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创世记(Genesis)第38章

后来,犹大离开了他的兄弟,住在亚杜兰人希拉的家里。
他在那里遇见了迦南人书亚人的女儿,就娶了她为妻。
他们一共生了叁个儿子,他们给老大起名叫珥、老二叫俄南、小的叫示拉,示拉是在基悉出生的。
他们一共生了叁个儿子,他们给老大起名叫珥、老二叫俄南、小的叫示拉,示拉是在基悉出生的。
他们一共生了叁个儿子,他们给老大起名叫珥、老二叫俄南、小的叫示拉,示拉是在基悉出生的。
犹大替长子珥娶了她玛为妻。
但主却认为珥是个恶人,於是主就把他的生命夺去。
犹大对俄南说:“按照我们的规矩,你哥哥死了,你就要娶她玛为妻,好替你哥哥传宗接代。”
俄南知道就是生了儿子也不是属於自己的,所以,在与她玛同房的时候,他就把精液遗在地上,免得给他哥哥留后。
主厌恶俄南的所作所为,於是就夺去他的生命。
犹大恐怕示拉会像他的两个哥哥一样死去,於是就叫她玛回娘家守寡,等到示拉长大,才跟她成婚。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犹大的妻子死了,等到守丧的日子满了,犹大就和他的朋友亚杜兰人希拉到他在亭拿的剪毛场去。
有人告诉她玛,说她的公公到了亭拿去剪羊毛。
她玛知道虽然示拉已经长大,但却仍然没有打算要娶她。於是,她就脱下了寡妇的衣服、蒙上脸纱,坐在往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门口。
犹大走过的时候看见了她,因为她蒙着脸纱,就误会她是妓女,
於是就叫她陪自己睡觉,一点也没有察觉她是自己的儿媳妇。“你要我陪你睡觉,你给我甚麽代价呢?”她玛问道。
“我从羊群中选一头小山羊送给你吧。”犹大回答说。“那麽,在羊羔还没有送来以前,你给我甚麽作凭据呢?”她玛问道。
“你要甚麽信物呢?”“我要你的盖印、带子和你手里的杖。”犹大就把这些东西都交给她,然后就跟她睡觉了。她玛就这样怀了孕。
事后,她脱下脸纱,仍旧穿上寡妇的装束。
犹大托他的朋友亚杜兰人希拉带一头山羊羔给她玛,并且要从她那里收回信物,但希拉找不着她!
希拉就问当地的人说:“你们知道那个在伊拿印路旁接客的庙妓住在哪里吗?”“这里从来都没有庙妓的。”他们回答说。
希拉只好回去见犹大,说找不着她,而且当地的人又说那里是没有庙妓的。
犹大说:“让她留着我的东西吧,如果我们再去找她,一定会成为人家的笑柄。反正我已经把羊羔送过去了,只是找不到她罢了。”
大约过了叁个月,有人告诉犹大说:“你的媳妇她玛不守妇道,现在还有了身孕呢!”犹大就愤怒地说:“拉她出来,烧死她吧!”
他们正要拉她玛出来,把她烧死的时候,她玛就打发人带口信给他公公,说:“这些东西的主人就是我孩子的父亲,请你看清楚这盖印的指环、带子和杖究竟是谁的?”
犹大认出是自己的物件,就说:“是我理亏了,因为我没有履行诺言,让示拉迎娶她。”犹大从此就不再与她同睡了。
时候到了,她玛生下了一双孪生婴孩。
生产的时候,其中一个婴儿先伸出手来,接生的就把一条红线系在他的手上,说:“他是先出生的。”
可是那婴儿随后却把手缩回去,倒是另一个婴儿先生出来了,接生的惊奇地说:“你怎麽抢先出来了!”因此,那孩子的名字便叫法勒斯,就是抢先出来的意思。
后来,那个手上系有红线的孩子也出生了,他的名字叫谢拉,是光明的意思。
创世记第卅八章   第 38 章 

  创 38 章 > 敬虔与罪性的对比,是何等的强烈…… 

  38 章 这一章清楚记载了犹大不道德的品行,跟约瑟的德行成强烈的对比。犹大引致家庭里彼此争竞、尔虞我诈。下一章则记载约瑟的正直和智慧,反映出他的敬虔品性。因为他的忠心,神大大地赐福给他和他的家,是他所不能想像的。 

  创 38:8-10> 神对孤儿寡妇的关心是何等的细致;面对有需要的人时,我的表现…… 

  38:8-10 律法书记载了在家庭里娶寡嫂为妻的法例(参申 25:5-10 )。这条法例的目的是要使无儿无女的寡妇可以生儿子,那儿子可以承受她丈夫的产业,将来可以照顾她。因为犹大的长子珥──她玛的丈夫──没有儿子,所以无人传宗接代、承受产业,与神立约之福也不能延续下去。神叫俄南死,是因为他不肯尽对哥哥珥和寡嫂她玛当尽的本分──给他们留后。 

  创 38:15-23> 在充满邪淫的时代,我会如何谨守自己的生活? 

  38:15-23 为什么这里好像对卖淫毫不理会?原来,在迦南地的异教风俗中,作妓女是一件平常的事。事奉迦南女神的公众庙妓,是迦南宗教的崇拜对象,她们比一般的妓女更受人尊重。一般妓女有时行淫被捉会被惩罚,但是迦南宗教鼓励人与庙妓行淫,好使农作物和牛羊多产。她玛为了继承丈夫的谱系、成为犹大长子谱系之母而引诱犹大;犹大则欲火攻心而嫖妓,他们两个都不义。 

  创 38:15-24> 在没有道德的地方,我要怎样做才能实践神的心意? 

  38:15-24 犹大为什么对自己去嫖妓直认不讳,却要把作妓女的儿妇处死呢?要明白这种矛盾,我们就要知道当时迦南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妇女最重要的功能是生儿育女,为家族传宗接代。为了确保儿女是丈夫所生的,人们都期望新妇是处女,作妻子的亦不可红杏出墙、不守妇道。如果妻子犯了淫乱之罪,就要被处死。不过,有些妇女没有家庭,她们可能作庙妓,靠拜偶像之人的奉献来维持生活;或者作一般的妓女,受寻芳客的供给。她们所生的儿女不列在任何人的家谱中,因此和她们发生关系的人,也就没有跟任何家族人的亲属犯奸淫。 

  犹大觉得招妓度宿是无伤大雅之事,更何况他乐意付费。可是,他却要处死她玛,因为如果她是作妓女而怀孕,所生的孙儿就不属于他的血统。犹大显然从来没有想到道德的问题,他所关心的只是保存家族的血脉。但是她玛而不是犹大,主动地使这个家族有合法的后嗣,这真是一种极大的讽刺。她引诱犹大的行为却比犹大所做的更合乎律法的精神,因为他没有叫他的小儿子示拉娶她为妻。 

  这件事绝不是说神不计较人作妓女。其实,在整部圣经中,行淫都是严重的罪行。论到此事中的德行,可取之处只是尽上对家族本分的忠心,这也是重要的。其次,犹大与她玛是耶稣基督在肉身上的直系祖先(参太 1:1-6 )。 

  创 38:18> 她玛的凭据,表达了犹大的不义。我生命中是否也有印迹显出我的罪? 

  38:18 印是盖在法律文件上、使之生效的证物。每个印都有独特的设计,用石头刻成,可当作指环戴在手上或串在项链上,是极为重要的图章,不可离开主人。有财有势的人才会用印,盖在泥封或腊封的文件上。她玛因为得到犹大的印,所以有十足的把握,证明犹大与她有关系。 

  创 38:24-26> 别人犯错时,我总想指责;我,能否先坦诚反省自己的罪呢? 

  38:24-26 当她玛说自己怀了孕时,犹大并不知道那是他的骨肉,要将她处死。犹大把自己所犯的罪隐藏起来,却对她玛毫不留情。当我们恼怒别人所犯的罪时,其实我们同样也有犯罪又不想面对罪的倾向。我们若承认自己的罪,求神赦免,我们就更能饶恕别人了。──《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