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利未记(Leviticus)第11章

耶和华对摩西和亚伦说:
“你们要告诉以色列人:地上所有的走兽中,你们可以吃的动物,就是这些:
分蹄有趾而且反刍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但你们不可吃下列反刍,或分蹄的走兽动物:骆驼,因为牠反刍却不分蹄,你们应以为不洁净。
石獾(本章动物名字多不能确定。“石獾”传统翻译作“沙番”或“山鼠”),因为牠反刍却不分蹄,你们应以为不洁净。
兔子,因为牠反刍却不分蹄,你们应以为不洁净。
猪,因为牠分蹄有趾却不反刍,你们应以为不洁净。
这些走兽的肉你们不可吃,牠们的尸体你们不可摸,你们应视为不洁净。
“水中所有的活物你们可以吃的,就是这些:凡是在水中,有翅有鳞的,不论是在海里或是河里的,你们都可以吃。
在水中游动或生存在水中的活物,无论是在海里或是河里,若是没有翅和鳞的,你们都要当作可憎之物。
牠们是你们憎恶之物;牠们的肉,你们不可吃;牠们的尸体,你们要憎恶。
所有在水里没有翅和鳞的活物,你们都要当作可憎之物。
“在鸟类中,你们要憎恶,也不可吃这些雀鸟:兀鹰(雀鸟的名字中文翻译还未统一,牠们的学名多不能确定)、鵰、鹫、
鸢、猎鹰等隼类,
所有乌鸦类,
鸵鸟、猫头鹰、海鸥、苍鹭等鹰类。
鸱鹗、鸬鹚、大鸱枭、
白鹭、塘鹅、鸨、
鹳、红鹤等鹭鸶类,戴胜和蝙蝠。
“凡有翅膀、四足爬行的生物,你们都要当作可憎之物。
但在所有有翅膀、四足爬行的生物中,如果有足有腿,能在地上蹦跳的,你们都可以吃。
在昆虫中,你们可以吃这些:蝗虫类、蚂蚱类、蟋蟀类和蚱蜢类。
但是其他所有有翅膀四足的生物,你们都要当作可憎之物。
“以下事物,会使你们成为不洁:触摸动物尸体的,就不洁净到晚上。
拾起牠们的尸体的,就要洗净自己的衣服,并且不洁净到晚上。
所有分蹄却无趾的、不反刍的走兽,你们应以为不洁净,触摸牠们的,就不洁净。
所有用四足行走的动物中,用脚掌行走的,你们应以为不洁净,触摸牠们尸体的,都不洁净到晚上。
拾起牠们尸体的,就要洗净自己的衣服,并且不洁净到晚上。以上这些你们应以为不洁净。
“在地上爬行的生物中,你们应以为不洁净的是这些:鼬鼠、鼫鼠、蜥蜴这一类,
以及壁虎、龙子、守宫、蛇医、变色龙。
在所有爬行的生物中,你们应以这些为不洁净;牠们死了以后,触摸牠们的,都不洁净到晚上。
牠们当中死了的,掉在什么东西上,无论是木器或是衣服,皮子或是布袋等任何器具,都成为不洁净,要放在水中。但仍不洁净到晚上,以后就真洁净了。
牠们当中死了的,掉在什么瓦器里,其中不论是什么,都成为不洁净,你们要把瓦器打碎。
瓦器的水若是滴在任何食物上,食物就成了不洁净,若是滴在装了饮料的器皿里,饮料也成为不洁净。
牠们尸体的任何部分掉在什么东西上,那东西就不洁净,无论是炉或是锅,都成为不洁净,应该打碎;你们应以这些为不洁净。
但是水源和储水池仍算是洁净的。只有触摸水中尸体的,才是不洁净。
牠们尸体的一部分掉在要播种的种子上,种子还是洁净的;
但是,如果种子已经浇了水,牠们尸体的一部分才掉在种子上面,你们应以这种子为不洁净。
“一只你们可以吃的走兽死了,谁摸了牠的尸体,就不洁净到晚上;
谁吃了牠的尸体,就要洗净自己的衣服,并且不洁净到晚上;谁拾起这尸体,也要洗净自己的衣服,并且不洁净到晚上。
“所有在地上爬行的动物,都是可憎之物,都不可吃。
凡是用肚子,或用四足或是多足在地上爬行的动物,你们都不可吃,因为牠们是可憎之物。
你们不可因任何爬行的动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也不可因牠们玷污自己,以致不洁净。
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所以你们要使自己成为圣洁。你们要分别为圣,因为我是圣洁的。你们不可因在地上爬行的任何动物玷污自己,
因为我是耶和华,曾把你们从埃及地领上来,为要作你们的 神;你们要分别为圣,因为我是圣洁的。”
以上就是有关走兽、飞禽、所有在水中游行的动物,和所有在地上爬行的动物的律例,
为要把不洁净的和洁净的,可吃的生物和不可吃的生物,分别出来。
利未记第十一章   第 11 章 

  利 11:8> “不可吃”,“不可摸”,这么严厉!我对待诫命的态度好像…… 

  11:8 神严禁以色列人吃“不洁动物”的肉,为做得彻底起见,甚至不准他们摸这些动物。祂所禁止的,祂的子民要毫不沾染。我们常常对试探逢场作戏,认为最低限度,自己未行出罪恶就未违背诫命,应该可以过关。但是神的要求是要我们把自己从一切的罪和引诱的环境之中,完全分别出来。 

  利 11:25> 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谨慎自省…… 

  11:25 百姓在敬拜神以前,必须先有所准备。有些行动不符合神圣洁的条例,有些是出于自然的(例如,妇人生产,月经,行房事),有些事出偶然(例如触摸动物的尸体),这些都能使人不洁,不能参加敬拜。这并不是说他们犯了罪,或是被神弃绝,只是要使所有的敬拜恭恭敬敬地、按规矩行事。这一章中讲述许多使人不能敬拜神的事项,不论是偶然发生的,或是人故意犯的,都须等到当事人被“洁净”,或是过错已改正以后,才可以去敬拜神。同样,我们也不能一周中六天随喜好而行,到礼拜天才匆匆忙忙地来到神面前敬拜。我们必须以悔改与洁净的心准备自己,才好敬拜神。 

  利 11:44-45> 神为何要颁布这样详细的律法?今日我们怎样遵守律法的原则? 

  11:44-45 本章不仅是讲到饮食条例,这两节经文,对了解这卷书中所有的律法条例,提供了一个要诀。神要祂的百姓成为圣洁(被分别出来,与万民有别),正如祂是圣洁的一样。祂知道百姓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分别为圣,另一个是与异教民族妥协,变得败坏。为此祂领百姓离开拜偶像的埃及之地,将他们分别出来,成为单单属于祂、敬拜祂、过有道德生活的民族。神为此也制定律法与禁令,好使他们在社会上和灵性上继续分别为圣,日后进入迦南地,住在邪恶的异教各族之中,也能与其有别。神也吩咐新约时代的基督徒要圣洁(参彼前 1:15 )。我们要像以色列人一样,在属灵生活中与世界的邪恶习俗保持距离,尽管每天与不信之人混杂在一起,也要与人有别。在不圣洁的世界之中,要想成为圣洁并不容易,不过,神并不要你倚靠自己。藉着祂儿子耶稣的受死,神叫我们都成为圣洁、没有瑕疵的,将我们无可指责地引到祂自己面前(参西 1:22 )。 

  利 11:47> 神为什么要以色列人分别洁净与不洁净,可吃与不可吃的呢? 

  11:47 洁净和不洁净,这两个词语是用来区分以色列人可以吃与不可以吃的各种动物。圣经对食物作出限制,原因是:( 1 )确保全族的健康。神不准他们吃的鸟兽类,通常是吃腐尸的,很容易传染疾病。( 2 )使他们与其他各族有别。例如异教徒通常以猪献祭(神不准以色列人吃猪肉)。( 3 )最主要的一点是,神藉此提醒以色列人,住在他们中间的神是圣洁的。──《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