罕围绕住,使他没有逃脱的机会。我们可能同情亚伯拉罕的异议和不理解,因为上帝的作为许多方面似乎很不公允。但是我们要特别留意那对亚伯拉罕笑的警告;更要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中,提防口头的信仰与心中的不信之可怕的混合。因为这等于把上帝降到我们的层面,并且从我们的前途中排除上帝的恩典与作为,而用我们人的想法去解释上帝的话。
我们还记得主耶稣在那富有的青年官员失败之后所说的话吗?──
耶稣周围一看,对门徒说:‘有钱财的人进上帝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门徒希奇他的话。耶稣又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的人进上帝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上帝的国还容易呢!’门徒就分外希奇,对他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看他们说:‘在人是不能,在上帝却不然,因为上帝凡事都能。’(可十 23-27 )
割礼(十七 1-27 )(续)
本章其余部分话多而不太有深意。
例如,它企图把约与亚伯拉罕和撒拉改换名字联系起来。至此,创世记中都用亚伯兰和撒莱(虽然在本注释中我一直都用大家比较熟悉的‘亚伯拉罕’),此地却暗示亚伯兰受上帝的指示改名为亚伯拉罕,意思是‘多国之父’,与他将作为多国的祖先的应许的地位更相一致。但是听众可能知道,这是一个错谬的字源,因为在名字的第二部分( raham )与希伯来字众多( hamon )之间只有声音上和表面的相似。正如创世记所显示许多其他的属于人名、地名的意义,包括本章稍后以撒的名,及前章(参看十六 7-16 )庇耳拉海莱在内,他们都喜欢这类的文字游戏。但是这对他们不过是一种游戏而已。他们必然很知道‘亚伯兰’( Abram )与‘亚伯拉罕’( Abraham )实际上只是两种不同的形式;即同一名字一个长些,一个短些,而且它正当的意义乃是‘父亲(就是上帝)被高举’。同样,撒拉与撒莱也是同一名字(意思是‘公主’),只是在最后的音节有小小差异。我们要把创世记中每隔几章便有的命名与改名的仪式,细心思考才好。
值得注意的是,族长们对上帝所喜爱的名字的称呼,在本章的第一节,首次出现‘我是全能的上帝’(参看廿八 3 ;卅五 11 ;四十三 14 ;四十八 3 ;四十九 25 )。在摩西时代这名字被着名的耶威( Yahweh )或耶和华( The Lord )所取代(参出六 3 )。希伯来语是伊沙代( El Shaddai )乃是与十六章十三节的伊莱( El Roi )和看顾人的上帝在十四章十八节的伊理安( El Elon ‘至高的上帝’)同一类型。形式是不同的,因此学者们对于事实上的意思是否为‘全能的上帝’疑信参半;怀疑这是另一个‘虚构’的翻译。但是他们自己的建议(例如拉比称为:‘全足的上帝’,或比较现代的‘巨大的上帝’)在语文学上并不更为高明。我们必须承认该名称太古旧,它的意义在时间的长河中已经消失了。
(五)
此外,对于本章中给予割礼显着的地位,我们也比较存疑。在这里,我们见到另外一个后来再回忆族长时代的情境的例子。
历代以来割礼对犹太人都居重要,主要是因为它配合他们特殊的饮食习惯,使他们从周围的其他民族区别开来。但是在圣经时代的早期,情形却并非如此。米所波大米的闪族人没有实行割礼,但是在东方诸国及亚拉伯,不只包括与希伯来人有密切关系的以实玛利人或亚拉伯人,还包括希伯来人不太喜欢的摩押人和亚扪人(参看十九 30-38 ),当然也包括他们不断咒诅的迦南人在内,这些人却差不多普遍实行。所以,当摩西的律法告诉他们要离开迦南人的作法,保持清洁(正如申七 1-5 ;九 4 , 5 ;二十 16-18 等),在观念上,并不是以割礼反对无割礼。
无疑的,本章作者觉知这情势,所以他有两种相反的感情。一方面,就割礼而论,他把以实玛利作为亚伯拉罕的儿子带进约中;但是差不多同时,他又说这约只包括以撒和他的后裔。总的来说,我的印象则是他要我们只把以色列当作割礼的民族,只有他们是惟一的与约的应许有关的民族,或多或少邀请他的听众装作不知道其他民族也实行割礼。
我们又一次闻到希伯来人自大与排他主义的讨厌气味。幸而他尝试掩饰间题没有太成巧。以实玛利人或亚拉伯人不能完全撇开不算,因为他们的祖先曾在传统之内,而其他早期圣经时代的闪族人,也不能完全不算。本章花了那么多的篇幅在割礼上,但是其效果适得其反。它不但未能排除其他族于上帝的天命之外,反而迫使我们容纳他们。当我们思考廿一章以撒诞生以后所发生的事时,我们要记住这点。 ──《每日研经丛书》
一七1~14 神在第1节向亚伯兰说的话“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意即应当在神面前过完全信靠神的生活,不凭自己行事,也不依靠任何事物。隐喻他不能再靠自己的力量行事,一切让全能的神作主。神旋即重订所立之约,改变这位先祖的名;亚伯兰(崇高之父)一名改为亚伯拉罕(多国之父),并设立割礼,作为立约的记号。神为什么再三申述他跟亚伯兰所立的约呢?他在以前(参12:1-3;15:1-5)已经提过两次。不过,他在这里是要把焦点集中在这个应许上,并准备履约。他向亚伯兰显明这约的几个着点:(1)他要赐给亚伯兰许多后裔;(2)必有多族从他而出;(3)他也要向亚伯兰的后裔坚守这约;(4)他要将迦南地赐给亚伯兰的后裔。
男子行割礼,要接受手术,作为身体上的证据,表示此人属于神在地上拣选的百姓。割礼是为人在一切事上顺服他并成为立约之民的记号。一经受割礼,就永远成为犹太人,不能反悔。割礼也象征与犯罪的旧生命断绝,洁净自己内心,并将自己献给神。
当时,中东一带的人已有行割礼的习俗,但对于亚伯拉罕一家,割礼另添一番新意义。亚伯拉罕家中每一个男子都要行割礼。此后,所有男婴生下来第八日,就要受割礼,否则,就必从民中剪除——即是要脱离以色列人(9~14节)。“剪除”一词有时是指被治死。就如出埃及记三十一章14至15节所指。其它的地方,如这里所示,“剪除”应该是禁止或放逐的意思。
使徒保罗小心指出。亚伯拉罕受割礼前,耶和华己称他为义(一五6)。他的割礼是“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罗四11)。现今的信徒不用以身体上的记号作印证,悔改认罪的当时即领受圣灵作印记(弗四30)
一七15~17 神替撒莱改名为撒拉(公主),应许亚伯拉罕的九十岁妻子将怀孕生子。亚伯拉罕就喜笑,是喜出望外的笑,不是不信的嗤笑。人在环境艰难的时候,反而容易相信神,他的信心没有动摇(罗四18~21)。
一七18~27 神告诉亚伯拉罕,他要借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成就他的约,亚伯拉罕就求神让以实玛利在他面前蒙恩。无论如何,神并没有忘记以实玛利,神使以实玛利昌盛,极其繁多,使他成为大国。他虽然不能承受亚伯拉罕的家业,但也将成为大国之父。所以你当知道,不管你的环境怎样,神并没有忘记你。他对你的一生有美好的计划,你要顺服信靠他!
以撒是基督的象征,那约借基督得以完全成就。本章我们留意亚伯拉罕顺服的速度:“正当那日,亚伯拉罕和他的儿子以实马利一同受了割礼。”我们也当如此顺服主。
附篇:割礼的记号
神与他的百姓立约,用割礼作为身体上的记号(创一七10~14)。此后,亚伯拉罕所有的后裔都被称为“奉割礼的”(徒一O45),外邦人被称为“未受割礼的”(弗二11)。受割礼也是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记号和印记。(罗四5)
然而,“割礼”和“受割礼”具多种意思。“未受割礼的嘴唇”(出六12)表示在公开演说时欠缺说话技巧。“未受割礼的耳朵”和“未受割礼的心”是指不听神的话,不爱他,不肯顺从他(利二六41;申一O16
;三O6;耶六10;徒七51)。“未受割礼的肉体”(结四四7)意指不洁净。
在新约里,“基督……的割礼”(西二11)是指他钉死在十字架上。信徒行的割礼,就是与基督同证。保罗说这不是靠“人手所行……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西二11)。受割礼的人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不信靠肉体(腓三3)。神要他的子民受割礼,乃是要他们藉此表明单单信靠神,不依靠肉体。这割礼是关于治死肉体情欲的。对每个信徒来说,这是正确的位置,但必须先实际治死罪行(西三5)。使徒保罗说,既然那群奉犹太律法主义被称为“奉割礼的人”,那么信徒就是真受割礼的人了。(加二12)
神以割礼作为他百姓的象征。此外,割礼还别有用意。这条例是神为了他百姓的好处而立定的,免得他们感染外邦人的疾病。现代医学证明,人刚生下来时比较不觉疼痛,且第八天时身体内某种止血成分最多,故止血最快。今天,不少医疗权威相信,接受包皮环切手术有助男女双方预防患上某种癌症。
17:1 九 十 九 岁: 此 时 的 亚 伯 兰 已 经 99 岁, 而 撒 莱 早 已 过 了 生 育 的 年 龄。 但 是, 在
以 实 玛 利 出 生 13 年 和 神 最 初 赐 下 应 许 的 24 年 以 后, 神 再 次 向 亚 伯 兰 显 现, 将 信 息 与 要 求 赐 给 他 。
1. 神 启 示 他 自 己 是 “ 全 能 的 神 ” ( 希 伯 来 文 El
Shaddai) , 意 思 是 在 他 有 完 全 的 权 柄 和 能 力, 在 他 没 有 难 成 的 事 情。 全 能 的 神 能 够 成 就
那 些 超 乎 寻 常 似 乎 不 可 能 实 现 的 应 许。 神 会 以 他 奇 妙 的 方 式 使 亚 伯 拉 罕 得 着 所 应 许 的 儿 子 ( 比 较 15~19 节; 35:11 ;赛 13:6 ;罗 4:19 ;来 11:12) 。
2. 神 同 时 又 命 令 亚 伯 兰
要 在 他 面 前 作 “ 完 全 人 ” ( 即 完 全 彻
底 地 委 身 来 成 就 神 的 旨 意 ) 。 如 同 亚 伯 兰 的 信 心 是 他 接 受 神 的 圣
约 的 前 提 条 件 一 样, 讨 神 喜 悦 的 真 诚 努 力 也 是 他 能 持 续 得 着 圣
约 祝 福 必 不 可 少 的 ( 比 较 22:16~18) 。
亚 伯 兰 的 信 心 必 须 伴 随 着 顺 服 的 行 为 ( 参 罗 1:5) , 否 则 他 将 不 配 与 神 永 远 的 计 划 有 份 ( 参 “ 神 与 列 祖 之 约 ” 一 文 ) 。 也
就 是 说, 只 有 当 神 的 子 民 活 出 无 可 指 摘 的 生 命 并 且 常 常 将 心 归 向 神 的 时 候, 神 的 应 许 和 奇 妙 的
作 为 才 能 显 现 出 来 ( 比 较 5:24 ; 6:9 ;申 13:4 ;参 太 17:20 注 ) 。
17:2
立 约: 神 先 前 就 已 经 立 约 要 赐 给 亚 伯 兰 应 许 之 地 (15 章 ) ,
如 今 他 又 重 申 他 的 应 许, 声 称 国 度 和 君 王 要 从 亚 伯 拉 罕 而 出 (6 节 ) , 神 要 作 他 后 裔 的 神, 并 且 他 的 妻 子 撒 莱 要 为 他 生 一 个 儿 子,
撒 莱 要 作 多 国 和 君 王 之 母 (15~16 节 ) 。
只 要 亚 伯 兰 和 他 的 后 裔 持 定 神 并 且 履 行 圣 约 的 义 务, 他 们 就 必 看 见 圣 约 的 成 就 (9~ 14 节; 参 15:6 注 ) 。
17:5
亚 伯 兰 … 亚 伯 拉 罕: 亚 伯 兰 的 意 思 是 “ 尊 贵 的 父 ” , 而 亚
伯 拉 罕 的 意 思 则 是 “ 多 国 的 父 ” ( 参
下 一 条 注 释, 比 较 尼 9:7 ; 罗 4:17) 。
当 人 与 神 建 立 一 种 新 关 系 时, 神 通 常 会 赐 下 一 个 新 名 来 表 示 这 种 关 系。
17:7
作 你 …… 的 神: 亚 伯 拉 罕 之 约 的 真 实 核 心 在 于 神 完 全 将 自 己 交 托 给 亚 伯 拉 罕 和 他 的 后 裔 (7~8 节 ) 。 圣 经 中 最 大 的 应 许 是 神 要 “ 作 你 的 神 ” 。 这 是 一 个 首 要 和 基 本 的 应 许, 所 有 其 他 的 应
许 都 建 立 在 其 上。 这 个 应 许 意 味 着 神 毫 无 保 留 地 将 自 己 与 他 的
忠 心 子 民 联 合 在 一 起, 作 他 们 的 神, 成 为 他 们 的 盾 牌 和 赏 赐 ( 比 较 15:1 注 ) ; 同 时 也 意 味 着 神 会 因 着 他 极 大 的 慈 爱 而 将 他 的 恩 惠、 赦 免、 应 许、 保 护、 引 导、 美 善、 帮 助 和 福 气 赐 给 他 们
( 比 较 耶 11:4 ; 24:7 ; 30:22 ; 32:38 ; 结 11:20 ; 36:28 ; 亚 8:8) 。 所 有 基 督 徒 都 会 因 着 信 靠 耶 稣 基 督 而
承 受 同 样 的 应 许 ( 加 3:15) 。
17:11
割 礼: 割 礼 是 神 与 亚 伯 拉 罕 及 其 后 裔 立 约 的 证 据 和 印 记。
1. 它 是 他 们 接 受 神 的 圣 约 并 且 接 纳 神 作 他 们 主 宰 的 证 据 或 标 志。
2. 它 是 他 们 因 信 得 以 称 义 的 印 证 (15:6 ;罗 4:11) 。
3. 它 令 神 的 子 民 想 起 神 对 他 们 的 应 许 以 及 他 们 个 人 的 圣 约 义 务。
17:15
撒 拉: 此 名 的 意 思 是 “ 公 主 ” , 寓 示 撒 拉 具
有 “ 多 国 之 母 ” 和 孕 育 君 王 的 特 殊
地 位 (16 节 ) 。
17:17
喜 笑: 亚 伯 拉 罕 很 可 能 暂 时 有 点 小 信 ( 比 较 18:12) 。 我 们 应 当 明 白, 即 使 是 信 心 的 伟 人 也 会 暂 时 经 历 一 段 疑 惑 的 低 谷。 当 我 们 在 生
十七 1-27 割礼的约 本章是亚伯拉罕故事中的分水岭,是亚伯拉罕一生的转折点。作者尽力强调本章的重要性,例如,此处十分准确地记载一连串的日期(十六 16 ,十七 1 、 17 、 14 ),正如洪水故事一样。另一个特点就是人名的改变,埃布尔兰和撒莱改名为我们所熟悉的亚伯拉罕和撒拉。本章包含有 5 篇神讲话的长文( 1-2 、 4-8 、 9-14 、 15-16 、 19-21 节),它们被安排成一个 A-B-C-B-A 的模式,为的是要详细地说明那立约的应许,使本章在亚伯拉罕的故事中显得更为突出。在此以后,有关神与人的谈话,在本书的记载便变得稀少了。但这些讲词不单是扩大地说明立约的应许,它们更是神确认立约一事的记载( 7 , 9 节),并且引进割礼的记号,成为一个立约中不可除灭的证据( 9-14 节)。
本段落首先追溯自从以实玛利诞生后, 13 年已过(参十六 16 ,十七 1 ),在这段期间撒莱已失去为人母的希望(参十八 11 ),埃布尔兰亦已视以实玛利为应许之子(十七 18 ),但是,出乎意料地,神开始扩大那些应许,埃布尔兰不单要成为大国(十二 2 ),且要成为「多国的父」(十七 5 ),因着这个承诺,他的名字要略为修改,由本来意思是「父亲被高举」的埃布尔兰( Abram )改为一个变异的读法,而成为亚伯拉罕( Abraham )。虽然 raham 这个字未必能解释为「众多」,但在闪族文字中必定有某个字含有此意,使亚伯拉罕这名具相关语的作用。
神进一步应许亚伯拉罕,说他的约是永远的,他的后裔将会拥有「迦南全地」(十七 8 ),这是头一次清楚说明神要赐的应许之地(参十二 5 )。在这里立约的性质也最精确:「我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与神之间有一个特殊的关系。在本处加入亚伯拉罕的后裔作为立约一方,也是本章的另一个创举。
割礼乃是除去男性的包皮,它成了立约的记号,在亚伯拉罕家中的所有男丁,不论是自由的或奴仆,都要受割礼。凡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十七 14 ),意即会早死或无缘无故暴毙。割礼在古代近东是一个颇普遍的风俗,但只有旧约赋予它那么大的重要性,并使它成为以色列人立约身分的证据。
这些应许绝不平常,如今更变得令人惊讶万分。撒莱的名字改为撒拉(两个字词同样是「公主」的意思),并且宣布她将会高龄生子。〔即或亚伯拉罕和撒拉(二人分别是 100 岁和 90 岁)的年岁不是按照经文的字面解释,但至少表示了他们的年龄是超过了一般人的正常生育时期,参十八 11 。〕一脸狐疑的亚伯拉罕请求将以实玛利看作那应许之子,但是神却坚持那被拣选的孩子要由撒拉而生,而且他的名字要称为艾萨克,不过以实玛利也不会因此而被忽视。
结果,经过神前所未有地透露了祂的目的后,亚伯拉罕作出响应,并实时为自己、以实玛利和全家的男丁行割礼,在这里(正如在十二 4-9 ),他虽然要接受一些痛楚,他却彻底遵行神的召命。以后还有另外一次痛苦的顺服,会要求他一劳永逸地在立约的事情上作出回应,使之坚定不移(参创二十二)。
第 1 节「全能的神」(希伯来原文是 El
Shaddai )也如「至高的神」(原文为 El
Elyon ,十四 19 )一般,是神的古旧名字。它确实的意思尚待查证,但是它每次都与神赐孩子的应许连在一起(二十八 3 ,三十五 11 ,四十三 14 ,四十八 3 )。
创世记第十七章
约的再坚定与印证(十七 1 ~ 27 )
十五章与十七章为立约的两个阶段,不仅其间的延迟考验了亚伯兰的信心,也表明这一事件有两个层面。前面一章制定了恩典及凭信心回答的基本模式;亚伯兰没有被要求做任何事,只需要相信,并且“知道保证为何”。现在,这事的含意更深、更广地浮现出来:深,因为信心必须以全然摆上来表明( 1 节);广,因为整个家族都要受印记,一个也不遗漏,且传于世世代代( 10 节以下)。因此,这两章合起来表彰出:个人与集体的参与;内在的信心与外在的印证(参罗四 9 、 11 );外加的义以及赤诚的奉献(十五 6 ,十七 1 )。
1 ~ 3. 序曲 。这段开场白不是一种交易:这些条件是让神可以 付出 祂所想给的,而不是让祂有所得着(其实第 2 节原文的起头为:“使我可以给(或赐下)……”),因为祂不要生疏或不真心 224 的关系。
双方都用了一个特殊的名字( 1 、 5 节),作为此一事件的标记,正如后来荆棘火焰的经历中,雅伟之名的启示成了该次事件的纪念(出三 14 ,六 3 )。 全能的神 是 EI
Shaddai ( 'e&l s%ad-day )的翻译,由七十士译本而来。这名字传统的解析为:“神( ' e{l )是那位( s%a - )充足的( day )”;最近 Shaddai 又有人认为意指“大山” 225 (参旧约所常用来称神为“磐石”的字);但是尚未得到一致的同意。较理想的研究方式,是研读它的用法,而这一点证实了我们所熟悉的含意,即强调能力,特别是与人的脆弱相对(这是约伯记最喜欢用的神的名字)。在创世记中,它总是出现于神的仆人在受到极大压力、需要再度得到保证之时 226 。
亚伯兰在神面前俯伏( 3 节;参 17 节),承认了这约中的主仆关系,不像亚当一般自夸,这个姿态使双方的关系建立在正确的根基上,由此方能成长,至终到达友谊的成熟阶段(雅二 23 )。
4 ~ 8. 应许 (“ 至于我 ……”) RV 保持了原文的结构: 至于我 ……( ~@ni^ 4 节), 而至于你 ……( w#~atta^ , 9 节)。在物质方面,地土的应许并未改变,可是增加了 多 国 与 君王 ,创世记将逐渐说明这些国族的出现,包括米甸人(二十五 2 ),以实玛利人(二十五 12 ),以东诸王,以色列诸王(三十六 31 )。而新约更远超过这些,看见“多国”中有众多基督徒(罗四 16 、 17 )。 亚伯拉罕 之名,是将原来名字, Ab (父)与 ra{m (高)两个成分,再加上第三字 h a mo^n (许多)的一部分。
从属灵的角度而言,这个约的本质,是非常个人性的,像婚姻中的“我愿意”一般;因此, 我必作他们的神 ( 8 节下;参 7 节下)的应承,远较各样恩惠更有分量。这 才是 那约。
9 ~ 14. 约的条款 (“ 至于你 ……”)。此条款的特征是缺乏细节,以致令人惊异。所有要求的只是要 委身 。割礼是神的标帜;其道德意义可以不用写(直到西乃颁布律法时),因为立誓乃是向主所发,生活方式则是次要的。
割礼的习俗本身在近东相当普遍;西边的非利士人因不守这习俗,被视为野蛮。这里新的特色是其新意义,不是作为迈入成人的记号(如现代阿拉伯人),而是作为约的记号;年纪很小就施行( 12 节)。它意指对神的子民( 14 节下)及神(耶四 4 )的委身;后来也象征弃绝外邦的风俗(书五 9 )以及自我的私心(申十 16 ;参西二 11 、 12 )。请注意,这约也向外邦人开放( 12 下、 13 节),但他们必须全然属于这团体(参出十二 45 )。
15 ~ 22. 撒拉因新角色而易名 。表面上看来,撒拉与撒莱不过是同一个字“公主”的新旧两种形式而已;但是重新命名乃是一个里程碑,使她能按她特有的权利承受应许( 16 、 19 节)。
17 、 18. 亚伯拉罕的笑,从神的回答与罗马书四 19 以下看来,是一种直觉不能相信的反应;那是他真正的感受,从他婉转建议神采取比较合理的途径可以看出( 18 节);但是他能接受修正。对这种信心真诚的挣扎,神从来不严厉对待(参看十五 8 的注释 )──因着信心与为以实玛利关爱的代祷,亚伯拉罕的怀疑被大大冲淡了。
19 ~ 21. 以撒 之名,就像以实玛利、雅各、犹大、约瑟等,是当时一种普遍的命名模式,大多数表达了一个祷告,如“愿神听见”(以实玛利)、“愿祂保佑”(雅各)等。若以撒的寓意是“愿祂(向他)微笑”,对那些分享这秘密的人而言,这名字便意谓着他们的喜笑、神的应许、他出生的独特神迹,以及那不容置疑的约。亦参看二十一 6 的注释 。
20. 在这几章中,神绝对的选择权处处可见(参罗九 9 以下);但除了留给以色列的祝福之外,祂还有其他的福份,而且除了循着历史承受这约的人之外,还有其他人终能同样承受(参罗九 24 以下)。以实玛利将得的尊荣,与他的能力相称(见十六 10 以下的注释 )。附带一提, 20 节的动词时态,对于祈祷、回答或成就,有一些启发。
22. 结束谈话的人是神,正如打开话题的也是祂一般;在十八 16 以下那段代祷的经文中,这项事实会显得特别突出,异常重要。
23 ~ 27. 亚伯拉罕与他全家受割礼 。 26 、 27 节带出了本段的重点,即进入这同一个约之内的人,其年龄、地位、属灵经历等,差距甚大。对于亚伯拉罕,这是一件旧事的最后印记(罗四 9 ~ 12 );对于其他人,这是突然引进的事( 正当那日 , 26 节),使他们与神和人彼此联结,其意义他们现在才要开始了解,并且要活出来。就像五旬节为教会的诞生之日一样,这一天也是旧约教会的生日。
224 完全的意思( RSV ,无瑕疵),见六 9 的注释 。
225 W. F. Albright, JBL, LIV, 1935,
pp.180-193 ,及 FSAC 2 , p.244 ;但 Speiser, p.124 ,指出此相等说法有弱点。 E. C. B. MacLaurin ,在 AN III, 1961 ~ 2,
pp.99-118 ,主张这是源自一字根 dd ,加上使役字 s% ,结果产生的意思为:“那位唤起爱的”或“那位大权在握的”。
226 见创十七 1 ;二十八 3 ;三十五 11 ;四十三 14 ;四十八 3 ;四十九 25 。更详尽者,参 J. A. Motyer, The Revelation of the
Divine Name pp.29-31 。
──《丁道尔圣经注释》
第十七章
17:1 15章和本章记述神与亚伯兰立约的两个阶段。亚伯兰的信心在长久的等待中又受到考验。信靠是完全的奉献,有内心的坚信,也应有外在的见证。本章是神立约的重申。本节指出得神赐予的条件是在神面前“作完全人”,也就是全心全意的奉献和信靠。
“全能的神”,希伯来文作El sadday。此字有“全有”的意思,说明神的丰盛和无穷无尽的供应。祂能应许亚伯兰后裔繁多,也能让在试验中不犯罪的约伯有加倍的回报。西乃律法颁布前,以色列人用此词称呼神。圣经中用这名最多的为《约伯记》,“全能者”(shaddai)一名用了31次。《出埃及记》6章以后,因为着重记述以色列民怎样去作与神立约的选民,所以用“耶和华”取代了“全能的神”。
17:4 神向亚伯兰重申前约(见15章),在后裔之外更增添了“国度”与“君王”,应许他“作多国的父”。从本书已可见到从他而出的历史上许多民族,包括以色列和以实玛利,以及从他后裔大卫王一脉而生的耶稣基督。世人因祂得到救赎,基督徒遍布全球,亚伯兰成了《罗马书》4:17所说的:“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之父”。
亚伯兰从此叫“亚伯拉罕”(Abraham),意思就是“多民之父”。(Ab意为“父”,ram意为“高”,raham在阿拉伯文意为“众多”。)
17:10 这里首次提到割礼的设立。神与挪亚立约,以“虹”为标记(9:13;比较8:20-22),那个约纯出乎神的恩典,没有人的责任参与其中。但亚伯拉罕之约以“割礼”为记号,割礼须由人执行,尤其须赖父母之手,因此割礼涉及人的责任。受割礼是以色列人放弃异教,进入约中成为以色列民一分子的记号。
割礼手术简单,切割男子生殖器的包皮。此礼早行于当时中东的民族中,神现在拿来作为与亚伯拉罕立约的记号;后来并赋予道德上的意义,只有受了割礼的以色列男子,才可以在表明神救赎的逾越节上有分(出12:48)。
17:15 “撒莱”、“撒拉”二名含义相同,都是“公主”的意思。神给她一个新名字,表示可以得到特别为她而给的应许(16节)。
17:17 亚伯拉罕不只“喜笑”,还劝神就让以实玛利做他的后裔算了。这是他信心的又一次失足(参16:1注)。
神再次坚定他(19节)。信心的道路在神的慈爱中越走越坚定。
17:18 “以撒”就是“喜笑”的意思。以撒的出生与众不同,神的应许决不落空,祂能完成人认为绝无可能只有“暗笑”的事(18:12)。
17:20 神的祝福不只给以色列民,也有福分留给以实玛利。做后裔的不只是以色列民,神也为全人类预备了更美好的新的恩典之约(参罗9:9-33)。
17:23 亚伯拉罕全家,不分老幼,不分主奴,都在当天接受了立约的记号,进入了与神立的同一个约。不只确立了与神的关系,也是彼此间全新的关系的开始。有人把这一天称为旧约“教会”的诞生日,和新约五旬节圣灵降临,教会诞生,先后辉映。
希伯来人的家庭成员,有父母、子女、媳妇、孙辈、奴仆及奴仆所生的儿女。父亲是家长,在未设立祭司制度时,兼任祭司的工作(比较伯1:5;出12: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