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利未记(Leviticus)第13章

上主训示梅瑟和亚郎说:
「若人在肉皮上生了肿瘤或疮疖或斑痕,他肉皮上有了这种癞病的症象,就应把他带到亚郎司祭,或他作司祭的一个儿子前。
司祭应查看肉皮上的症象;若患处的毛变白,若患处似乎已深过肉皮,这便是癞病的症候。司祭一看出,就应声明他是不洁的。
但若他肉皮上的斑痕发白,而不见得深过肉皮,毛又没有变白,司祭应将患者隔离七天。
到第七天,司祭再查看他,如见患处颜色未变,皮上的患处没有蔓延,司祭应将他再隔离七天。
到第七天,司祭再查看他,如见患处颜色已淡,皮上的患处也没有蔓延,司祭应声明他是洁净的,这不过是一种疮疖;他洗过衣服就洁净了。
但在司祭查看,声明他洁净以後,如疮疖又在皮肤上蔓延开,应再去叫司祭查看。
司祭应查看他,若见他皮肤上的疮疖蔓延开了,应声明他是不洁的,已成为癞病。
若人身上有了癞病的症象,应带他去见司祭;
司祭应查看他,若见皮肤上白肿,毛已变白,肿处出现赘疣,
这是他肉皮上的慢性癞病;司祭应声明他是不洁的,不必将他隔离,因为他已是不洁的。
但若癞疮在皮上蔓延,凡司祭能看见的地方,从头到脚,癞疮遮盖了患者全身皮肤,
司祭查看他,若见癞疮遮盖了他全身,就应声明患者是洁净的;因为全身变白,便是洁净的。
但他身上一出现赘疣,就成了不洁净的;
司祭一见这赘疣,就应声明他是不洁的;因为这赘疣是不洁的,分明是癞病。
但若赘疣再变白,他应再去见司祭;
司祭查看他,若见患处变白,司祭应声明患者是洁净的;他便是洁净的。
若人肉皮上生了疮,已医好了;
但在疮处又起了白肿,或白中带红的斑痕,就应去叫司祭查看。
司祭查看他,若见患处似乎已深过皮肤,且毛已变白,就应声明他是不洁的:这是由疮转成癞病的症象。
但若司祭查看,见上面没有白毛,也未深过皮肤,颜色已淡,司祭就应将他隔离七天。
若病在皮肤上蔓延开了,司祭就应声明他是不洁的:这是癞病的症象。
但是,如果斑痕留在原处,没有蔓延,这是疮痕;司祭应声明他是洁净的。
若人肉皮上生了火伤,伤处的赘疣生了白里带红,或纯白的斑痕,
司祭就应查看他:若见斑痕上的毛已变白,似乎深过皮肤,这是由火伤转成的癞病,司祭应声明他为不洁:这是癞病的症候。
但若司祭查看,见斑痕上没有白毛,并未深过皮肤,而且颜色已淡,司祭应将他隔离七天。
到第七天,司祭再查看他,若斑痕在皮肤上蔓延开了,司祭就应声明他是不洁的:这是癞病的症候。
但若斑痕留在原处,没有在皮肤上蔓延,颜色已淡,这只是火伤的肿胀,司祭应声明他是洁净的,因为这只是火伤疤痕。
不拘男女,若在头上或嘴上有疮痕,
司祭应查看疮痕,若见患处似乎深过皮肤,而且长了黄色细毛,司祭应声明他是不洁的:这是癣疥,是头上或嘴上的癞病。
但若司祭查看癣疥患处不见得深过皮肤,上面也没有黑毛,司祭就应将这患癣疥的人隔离七天,
到第七天,司祭再查看患处,若见癣疥没有蔓延,上面也没有黑毛,且也不见得深过皮肤,
这人就应剃去须发,只不剃生癣疥处;司祭应将他再隔离七天。
到第七天,司祭再查看癣疥,如果癣疥在皮肤上没有蔓延,不见得深过皮肤,司祭就应声明他是洁净的;洗过衣服,就洁净了。
但若在他声明洁净以後,癣疥在皮肤上又蔓延开了,
司祭应再查看,若见癣疥在皮肤上蔓延了,司祭不必再检查黄毛,患者已是不洁净的。
但若癣疥的颜色未变,上面又生有黑毛,癣疥已治好,患者已洁净,司祭应证明患者是洁净的。
不拘男女,若肉皮上起了一些斑痕,即白色斑痕,
司祭就应查看;如见肉皮上的斑痕呈灰白色,那是皮肤上起的皮疹,患者是洁净的。
若人头发掉了,成了秃头,他是洁净的;
若人头顶上的头发掉了,成了前脑秃的人,他是洁净的。
但是,如果在脑後或脑前的秃处,起了白中带红的疮痕,这是他脑前或脑後的秃处起的癞病。
司祭应查看,若见他脑前或脑後秃处肿起的地方白中带红,看来彷佛肉皮上生的癞病,
这人即是癞病人,已是不洁,司祭应声明他是不洁的,因为他头上有了癞病的症象。
凡身患癞病的人,应穿撕裂的衣服,披头散发,将口唇遮住,且喊说:「不洁! 不洁! 」
在他患癞病的时日内,常是不洁的,他既是不洁的,就应独居;他的住处应在营外。
若衣服上有了癞病的迹象,不拘是毛衣或麻衣,
或用麻及毛纺织或编织的布,或皮革,或任何皮制的物品上,有了癞病迹象;
若衣服或皮革,或纺织或编织的布,或任何皮制的器具上,有了发绿或发红的斑痕:这就是癞病的迹象,应交由司祭查看。
司祭查看斑痕以後,应将带有斑痕的物品收藏七天。
到第七天,司祭再查看那斑痕,如果斑痕在衣服上,或纺织或编织的布上,或皮革上,或任何皮制的物品上蔓延开了,这就是恶性癞病的迹象,物品即是不洁的。
凡带有这斑痕的衣服,用毛或麻纺织或编织的布,或任何皮制的器具,都应焚烧;因为这是恶性的癞病,应用火烧毁。
但若司祭查看时,见斑痕在衣服上,或纺织或编织的布上,或任何皮制的器具上,没有蔓延,
司祭当吩咐人将带有斑痕的物品洗涤,再收藏七天。
司祭查看洗过的物品以後,若见斑痕没有变色,也没有蔓延,物品即是不洁的,应用火烧掉,因为里外都腐蚀了。
但若司祭查看时,见斑痕在洗涤後已变暗淡,应从衣服,或皮革,或纺织或编织的布上,将那块撕去;
以後,如果在衣服上,或纺织或编织的布上,或任何皮制的器具上,在出现斑痕,即是旧病复发:带有斑痕的物品,就应用火烧了。
如果衣服,或纺织或编织的布,或任何皮制的器具,一经洗涤,上面的斑痕就不见了;再洗一次就洁净了。
这是关於毛衣或麻衣,或纺织的布,或编织的布,或任何皮制的器具的癞病迹象,声明洁净与不洁的法律。」
利未记第十三章   第 13 章 

  利 13 章 > 罪恶和麻疯病一样都具有传染的能力,预防当然胜于治疗…… 

  13 章 这里所说的麻疯是好几种传染性皮肤疾病的总称。其中有几种不像我们现在所称的麻疯,最厉害的几种,会慢慢的侵蚀全身,甚至令人死亡。在圣经时代,那是极其难治、极易传染之症。麻疯病人要与亲友隔绝,被关在营外。由于祭司要负起督导人民健康的任务,所以把病人移到营外,或批准他们重新回营,是祭司的职责。如果长麻疯的人已被移到营外,只有祭司能断定他们是否真正痊愈了。圣经常常用麻疯来代表罪,因为罪也会传染、伤害人,使人与神、与良朋益友隔绝,所以实在是灵性上的顽疾。 

  利 13:45-46> 罪恶和疾病都把人隔绝起来…… 

  13:45-46 患上大麻疯(传染性皮肤病)的,必须以手捂口大声喊叫“不洁净的”,以免别人接近他们。因为利未记里所说的麻疯病常常是有传染性的,所以人要远离他们。──《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