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申命记(Deuteronomy)第22章

倘若你看见同胞的牛羊走迷了路,不可佯作不见;应该把它带回它主人那里去。
倘若它的主人住得太远,或者你根本不知道主人是谁,就应当把它牵回家去,直到它主人来把它领回。
无论拾到是驴、衣物和其他东西,都要这样处理,不可佯作不见。
倘若在路上看见同胞的牛或驴倒了下来,你们不可佯作不见,总要帮他忙拉起来。
女人不可穿戴男人的衣物,男人也不可穿戴女人的衣物;因为这是主你的上帝所厌恶的。
倘若你在地上或树上发现鸟窝,窝里有雏鸟或蛋,母鸟也在窝中,你不要把母鸟和雏鸟都一起取去,
应把母鸟放掉,只取去雏鸟。主就会因此赐福你。
凡建造新屋,都要在屋顶四围安设栏杆,免得有人从屋顶掉下来,罪就归在屋子和屋主身上了。
不可在葡萄园里种两种种子杂栽种别的果树;如有违反,祭司要把其他的果子和葡萄都一并充公。
不可使牛和驴同负一轭在田地里工作。
不可穿着用两种质料搀杂织成的衣物,例如羊毛和细麻。
你们要在袍子的四个角上做繸子。”
倘若一个人娶了妻子,与她同房后却不喜欢她,且诬蔑她在婚前已经失去贞洁,说:‘我娶她的时候,她已经不是处女’。
倘若一个人娶了妻子,与她同房后却不喜欢她,且诬蔑她在婚前已经失去贞洁,说:‘我娶她的时候,她已经不是处女’。
这样,女方的父母便得把证据拿到那城的审判官面前,证明女儿的贞洁。
女子的父亲可以对他们说:‘我把女儿嫁给这个人,现在他却鄙弃我的女儿,
诬蔑她做了可耻的事,声称她结婚时已经不是处女。但这就是证据了。’他们把衣服摆在审判官面前,审判官检查属实后就应当惩罚那个男的,鞭打他;
诬蔑她做了可耻的事,声称她结婚时已经不是处女。但这就是证据了。’他们把衣服摆在审判官面前,审判官检查属实后就应当惩罚那个男的,鞭打他;
又要罚他赔偿一百块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为他当众毁了以色列一个处女的清誉。女子仍要作他的妻子,这人永远不可把她休弃。
但倘若这人的指控属实,这女子真的不是处女,
那城的人就应当把她带到她的父家门前,用石头把她打死。她犯了昭彰大罪,使以色列的名蒙受羞辱,因为她在父家行淫乱;你们一定要除掉这些丑恶的事。
倘若有通奸的事情,奸夫和淫妇二人都必须处死;这样,才可除去以色列中的罪恶。
倘若有已经订婚的女子,有人在城内遇见她,与她行淫,这二人都要被拿到城门口,用石头打死。那女子该死,因为她没有高呼求救;那男子要处死,因为他夺去别人妻子的贞操。你们要把你们中间的罪恶除去。
倘若有已经订婚的女子,有人在城内遇见她,与她行淫,这二人都要被拿到城门口,用石头打死。那女子该死,因为她没有高呼求救;那男子要处死,因为他夺去别人妻子的贞操。你们要把你们中间的罪恶除去。
倘若同样的事情发生在郊野的地方,便只有那男子是该死的,那女子就像被谋杀的受害者一样,是无辜的,因为她喊叫却没有人去救她。
倘若同样的事情发生在郊野的地方,便只有那男子是该死的,那女子就像被谋杀的受害者一样,是无辜的,因为她喊叫却没有人去救她。
倘若同样的事情发生在郊野的地方,便只有那男子是该死的,那女子就像被谋杀的受害者一样,是无辜的,因为她喊叫却没有人去救她。
倘若有人强奸了未订婚的女子而被人发觉了,他就要赔钱给女子的父亲,并且要和那女子结婚,永远不得把她休弃。
倘若有人强奸了未订婚的女子而被人发觉了,他就要赔钱给女子的父亲,并且要和那女子结婚,永远不得把她休弃。
不可与继母同寝,因为她是属於你父亲的。”
申命记第廿二章   第 22 章 

  申 22:1-4> 拾金不昧,在我是不加思索的事吗? 

  22:1-4 拾到别人丢失的财物或牲畜要归还原主,这跟世俗之人的“得者妥收藏,失者泪汪汪”恰成对比。我们不应该把失物据为己有,要完完整整地归还原主,不要对别人的东西眼红而生出贪婪之心。 

  申 22:5> 男女服饰应有别,这里只是说衣服吗?怎样守自己的本分? 

  22:5 这一节吩咐无论男女,都不可穿着异性的服装,即不要改变性角色。这里不是指服装要注重样式。现在有许多人不喜欢自己的性别,有些男人想变为女人,女人想变为男人。并不是服装的样式使神憎恶,而是那些穿起异性服装,想扮演异性角色的人令神憎恶;例如人妖之类,神就不喜欢。因为神造我们有男有女,各具有独一的性别特征。 

  申 22:8-11> 每条律法都有具体规定,它的实质是什么? 

  22:8-11 这几节是实用的律法,有助人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好的习惯。第 8 节是因为那时人用屋顶作走廊,所以在它四围安装栏杆,是一种聪明而安全的设施,免得人从房上掉下来。第 9 节说如果你在同一块地上种两种不同的庄稼,其中的一种就不能生存,因为长得高而肥壮的,会占去阳光和土中的养料。第 10 节说,牛和驴力气不同,大小也有别,所以不能用在一起耕地。 11 节说,两种不同的衣料,麻和羊毛质地不同,耐久性与耐洗度也不一样,把这两样搀杂起来做衣服,衣服便容易损坏。神的律法不是任意限制人,我们要认识律法的内涵。神制定律法,不但为着教导人、限制人、也为着要保护人。 

  申 22:13-30> 圣经中的性观念在今天是否太陈旧?还需不需要谨守? 

  22:13-30 神为什么将性犯罪的事也列在律法之中?关于性行为方面的嘱咐,对于两三百万在旷野安营四十年的以色列人来说,极其重要。在进入应许之地定居下来,成为一个民族的时候,这律法对他们也同样的重要。保罗认为信徒在性这方面有严厉的法规,是极为重要的,因为这方面的罪行有败坏且毁灭教会的力量(参西 3:5-8 )。牵涉到性的罪行,并不像有些人所描绘的那样无伤大雅,要知道它有毁灭人际关系的力量,能搅乱和破坏相敬如宾、彼此信任、互相尊重的气氛,而这些都是稳固的婚姻以及儿女正常成长时绝不可少的条件。──《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