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民数记(Numbers)第15章

上主训示梅瑟说:「
你吩咐以色列子民说:你们进入了我赐给你们居住的地方时,
如要以牛或羊献给上主作火祭,或作全燔祭,或作任何祭献,或为还愿,或出於自愿,或因逢节期,以之作为悦乐上主的馨香祭,
献祭的人应给上主加献十分之一「厄法」细面,调和四分之一「辛」油,作为素祭。
此外,为全燔祭或为任何祭献,还应奠上酒:为每只公羔羊,奠四分之一「辛」酒。
如果是只公绵羊,应加献十分之二「厄法」细面,调和上叁分之一「辛」油,作为素祭;
再奠上叁分之一「辛」酒,作为悦乐上主的馨香祭。
如果你以一只牛犊献作全燔祭或任何祭献,或为还愿,或献与上主作和平祭,
除牛犊外,还应加献十分之叁「厄法」细面,调和上半「辛」油,作为素祭;
再奠上半「辛」酒,作为悦乐上主的馨香火祭。
每献一头公牛,或一只公绵羊,或一只公羔羊,或一只公山羊,都应照此而行;
你们所献的数目无论多少,为每一只都应照此而行。
本地人不论谁,献悦乐上主的馨香火祭时,都应这样行。
几时一个与你们同住的,或与你们的後代同住的外方人,愿献悦乐上主的馨香火祭,你们怎样行,他也应怎样行。
全会众,不论是为你们,或为与你们同住的外方人,只有一样的规定;这为你们世世代代,是一永远的规定:在上主面前你们与外方人一样;
为你们和与你们同住的外方人,只有一种法律,只有一种制度。」
上主训示梅瑟说:「
你吩咐以色列子民说:几时你们进入了我引你们去的地方,
吃那地方的食粮时,应拿一分献给上主作礼品:
由初熟的麦面团中,献一个饼作礼品,有如奉献 从禾场打下之物一样。
你们世世代代,应从初熟麦面团中取出,献给上主作礼品。
如果你们误犯了过失,而没有遵行上主向梅瑟所吩咐的某条诫命,
即上主藉梅瑟向你们所吩咐的,由上主出命之日起,直到你们世世代代,
那麽,如果是会众出於无心误犯了过失,全会众应献一公牛犊当全燔祭,作为悦乐上主的馨香祭,并依照礼规献素祭和奠酒礼,再献一公山羊作赎罪祭。
司祭应为以色列子民全会众行赎罪礼,他们即可获得赦免,因为这是无心之过。当他们为这无心之过,给上主奉献了火祭,并在上主面前献了赎罪祭後,
以色列子民全会众以及住在你们中的外方人,都获得赦免,因为全人民犯了无心之过。
如果是一人出於无心犯了罪,应献一只一岁的母山羊作赎罪祭。
司祭为这犯无心之过的人,在上主面前行赎罪礼,因为他由於无心犯了罪;为他行了赎罪礼,他即可获得赦免。
凡以色列子民,不拘是本地人或住在你们中的外方人,对误犯过失的人,只有一条法律。
但如果一人,不论是本地人,或是外方人,敢大胆妄为,侮辱上主,这人应由民间铲除;
因为他轻视了上主的话,违犯了他的诫命,这人应被除灭,应自负罪债。」
以色列子民尚在旷野的时候,遇见一人在安息日拾柴,
遇见他拾柴的人,就带他到梅瑟及亚郎和全会众前;
他们将他押在看守所内,因为尚未指明应如何处置他。
那时上主对梅瑟说:「这人应处死刑,全会众应在营外用石头将他砸死。」
全会众遂拉他到营外,用石头砸死他,照上主对梅瑟所吩咐的。
上主训示梅瑟说:「
你吩咐以色列子民,命他们世世代代,在自己衣边上做上 头;衣边的每个 头,应用紫绳系着。
这 头是为叫你们一看见,就想起上主的诫命,依照遵行,免得你们随从心中和眼目的欲望,而放纵淫乱。
这样,你们必对我的一切诫命,怀念不忘,依照遵行;这样在你们的天主面前,你们常是圣洁的。
我上主是你们的天主,我领你们出离埃及是为作你们的天主:我上主是你们的天主。」
民数记第十五章   第 15 章 

  民 15:3> 15:3 “奉给耶和华为馨香之祭”,是指神会悦纳他们的献祭。 

  民 15:30-31> 无心之失和有意犯罪结果相去甚远;我对神的态度? 

  15:30-31 神乐意赦免无心而误犯过错之人,只要尽快承认错误,改正过来就可以了;但是藐视神,存心犯罪之人,要受到严厉的处罚。人存心犯罪,是出于对神态度不当。孩子不顺服父母,自然引起家长的严责。 

  民 15:32-36> 安息日捡柴要被治死?何故? 

  15:32-36 将在安息日出去捡柴的人用石头打死,是很严厉的处罚,原因是这种行动是明知故犯,抗拒神安息日不得工作的律法。 

  民 15:39> 有什么印记能提醒我行事为人要遵主为大呢?怎样克制私欲? 

  15:39 神叫以色列人佩带这繸子,是要他们警醒,不随从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乃要寻求耶和华。敬拜偶像就是以自我为中心,一心指望从假神获得幸运、亨通、长寿以及争战的胜利,同时也要求权力与威望。敬拜真神则完全相反,基督徒必须舍己,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指望神来服事我们,乃是我们要事奉祂,不图任何报答。我们事奉神,因祂是配受尊崇的。──《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