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四十四章
第 44 章
耶 44 章 > 这是耶利米最后一次说预言,此刻的故国已不堪回首……
44 章 这些信息是耶利米于公元前 580 年宣告的,当时他被强行带到埃及,却仍不断提醒百姓敬拜别的神会招致国破家亡。耶利米还说,由于他们违背神的旨意逃亡到埃及,因此永远都不能回到故国犹大了( 42:9-22 )。然而,人民却没有从罪恶招致的灾祸中汲取教训,依然故我。
耶 44:9-10> 我该以什么态度,去面对过往曾犯下的错误?
44:9-10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若不从失败中汲取教训,必会重蹈覆辙。犹大的人民一直在错误中泥足深陷。过往的经验实在是宝贵的财富,让这些经验指引你走在神的路上吧!
耶 44:15-18> 拜偶像消灾免祸,这种心态是否也在我身旁的人身上出现?我又可以怎样回答他们的询问?
44:15-18 我们离开神越远,思想就越糊涂。以色列人到埃及的时候,沉迷于拜偶像,连仅有的属灵生命也失去了。(有关“天后”的详细资料,请参 7:18 的注释)。他们移居埃及,受异教之风影响,和当地人一起拜偶像,甚至将所遭的灾难归咎于疏忽拜偶像。但事实恰恰相反,一开始拜偶像就带来种种问题,祸害接踵而至。但是百姓却不肯承认真正的祸根是他们违抗神的引导。当灾难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请细心检视一下神对你有什么指引。
耶 44:28> 被迫离乡的先知,从此下落不明……
44:28 自耶利米被强行带到埃及以后,圣经中再没有提及他的生活情况。
耶 44:30> 对法老合弗拉的预言又怎样应验?
44:30 埃及王法老合弗拉于公元前 588 至 569 年统治埃及,后来被其将领亚玛薛斯所弑,篡夺了他的王位。──《灵修版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四十四章
仍不懊悔(四十四 1 ~ 30 )
本章是耶利米最后的预言,论及在埃及的犹大剩民将会面临的审判,他们会同样遭遇从前耶路撒冷居民面对的厄运。因为他们背离神的心意,全没有懊悔之念。
.前车可鉴( 1 ~ 6 )
先知对犹大剩民说的预言,多半是在他们进入了埃及一段日子后才说的,因那时才会有民分散到密夺、答比匿(皆为下埃及地方)、巴忒罗(南部上埃及地)等地方。在正式宣告他们要面临的灾祸前,神特别引述耶路撒冷的厄运,希望剩民会得警惕,懊悔回转。
.灭亡的宣判( 7 ~ 14 )
违背神的命令至终必会被罚,这是不变的道理。所以,犹大的剩民将要面临灭亡之苦,神会将他们剪除。可是,他们定意寄居埃及,全没有懊悔;同样,神亦定意要把他们灭绝。在这里再一次看到神在公义中的慈爱,因祂在这盛怒中仍容许一些人存留生命。
.剩民的回应( 15 ~ 19 )
这班百姓对神凛烈的责备毫无惧怕和懊悔。反之,他们认为过往的成功和福乐是“天后”(多是指亚斯她录女神)所赐,所以他们定意事奉“天后”,免得遇见灾祸。这不单是那班无知妇女的说话,亦是男人的心声,因为依照习惯,她们的说话须要获得丈夫的认许。
.最后信息( 20 ~ 30 )
先知对剩民最后的预言是特别针对他们荒凉的属灵景况。他们若然遵行神的律法( Law ),条例( status )和法度( testimonies ),必不会遭灾祸。最后,先知更向他们发出挑战,他可以继续敬拜外邦的神,看看神会否惩罚他们。
祈祷 愿我不会以其他东西代替的地位。 ──《新旧约辅读》
耶利米书 耶利米书 第四十四章 注释
1-30 耶利米最後的信息
先知最後的言论是针对逃到埃及的犹太难民。他们逃离米斯巴进入埃
及一段时间後,已散居在埃及各地。先知的信息与他多年向全国所传
的一样,从前犹大因拜偶像而倾国,如今移居埃及的犹太人也必因同
样的恶行受罪。
1-14 百姓到如今还没有懊悔
这些犹太人并未从历史吸取教训,先知宣告神怎样刑罚耶京,也必照
样刑罚他们。
1
「密夺」、「答比匿」、「挪弗」:皆在下埃及地区;
「巴忒罗」则在南部的上埃及地区。
3
「烧香」:原意为「使烟向上升」,可包括焚烧祭牲脂油和素
祭。
「他们」:指本来住耶路撒冷和犹大各城的人。
「你们」:指逃往埃及的犹大人。
4
「从早起来」:原文可作「不断地」或「挚诚地」。
8
「手所作的」:或指偶像,或指恶行。
10
「懊悔」:原文作「压碎」,这里指心灵上的破碎,即痛悔之
意(参诗34:18; 51:17; 赛57:15)。
11
「向你们变脸」:指「坚决与你们敌对」。
14
「除了逃脱的以外」:意思是只有绝少人能逃脱(参28)。
15-19 百姓拒绝先知的警告
百姓与先知持相反的看法,他们认为从前拜天后时国泰民安,反倒停
止对天后的敬拜後却不断遭受天灾人祸,很明显地把一切不幸归咎於
约西亚的改革。
15
「埃及地」:指在北部的下埃及地区。
「巴忒罗」:见1注。
17
「天后」:是巴比伦女神伊施塔尔(参7:18注),也可能是司
掌土地肥腴的迦南女神亚斯她录。这个异教当时颇流行於寄居
埃及的犹太人中。
19
妇女的意思是:她们的丈夫岂不知道她们献祭是向天后作的麽
?向天后献祭包括起誓(见25),而当时妇女起誓需要丈夫的
同意(参民30:7-15)。
20-30 先知末了的警告
刚硬的百姓只有等待神另一次可怕的击打。
25
「作」:原文作「成全」,指偿还献祭时所许的愿。
26
「称呼」:指起誓时提到耶和华的名。
28
「归回犹大地的人数很少」:强调神近乎彻底毁灭的审判(参
14)。这些逃往埃及的犹太人下落不明,历史未清楚交代。
30
「法老合弗拉」:即阿普利斯,史载主前五七○年一次叛变事
件中被黜,政权落在其属下阿马西斯(参43:8-13注)手中,三
年後合弗拉被处决。
思想问题(第 44章)
1 逃到埃及的犹大人虽经过国家沦亡的惨痛,仍未懊悔,仍坚持要
敬拜偶像( 9-10)。
神若藉苦难责罪你,管教你,你事後是否仍执迷不悟?
2 妇女对国难的分析显示她们对耶和华神的属性和能力有何看法?
她们的论证是否有漏洞?
3 对屡劝无效的百姓,神怎样做才能向选民及世人表明 的圣洁与
偶像的虚无?
这对你有何警惕?
4 有人认为各宗教对人生的不同解释各有道理,无法辨明真伪。
讲道材料
耶利米书第四十四章
有些人始终执迷不悟(四十四 1-14 )
就以耶利米与他自己同胞的关注而论,我们现在来到最后一幕。他谴责那些定居埃及的人,显然没有从他们过去痛苦的经验中学习到什么。犹太人在埃及定居的广阔范围都列举在这段经文中:从密夺,一个像尼罗河三角洲东侧地区的答比匿之城市,穿过现代之开罗南约十三哩之孟斐斯,直至巴忒罗,这个词是‘南地’的意思,一个包括我们现在所知存在于亚述安( Assuan ),附近之伊里芬丁( Elephantine )的犹太人殖民区,在那里残存下来一系列跨越主前五世纪之亚兰文文献。许多世纪以来在埃及和犹大之间已有许多来往。这些殖民区有些必定是那些难民从米斯巴来到埃及以前就早已建立了。
这段经文一开始就指明临到犹大本土的悲剧,是宗教上的背道和百姓再三地不注意耶和华藉 祂的‘仆人众先知’不断发出警告的结果( 4 节,在耶利米书中描述真正先知传统特有之短句,比较七 25 ,廿五 4 ,廿九 19 )。那么,那些在埃及定居的人为什么延续他们在宗教上的背道传统,容易顺应他们的宗教环境,‘在埃及地向别神烧香’呢( 8 节)?过去的教训还未深印心中么?这样的行为已决定了犹大和耶路撒冷的命运;它也会决定那些定居在埃及之犹太人的命运。他们正列队迎接那三样不能避免的可怕灾害:‘刀剑、饥荒、瘟疫’( 12-13 节),就是上帝施行惩罚的媒介。那些定居埃及的人可能曾怀 希望,有一天会回到他们的犹大故土,但都注定落空,他们无人能回去。十四节末后的一句话,‘除了逃脱的以外’,大概应视为是后来加上去的经文,给予一线希望,或如新英文译本一样应译作:‘无一人能逃脱’。
我们应设法了解这些定居埃及之犹太人所处的景况。他们是少数民族,充其量是在异国可容许的少数人。正如我们从伊里芬丁的文献得知的,与当地居民的关系未必常是和洽的。他们 尽可能 顺应埃及当地的习俗这确实是合理的。妇女们似乎特别感觉到需要被社会接纳和融合。但‘尽可能’到什么程度呢?这是许多在英国和别处的少数民族因 他们传统家庭、社会和宗教习俗的缘故而要面对的挣扎。对于在埃及的犹太人来说,假如接纳是意味到当地的庙宇对埃及的神明和女神表示敬意的话,那又有何不妥呢?那为何要作出无必要的抨击呢?无人愿意被人扣上“异类”或怪物的帽子。我们似乎时常都认为妥协是有充分理由的,‘社会上若人人都这样做,那还有什么不可呢?’这在耶利米看来是无甚价值的论据。
意见冲突(四十四 15-30 )
我们可能常常替自己人生中各样遭遇作种种解释,并以强有力的论据支持我们不同的见解,在这里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那些定居埃及的犹太人,特别是妇女,她们在耶路撒冷曾沉迷于各种流行的宗教崇拜中,包括敬拜‘天后’(参七 16-20 的注解 ── 代祷时候已过 )。他们辩称他们的困难真正是始于他们放弃这种崇拜( 15-19 节)。在他们看来,是约西亚的改革运动 ── 在耶路撒冷除了敬拜耶和华独一的上帝以外,禁止所有宗教崇拜 ── 引致国家陷于灾祸的。按某种意义来说,他们是对的。那改革运动,不论是什么,都是宗教国家主义的一种表现。废止在耶路撒冷的所有其他异教是国家独立运动的一部分,令整个国家在一位上帝管治之下。这是意味向周遭任何怀 帝国野心的势力作出挑衅。你可以指出这种改革所反映的心情,和它孕育出来的宗教国家主义,必然与巴比伦发生冲突,使耶路撒冷走上毁灭之途。因此耶路撒冷若容许在其街道上敬拜许多神明和女神,景况或许会更佳。那是玛拿西王保持他的国家多年来平安无事的做法,就是向他的亚述霸主作个忠心的奴仆。尽管那是意味在耶路撒冷敬拜某些亚述的神明,那又何妨?你若准备付代价的话,你通常都能有安全和繁荣的。(关于玛拿西和约西亚在位的故事,参王下廿一至廿三章。)
然而,在耶利米看来 ── 无疑是叫在那些定居埃及的犹太人难以接受的 ── 只有一件事:这个国家完全听从,或不听从耶和华的话( 23 节)。他并不准备辩论政治上的正确性。宗教上任何形式或状态的不专一态度都是可诅可咒的。他们对于那悲剧,是责无旁贷的,邪恶已临到那个 体了。
很难看出这两种见解怎样能调和起来。耶利米没有尝试这样做。他转过来对 那些定居埃及的人,大意这样说:‘好,你们可以继续进行你们认为有效益的宗教活动,尽管做吧( 25 节)。惟独要记得,你们要考虑到耶和华,耶和华在“留意”(参关于一 12 的注解 ── 两个异象 ),祂管理所有事情。你们在祂手中,祂“留意降祸不降福”( 27 节)。你们以为自己的行为定会顺利,其实定会遭灾祸。’作为一种‘预兆’( 29 节),耶利米宣告说,这不只是他自己的见证,而且还是那管理一切历史之上帝的判决。耶利米指出法老合弗拉,就是从主前五八七至五七 ○ 年管理埃及的王,他会遭遇西底家类似的命运。法老合弗拉,就我们所知,实际上是被国内一名陆军将领领导的革命推翻的。
耶利米,不论他多么热切确信某些事情,深知他不能强迫别人分享他的信仰。他只能提醒他们,信念是重要的;他们的信念会影响他们在人生中所作的选择,而且这些选择会有不可避免的后果,而至今仍然是这种情形。 ── 《每日研经丛书》
马唐纳注释 耶利米书
柒.当时史事(三四~四五)
三.耶利米和余民流亡埃及(四三~四四)
四四 1 ~ 14 本章是有关耶利米在埃及的最後记录。一般假设他在埃及离世。耶利米提醒他的同胞,他们一切灾祸全是因他们拜偶像所致;然而他们仍然在埃及供奉假神。因这缘故,他们要全面被灭; 除了几个逃脱的人之外,一个都不能归回犹大。
耶利米书 44:1
一 切 住 在 埃 及 地 的 犹 大
人: 耶
利 米 最 后 一 次 向 那 些 居 住 在 埃 及 的 刚 硬 不 悔 改 的 犹 大 人 传 达 神 的 信 息。 由 于 他 们 顽 固 地 弃 绝 全
能 的 真 神, 不 断 陷 在 拜 偶 像 的 罪 恶 当 中, 因 此 神 的 审 判 就 必 定 会 临 到 他 们 (11~14 节 ) 。
44:5
他 们 却 不 听 从: 犹
大 既 不 听 从, 也 不 认 真 对 待 神 的 话 语, 在 这 一 点 上 得 罪 了 神。 许 多 人 因 为 忽 视 或 轻 看 神 的 话 语 而
不 断 犯 罪, 按 照 自 己 自 私 的 方 式 生 活。 他 们 不 相 信 神 会 言 出 必 行。 甚 至 在 教 会 也 会 出 现 这 样 的 肢
体, 他 们 不 惧 怕 神 的 警 戒, 也 不 看 重 神 的 命 令 ( 参 11 节 注 ) 。
44:8
向 别 神 烧 香: 流
亡 埃 及 的 犹 大 民 众 置 之 不 顾 神 的 圣 约, 转 而 归 向 埃 及 的 假 神, 指 望 从 它 们 得 到 富 足 和 保 护。 先 知
耶 利 米 迫 切 地 呼 吁 百 姓 归 向 真 神, 重 新 与 神 立 约 (7~10 节 ) 。
先 知 耶 利 米 的 整 套 神 学 思 想 和 实 践 体 系 都 建 立 在 这 样 一 条 真 理 上: 人 若 要 事 奉 主, 就 必 须 全 心
全 意 地 忠 于 神 和 委 身 于 神, 并 且 努 力 遵 行 神 所 启 示 的 话 语。
44:11
我 必……降 灾: 流
亡 埃 及 的 犹 大 人 因 自 己 的 背 道 和 悖 逆 而 大 大 地 践 踏 了 神 应 允 要 帮 助 并 复 兴 他 们 的 应 许。 耶 利 米
预 言 说, 神 的 审 判 必 然 会 临 到 他 们, 他 们 尽 都 要 灭 亡。 那 些 顽 固 不 化、 执 意 要 弃 绝 神 并 偏 行 己 路
的 人 终 将 走 投 无 路, 自 取 灭 亡。
44:17
天 后: 参 7:18 注。
44:18
停 止……烧 香: 民
众 把 他 们 近 来 遭 遇 的 难 处 归 咎 于 约 西 亚 王 宗 教 改 革 运 动 中 废 除 敬 拜 天 后 的 举 措。 他 们 认 为 偶 像
耶利米书
注释
四十四 1-14 最后的呼吁
第 1 节的经文给了我们一个印象,以为那是一个已经安定下来的犹太人社区,其实这些新近的移民可能是加入了那些在先前已经存在着的犹太人群体。神透过耶利米再次向他们说话,并且首先记述近日在犹大的败亡是因着他们长久以来不顺从神的缘故。他们所犯的罪也如往昔一样,拜偶像的事是对神的抗拒,这里描写的用词也相仿( 3-6 节;比较一 16 ,十一 17 )。这些回忆成了一个例证教训他们,耶和华一如祂的话语般实在。
这警诫的目的是要劝在埃及的余民归向神( 7-10 节)。他们显然在继续敬拜别神( 8 节),所以这番话是指出他们现今对神的背叛,而不是根据过往他们或他们的先祖的行为,尽管他们一直是背离神的( 9 节)。现今,他们所拜的可能是埃及的神明( 8 节),但无论是继续过往的风俗或尝试一些新的东西,那罪都是一样的。刑罚必会来到,并且当列国的人看见神子民的命运的时候,那羞辱是免不了的( 8 下;参二十四 9 ,二十五 18 )。但这不是神所愿意的事,祂盼望百姓能避免那刑罚( 8 节上)。
但审判的话接续而来( 11-14 节),这反映了百姓定意不听从神新的呼吁。这事情的要点不单是说出神预知人的反应,它其实是提出当神的刑罚降临时,往往是因着人对祂故意的抗拒,而不是事前已经预定和无可改变的。在埃及的百姓继续显示他们是该受神的愤怒的。经文中( 7 、 12 、 14 节)重复地出现「余民」这一名词,这表示神的旨意在未来要继续在祂的子民中间,但不会应验在埃及这一群体中。这更与耶利米在西底家的日子所说的话相符(二十四 8-10 )。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如此,神仍然给人机会去补救和在最后向祂真诚地回应。
四十四 15-30 「我们必不听从!」
敬拜天后(迦南人的亚斯他录或巴比伦的伊施塔尔)的风俗仍然继续进行,这是耶利米在约雅敬的时候一直谴责的事(七 18 )。那时也像现今一般,全家都参与其中( 15 、 19 节)。他们一直没有看清他们的实况,现在竟然用一个错谬的论据,指出过去他们是因敬拜天后而昌盛( 17 下 -18 节)。但耶利米指出正是这种敬拜而招致灾祸( 20-23 节)。百姓的思想刚愎、歪曲,使他们不愿意看见真理。
耶利米对在埃及的百姓的最后神谕讽刺地将他们交与他们所选择的命运。他们对神的拒绝带给他们所期望的,就是神弃绝他们( 26 节)。神会执行祂的旨意去刑罚他们,正如祂决意赐福那些忍受巴比伦的被掳和全心回转归向祂的人( 27 节;与二十四 6 相反;亦比较一 12 )。神的话一定要应验,没有别的权柄可与它相比( 28 节)。
这里暗示少许剩下的犹太人会从埃及归回( 14 、 28 节),它的用意是表示神不会在他们中间实行祂的计划。整个逃奔埃及的大胆行为是在神的震怒底下,因为他们是试图靠己力拯救自己,他们将会看见这个可怕的后果( 29 、 30 节)。
耶利米书第四十四章
四十四 1 ~ 30. 审判的预言,包含耶利米最后的言论
先知到达埃及后,迅速斥责难民之沉溺于异教仪式中。他们以埃及的宗教取代迦南的假神,显示他们完全不了解临到耶路撒冷的灾难意义何在。
1 ~ 6. 近来事件的摘要
埃及某些犹太人的聚居地,在犹大灭亡之前许久即已存在。 密夺 是迦南用语,意即“塔”或“要塞”,此语被埃及人借用作要塞之意,或是用以作某一城市的专有名词,就像亚马纳山丘( Tell el-Amarna )石碑所提到的 Ma-ag-da-li 一样。有关答比匿,见四十三 7 注释 。 挪弗 亦作“摩弗”,即孟斐斯的希伯来文名字,该城是下埃及(即北埃及)地区的首要城市。巴忒罗概指上埃及或南埃及地区,在亚述碑文中称之为 Pa-tu-ri-si 。在耶利米书中, 巴忒罗 特别指上埃及地区(参四十四 15 ),有别于下埃及地区的城市(参四十四 1 )。耶利米不敢相信竟有人看不见悖逆神的后果,而在本章他大力谴责罪恶,就像他早先对不愿悔改的犹大所宣告的一样。犹大的难民住在这假神充斥之地,他们被警告切勿重蹈其列祖的罪行。
7 ~ 14. 谴责与审判
背道的最终惩罚,就是将这群余民完全剪除。此事事关重大,因为个人在死后的延续端赖子孙之绵延不绝。 他们后妃 ( 9 节)的主词在马索拉经文作单数── 他的后妃 ;而七十士译本则作 你的首领 。七十士译本在此和 17 、 21 节一样,保留了“列祖……君王……首领”的承接次序,但似乎没有必要在这里更改马索拉经文。妻子们受到斥责,因为她们怂恿丈夫拜偶像,这种传统始于所罗门王时代。虽然言者谆谆,余民们仍旧定意要偏行己路( 10 节),也因此重蹈前人的覆辙。然而,这种态度必将面临同样定意执行自己旨意的神。除了极少数的人得以逃脱之外(参 14 、 28 节),没有一个打算逃到埃及的犹大人得以存活。这些人预定的计划此刻已被剥去伪装的外衣。关于刑罚的警告( 13 节),其实暗指尼布甲尼撒于公元前五六八/七年的大军压境。神就算是在惩罚悖逆的余民时,仍然让一些人逃回犹大地,藉此维持百姓和故土的关系。
15 ~ 19. 余民的轻蔑回答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悖逆的听众将他们的福乐归功于其妻子拜的偶像。从这里提到在巴忒罗聚集成群的犹大人,便可得知这似乎是大多数人的看法。百姓拒不听从耶利米,显示了这些难民仍继续背道。有关 天后 ,见七 18 注释 。此处有一罕见的字 m#lek[et[ ,各英译本作 王后 ,应该是指亚述的神只伊施他尔(迦南人叫“亚斯他录”),她司掌战争和爱情并有许多称号,其中包括“天后”。但是,拜偶像者祭拜的对象仍无法确定,因为有的希伯来文手抄本作 m
le~k[et[ ,意即“创造的作品”、“手所造的”,可能指的是天上的星辰和各天体。七十士译本的七 18 译为“天上的主人”,而旧约亚兰文译本则作“天上之(众)星”。如果这里指的是伊施他尔,可能就是金星,但金星在迦南被当作男神崇拜。异教中拜天体的情形,以迦南拜亚斯他录的传统保存得最完整。由于约西亚在宗教改革时,大力扫荡拜巴力的行为(王下二十三 4 ~ 20 ),因此悖逆的余民便将他们的不幸,以及犹大在约西亚死后的不稳定归咎于此。约西亚于公元六○九年死于米吉多。七十士译本有一抄本的 19 节开始作“而众妇女回答说”,显示众妇女正在傲慢无礼地回覆耶利米的话。古叙利亚文译本亦据此而译。根据古犹太律法(民三十 7 ~ 15 ),已婚妇女的誓约只有丈夫同意时才有效,如果丈夫不同意,他有权将誓约作废。因此,耶利米极力抨击的异教敬拜,其实有着丈夫的全力支持。 饼 (参七 18 )可能是用一种模子制出来的饼,其上有天后的像。
20 ~ 30. 耶利米最后的信息
先知最后记载的话语,是将当时景况的属灵意义,赤裸裸地呈现在难民面前。他重申拜偶像和背道是犹大毁灭的原因,也必导致逃往埃及的难民遭到报应。 这地的百姓 (和合:国内的百姓)一词,偶尔可能指有地业的阶级,但通常和这里一样指一般百姓。耶利米在末了强调,依照西乃之约,神享有特定的权利,为了不愿损及自己的公义,神终必坚持这些权利。虽然几个世纪以来神一再宽容,但惩罚总归要来临,因为百姓宁可献祭给别神(参四十四 3 ),却不依西乃之约的命令,在圣殿敬拜神。如果以色列遵行西乃之约,灾祸必不致发生。这里以 律法、条例、法度 来形容约的条款。律法一词,仅用于神藉着人所启示的事;条例一词的字根意即“刻印”,指的是由执法当局所定下的永久行为规范,并记载下来供个人或社会全体遵行;至于法度,则从意思是“作证”、“证实”、和“训诫”的字根衍生而来,一概用于指神的诫命。耶利米要求百姓继续沉迷于异教的仪式中,看看神是否会惩罚他们,而这样的要求亦将双方对立的情势带到顶点。百姓的毁灭必始自法老合弗拉被黜( 30 节),合弗拉是第二十六王朝的第四位君王,他因干预巴勒斯坦之事而王位不保(公元前 589 ~ 570 年)。合弗拉曾于耶路撒冷被困时伸出援手(三十七 5 ),但在公元前五八八年因巴比伦大力施压而退兵,之后耶路撒冷便告失陷。公元前五六九年吕彼亚战役之后,埃及年轻的宗室阿马西斯( Ahmose )叛变成功,继合弗拉为法老王。合弗拉试图于公元五六六年发动反攻,却在战役中被杀,就像耶利米所预言的一样。耶利米当时是否仍在世,则不得而知。 ──《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
耶利米书第四十四章
44:1-30 本章记下的是耶利米最后一次说的预言和以民仍旧不听神的话,去拜他神的事。
44:1
“密夺”、“答比匿”、“挪弗”都在埃及北部。“巴忒罗”:在埃及南部。亡国后迁居埃及的犹大人大部分居在这些城邑。1-14节是耶利米最后一次的信息,论在埃及的全体以色列人。
44:15-19 百姓用轻藐的态度回答耶利米,证明在埃及的以色列人,虽然经历了亡国之痛,还未能洗心革面,知罪悔改。
44:17 “天后”:假神名;参7:18注。
44:28 下埃及的以色列人几乎都没有返国的机会。以色列复兴的盼望,只留给那些被掳到巴比伦去的百姓。
44:30 这位埃及法老合弗拉(主前589-570年在位)在主前569年一次政变中被杀。参37:5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