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卅四章
第 34 章
创 34:1-4> 情欲真是难于驾驭?是放纵,还是控制?
34:1-4 示剑可能被“一见钟情”所害。他的行为既冲动又邪恶,他不单得罪了底拿,也得罪了雅各全家( 34:6-7 ),为自己的家庭和雅各的家庭带来极严重的后果( 34:25-31 )。示剑虽然声称深爱底拿,却不能以此作为强奸底拿的藉口。别让欲火焚身以致犯罪,要小心控制情欲。
创 34:25-31> 以骄横的心态,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带来什么后果?
34:25-31 雅各一家看自己是神的选民,是与众不同的,以致西缅和利未严厉地惩治示剑城的人。神的确是要他们从信奉异教的人中分别出来,但是这班兄弟误以为要分别出来,就是比别人优胜。这种骄横的心态,叫他们屠杀了许多无辜的百姓。
创 34:27-29> 当明白情欲会带来的严重后果时,我会如何谨守自己?
34:27-29 示剑污辱底拿所导致的后果远超过他所能想像的。底拿的兄弟因愤怒而进行报复,痛苦、欺诈、大屠杀就接踵而来。性犯罪是极其可怕的,因为它会带来不堪设想的深远恶果。
创 34:30-31> 以错误的手段,来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结果是……
34:30-31 西缅和利未为要报复示剑奸污底拿,就欺骗、抢掠、杀害示剑城的人。他们要伸张公义的心是对的,但是为求目的不择手段却是错了。因为他们的罪行,父亲雅各在临终前咒诅他们( 49:5-7 )。若干世代以后,西缅的子孙要失去部分神所应许他们的土地。当我们想以恶报恶的时候,千万不要鲁莽,只要让神伸冤报应,我们就可以避免陷入罪恶的网罗里。──《灵修版圣经注释》
创世记第卅四章
神的名受辱(三十四 1 ~ 31 )
这章所载的是一个富有教训但又不体面的事:
.雅各之女受辱( 1 ~ 12 )──底拿是雅各唯一的女儿(参三十 21 ),“她出去要见那地的女子”显示了她外向好动的性格,她主动要与示剑地的女子交往,她这种举动在当日社会背景来看已属轻佻的表现,以致招惹好色之徒垂涎,自毁幸福。她的受污辱虽是示剑王子的恶行,然而她自己也应负起一部分的责任。今天社会色情罪案之递增,乃因妇女穿性感的服装所引起的。为此,今天基督徒妇女当有端庄的品行和衣(参提前二 9 ~ 10 )。
.神的名受亵渎( 13 ~ 31 )──雅各的儿子们因妹妹受人凌辱,甚为忿怒,于是密谋报仇之奸计。诚然妹妹受辱是一件不可容忍的事,这原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是他们所采用的奸计就不敢恭维了,他们以自己的宗教礼仪要求所有的示剑人必须受割礼,然后才答应示剑的请求。西缅和利未就趁所有示剑人在受割礼仍然疼痛之际,无力自卫时便用刀剑杀了他们,然后将底拿带回家去。这样的行动充满了仇恨、不公平、欺骗、残忍,使耶和华神的名受辱。他们可以代表那些藉福音名义去作恶的人,例如教会历史里十字军东征的事情一样,所作的屠杀是违反了基督徒爱心的精神,实属可惜!
祈祷 求主阻止我用属灵的名义去作不合旨意的事,免得羞辱的圣名。──《新旧约辅读》
创世记 第卅四章 注释
34:1-5 示剑奸污雅各的女儿底拿
雅各的女儿底拿有一天去访问示剑城的女子,却被城的主人哈抹的儿子示剑污辱;由於示剑迷恋底拿,因此要求父亲出头替他说亲。
2「希未人」:在这里乃指迦南地的一族,部分住在基遍一带。(书9:7)
5「雅各就闭口不言」:要等他众儿子从田野回来,再作道理。
34:6-17 示剑的父亲和雅各的儿子讨论婚事
示剑的父亲哈抹请求雅各和他的儿子把底拿嫁给示剑为妻,并提议他的百姓和雅各家族彼此通婚,让雅各一家在示剑城居住,自由作买
卖和购买产业( 10)。雅各的众子假装同意,只提出一个条件,就是示 剑城的男人须受割礼( 15)。
34:18-31
雅各二子屠杀示剑城的男人
示剑城的男人按照雅各儿子提出的条件,一个一个都受了割礼( 24) ;手术後三日,就是在他们伤口最痛楚的时候,西缅和利未带同家
丁把当地所有的男子都杀光( 25),且从示剑家中救出妹妹底拿(26) 。(参考:割礼──立约的记号)
27「雅各的儿子们」:指西缅和利未加上其他的兄弟。他们洗劫示剑城,夺走居民的财产,又俘掳了所有的妇女和孩子(29) 。西缅和
利未屠杀示剑城的男子,是一件极其残忍恐怖的事;但当雅各埋怨他们之时,他们却理直气壮地认为所做的事只是为了保存家族的
名誉,他们好像没有一点悔意,以致後来在雅各临终前遭受咒诅(49:7)。
30「比利洗人」:是迦南地的一个民族。
思想问题(第 34章)
1 雅各没有前往伯特利,反定居示剑城,他的一家在示剑发生了什麽惨剧?
2 示剑理亏在先,似应受责罚(参申 22:23-29),为何维护妹妹及 伸张正义的西缅和利未反遭父亲责骂( 30;
参49:5-8)?
他们用计杀尽城中的男人并抢夺一切财物的做法,有何不妥?
创世记第卅四章
强奸与复仇(卅三 18- 卅四 31 )
雅各必然在疏割停留了好几年,因为当他迁移到示剑去的时候,他的家人大部分是成人了。这一段的第一节告诉我们,他‘平平安安’的到达。这形容词其实是讽刺的一笔,因为他在离开的时候,实际的情形并非如此。他在那里买了一块地,好像要安定下来了。
(一)
示剑当时由赫族人统治,或者按希腊文的译法,是何族( Horites )的一个家庭统治。若七十士译本是对的话,这家庭与北米所波大米及叙利亚的何理族( Hurrian )有关系。这族人我们在解释创世记故事中一些法律和社会习俗时,曾好几次提及。总之,赫族也好何族也好,那家族不是闪族人。它曾采用一些闪族名字,他们的首领叫作哈抹的意思是‘驴子’或‘骡子’;但是我们后来发现,他们不实行割礼。哈抹的儿子似乎是依那城市而起名为示剑,但是这可能是一种简称,有如英文中以‘那福’( Norfolk )或‘爱式士’( Essex ),称这些郡中的公爵或伯爵一样。
(二)
底拿不幸引起这青年男子的注意,就像许多现代小说中的乡绅儿子之对她垂青一样。但是后来他爱上了她,便决定要循正当途径娶她。他求他父亲去安排婚事,并且提出满意的聘金,企图以此缓和女方家庭的伤感。然而他父亲实际上却向雅各提出让雅各和他家纳入土着的社区之中,就是引伸这婚事为一般性的互通婚姻的邀请。雅各本来已经是一个小小的地主,或许哈抹以为这是他的心愿。
到了这步,雅各的儿子们接过了谈判的责任。他们表面上赞同哈抹的建议,只求城中的男丁先受割礼。但实际上这是托辞,因为当男丁们仍在割礼的疼痛之中,他们中的两人──西缅与利未──突袭那城,杀死了所有的男丁,掳去了妇孺,尽量掠取他们的财物,并且救出了底拿,她显然(是协议的一部分),已经住在示剑的家中。雅各对这不忠的行动感到震惊,可是他的儿子们严厉地回答他:‘他岂可待我们的妹子如同妓女么?’
有些学者认为混入这故事乃是以后很久、在约书亚进侵之后,以色列人与示剑人结盟的纪录;在那次的侵略中很不顺利,引致一场当地的战争而最后以色列人得胜了。他们可能是对的,因为依照我们所得的纪录,它的场面似乎比起两个家庭之间私下的争执大得太多了。两人如何能雪此大恨;再例如,他们如何处置掳来的妇孺呢?但是我们不必太担心本章细节的分析。不论对它有什么增添之处,原本的故事至少一定是以底拿的被污开始,而结果则是她的两个哥哥,对哈抹与他的儿子及他们的近亲所行的复仇。我们对这事如何反应呢?
希伯来听众对于雅各和他与儿子们抵挡与当地人通婚的试探,可能感到可喜;而他们也会赞赏他的儿子们赶去保他妹子被糟蹋的荣誉。但是对于他们复仇的不忠与野蛮,必然感到震骇──如雅各自己感到震惊一般。对没有民族私心的我们,则这故事毋宁是另一次非人性一般的凶残。它表示上帝的百姓正如其他的人那样凶残。它对未加文饰的情欲与性爱之率直的叙述,使它成了圣经中黑暗的故事之一。
虽然雅各强烈抗议他儿子们的行动,我们也不能原谅雅各本身的罪过。他‘默不作声’,直至他们登场,而他对他们丑恶行为的斥责,却因他本身影响的懦弱而消灭──‘你们连累我,使我在这地的居民中……有了臭名……我和全家的人都必灭绝。’
本章有许多义愤,没有一点人性的慈祥。惟一温柔的时刻,乃是那青年在整个不幸的故事中,对这个他所苦待了的女子,觉得对她有爱恋时所流露的。他‘喜爱这女子,甜言蜜语的安慰她。’我们不知道她会否把这种安慰看作他为恶行后悔而以温和回报她呢?当然,她的那些光火的哥哥们绝不会向她问起她的想法如何。 ──《每日研经丛书》
7.在示剑犯罪(三四)
三四1~12 本章没有提及神的名。雅各一家在示剑生活。女儿底拿与外邦女子交往,违背了与外邦人保持适当距离的原则。有一次,哈抹的儿子示剑奸污了她,又极希望娶她为妻。哈抹深知这激怒雅各和他的众子,就提出一个和平的解决方案:以色列人与迦南人通婚,答应以色列人能享有当地公民的所有权益(撒但用尽各种方法玷污神的族类,第9节算是其中一处)。示剑任凭雅各要求多重的聘金和礼物,他都愿意付上。
三四13~24 雅各的儿子们无意让底拿嫁给示剑,却伪称若这城的人受割礼,就让妹子嫁给示剑。他们恶意盗用神立约的神圣记号。哈抹、示剑和城中所有的男丁都守信,听从他们的话。
三四25~31 但当示剑人在手术后康复期间(行割礼后第三天,乃是伤口最痛楚、全身最无力气的时候),西缅和利未背信,把他们杀掉,掳掠他们的财物。雅各淡然的责骂了他们一顿,西缅和利未回覆,绝不能把妹子当作是妓女。其实,雅各似乎比较关心自己的财富,过于对示剑人所作的恐怖、不义的事情。注意在第30节,他用第一人称代名词“我”用了八次。可见当时人们的道德观念,仍然建立在自我为中心上。
西缅和利未为要报复示剑奸污底拿,就欺骗、抢掠、杀害示剑城的人。他们要伸张公义的心是对的,但是为求目的不择手段却是错了。因为他们的罪行,父亲雅各在临终前咒诅他们(创四九5-7)。对于作恶的人施以报复,似乎是一件令人心快的事,但是他们的行动却是可鄙的,因为他们的行动包含着背信和毁约。当我们想以恶报恶的时候,千万不要鲁莽,人没有权利为着公义的理由行作不义。我们永远不能作恶以达善,我们也不可用邪恶的方法,刑罚邪恶的人。只要让神伸冤报应,我们就可以避免陷入罪恶的网罗里。
34:1 底 拿 …… 那 地 的 女 子 们: 雅 各 在 外 邦 城 示 剑 附 近 住 下, 他 没 有 遵 照 神 的 命 令 回 到 他 父 亲 以 撒 的 地 方 ( 比 较 31:13 ; 35:1) 。 后 来
他 对 此 选 择 感 到 非 常 懊 悔。 在 他 女 儿 底 拿 的 悲 剧 性 事 件 发 生 以 后, 雅 各 才 终 于 决 定 要 上 到 伯 特
利, 除 掉 家 中 一 切 外 邦 的 神 ( 参 下 一 条 注 释 及 35:2 注 ) 。
34:2
就 拉 住 她, 与 她 行 淫: 在 这 件 事 上, 底 拿 和 她 父 母 都 有 过 错。
1. 雅 各 的 过 错 在 于 他 选
择 在 一 个 民 众 邪 恶、 道 德 败 坏 的 地 方 居 住, 就 像 从 前 的 罗 得 一 样 ( 比
较 13:12~13) 。 在 自 己 的 孩 子 与 不 信 的 人 相 互 交 往 的 问 题 上, 他
没 有 制 定 正 确 的 界 限 和 原 则, 也 没 有 很 好 地 监 管 他 们。 至 于 底 拿, 她 的 过 错似 乎 在 于 她 主 动 寻 求
与 不 敬 虔 的 “ 那 地 的 女 子 们 ” 交 往,
最 终 酿 成 了 一 个 悲 剧;雅 各、 他 的 女 儿 及 其 全 家 都 大 受 伤 害, 蒙 受 羞 辱。
2. 如 果 父 母 不 能 严 格 地
将 他 们 的 家 庭 从 邪 恶 环 境 中 分 别 出 来 , 就 会 使 自 己 的 孩 子 处 于 被 试 探 和 与 罪 恶 妥 协 的 境 地, 最
终 可 能 蒙 受 羞 辱 和 灾 难 ( 参 “ 父 母
与 孩 子 ” 一 文 ) 。
34:7
雅 各 的 儿 子 们 …… 十 分 恼 怒: 雅 各 的 儿 子 们 因 为 妹 妹 受 到 玷 污 而 大 大 愤 怒, 这 无 可 厚 非, 谁 都 明 白 这 种 可 耻 行 径 是 不 能 容 忍 的。 但 是 他 们 犯 了 罪 , 因 为 他 们
对 示 剑 人 采 取 了 过 分 而 残 忍 不 义 的 报 复 行 动。
34:15
你 们 所 有 的 男 丁 都 受
割 礼: 雅
各 的 儿 子 们 错 误 地 利 用 他 们 与 神 立 约 的 标 记 来 施 展 他 们 的 诡 计。
34:25
西 缅 和 利 未 …… 趁 着 众 人 想 不 到 的 时 候, 来 到 城 中: 西 缅 和 利 未 不 仅 杀 了 城 中 的 男 丁, 而 且 洗 劫 了 全 城, 掳 掠 了 所 有 的 妇 女 和 孩 子。 他 们 这 种 残 暴 的
恶 行 致 使 他 们 失 去 了 在 本 族 中 的 领 导 地 位。 在 神 眼 里, 为 正 义 而 战 与 残 暴 无 度 之 间 是 有 区 别 的
三十四 1-31 底拿的兄弟复仇 雅各布与哈抹子孙原有的和平共处(三十三 19 )一下子被以下骇人的事件所粉碎。过去 20 多年,雅各布在巴旦亚兰艰苦地生活,好不容易才逃脱了拉班的操纵;后来出乎意料地与以扫言好,可以回到应许之地迦南,他本应可以轻轻松松地安顿下来了,但如今他儿子们的残暴行为却使他的未来危在旦夕。
谁应该为此负责?单单雅各布的儿子们吗?创世记认为谁该负责呢?在这段插曲中,神的目的如何表现出来?祂的应许又怎样继续应验?正如创世记所表示的,这情况十分复杂,责任是双方面的,底拿本不应该与当地的妇女混在一起,因为与迦南人交往会引致混婚(二十八 7-8 )。但这比起示剑所犯的过失,简直是微不足道。在旧约和新约中,婚前性行为是受谴责的。这里的行为更糟,因为它等于强奸。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完全怪责示剑,他对底拿的欲念变成了爱情。雅各布和他的儿子们可能都不知道详情,究竟底拿是自愿或非自愿地留在示剑的家中呢?(三十四 26 )
使人奇怪的是,雅各布好像对底拿的命运漠不关心,可能因为她只不过是利亚的女儿!但是她的兄弟们却大为震惊,不单是因为底拿的遭遇,且是为了他们父亲的冷漠。故此他们的反应是「若果父亲不维护我们的妹子,我们就自己采取行动」。
接下来便是从详计议,他们的狡猾是毋庸置疑的,但若果将哈抹和示剑对雅各布儿子们的谈话(三十四 8-12 ),和他们后来对本城人的谈话(三十四 21-23 )作出比较,显示哈抹和示剑也并非善类。尽管如此,雅各布众子滥杀无辜始终是不对的,雅各布在此及日后(四十九 5-7 )对他们的评语也很中肯。但这里的教训还不止于此,雅各布批评他们的行为危害了他的安全(三十四 30 ),但是人若果不能为公义挺身而出,道德标准就永远不能维持了。示剑待底拿如同妓女一样,而雅各布愿意接受赔款了事,显出他也是同样对待底拿。雅各布儿子的行动间接显出他们父亲的所作所为和淫媒没有两样!
但雅各布和他的家庭却因而致富。杀败示剑人一事预示了将来的征服迦南,迦南人的灭亡是因为他们的不道德性行为(利十八 24-25 )。但这是否暗示以色列人配得他们所征服之地?根据申命记所言:「你进去得他们的地,并不是因你的义,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乃是因这些国民的恶 …… 因耶和华要坚定他向你列祖亚伯拉罕、艾萨克、雅各布起誓所应许的话。」(申九 5 )神选民的罪可能会延迟了神的工作,但它们至终不能破坏祂的应许成就。
第 2 节希未人常出现在迦南的北方(参十 17 )。
创世记第卅四章
示剑大屠杀(三十三 18 ~三十四 31 )
对雅各而言,示剑不啻为妥协的诱惑。他的呼召是到伯特利;但示剑只距它一日之隔,却为贸易的交集地,非常吸引人。他蒙召是要作客旅,作寄居者;但是他在那里购置自己的土地(三十三 19 ),或许他会辩称,这是应许之地的边界。无论如何,这仍是不顺服,他虽有虔诚的举动,筑了一座坛,又以自己的新名字称呼( 20 节),却不能掩盖这事实。
三十四章说明了他付出的代价,包括强奸、欺骗和屠杀;他既与迦南当地人结伴,这不相称的关系必然会导致一连串的罪恶。在士师的时代,还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参士九 28 )。这一回事态变得异常严重,雅各原本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 5 、 30 节),但却因为如此而得免于重蹈罗得的覆辙;他因为怕丧命,才重新打开耳朵,聆听伯特利的呼召。
现代批判学的研究,常假定这个故事和四十九 5 ~ 7 ,只是西缅与利未 支派 设法定居于示剑的故事,而被个人化的版本。然而这故事本身,却没有一处显示有此必要:它既生动又连贯,若要将它改作支派的故事,却难题重重,特别是雅各和主要的角色底拿,都毫无地位可言(除非说,她是杂交婚姻问题的个人化代表,不过这是绕了个大圈子)。这个改头换面的解释,不是由经文本身引起,而是因着先入为主的观念,认为雅各不会有具这些名字的儿子和女儿。
三十三 18. s%a{le{m 一字可以意为 和平 ( RV :参三十四 21 ),但更可能指 平安 ( RSV )。 AV 所译, 到撒冷,示剑的一座城 ,也有可能;德来维( S. R.
Driver )指出,在示剑以东(即“之前”)四哩处,至今仍有一村落名为撒林( Salim )。
19. 哈抹 之名,意思是“驴子”,这令奥伯莱( Albright ) 263 猜测, 哈抹的子孙 是指一以献驴为祭订定合约的人,有人证实,在马里( Mari )曾有类似的习俗。这种动物可以作为圣物的事实,当然可能是这名字的缘由;但是在此处和士师记九 28 ,哈抹都是一个人。
20. 伊利伊罗伊以色列 ,“神(是)以色列的神”,这名称令人忆起二十八 21 ,雅各的誓约(“我就必以耶和华为我的神”),同时也宣告了他自己的新名字。
三十四 1. 从毗努伊勒到现今,已有一段时日,见三十三 17 的注释 。雅各在朝圣的路上止步,让他人落入遭攻击的危险,比他自己来得更大。
2 、 3. 第 2 节的动词贪求的意味很重(亦见第 7 节末尾的注释),第 3 节的动词则较一般性,这样的表达忠实地反应出此类爱情。其稍好的一面或许可缓和已暴发的邪恶,但却不能将之抹杀。
5. 从事态的进展来看,雅各的沉默未免太过于耍外交手腕;他在 30 节暴发的话,显示他看重和平过于名誉。他的儿子忍不下这口气,他却可以,因为他知道自己可以因此得到地位( 9 、 10 节)和财富( 12 节)。
7. 荒唐的事 ( folly )尚不足以表达 n#b[a{la^ 的意思(译注:和合本的 丑事 较贴切),这字总是指侵害性的行为或态度,如,约书亚记七章 15 节;士师记二十章 6 节;参诗篇十四 1 。在撒母耳记下十三 12 以及此处,它与 不该作的事 (或简译为“未作的事”)并列,这句话表达的是一般人的良知(参二十 9 )。 在以色列家 (参申二十二 21 ;耶二十九 23 )一语,显示这家族清楚知道它与整城的人都不同;或许此处已可见教会与世界分野的雏形。
示剑向底拿所作的事,从上面的用词(“羞辱”、“玷污”, 2 、 5 节)以及本节的用语,可看出圣经对于奸淫的严厉观点。这事件究竟是强奸或是淫乱,并不明确:第 2 节的第二个动词,基本上指“带走”( AV 、 RV ),也许意味“抓住”( RSV ),但不能肯定。无论如何,他们并不是逢场作戏,而是盼望能够成婚,因为底拿留在示剑家里( 17 下、 26 节)。不过,正如二 24 所示,婚姻的本质是不可以“提早举行”的。
13 节以下 . 割礼的条件相当受欢迎,因为除了以色列人之外,这仪式有时是为进入婚姻状况而设;参十七 9 ~ 14 的注释 。
20. 城门口 是一般办理公众事务的地点:参二十三 18 ,及路得记四 1 以下。
25. 割礼若粗糙行之,就会令人无力行动,特别是两三天以后 264 。因此这次的屠杀不算是超人的作为,即使西缅和利未是单独进行的(其余的兄弟似乎只参与掳掠和收尾的事, 27 节以下)。除了流便以外──他是情感冲动的人,没有他兄弟的冷酷和决心(其优缺点,参三十七 21 ;四十二 37 ;四十九 4 上)──这两位是底拿同母的哥哥。
30 、 31. 谋和者与报复者互相激怒,各自为惧怕与烈怒所摆布,但可能两者与真正的公平距离同样遥远。他们代表了人对罪恶两种恒有的反应,也是没有结果的反应。
263 FSAC , p.279.
264 参,如 , W. Thesiger, The Mars Arabs , p.102 。
──《丁道尔圣经注释》
34:3 雅各的女儿底拿此时只有十四、五岁。
34:4 从16节所记,可以看出迦南人彼此结亲的提议是想和以色列民结为一个民族,同享神给雅各的祝福。这是以色列人以后经常遇到的威胁,不是被异族同化,便是被消灭。
34:13 有其父必有其子,雅各的儿子们也用假话欺骗示剑,而且利用神圣的割礼来达到罪恶的目的(15节)。
34:23 示剑人的贪念惹来全城男丁的死亡。示剑一人的罪虽重,报复也未免太过分。杀人的西缅和利未受到雅各立刻的责备,他们的后裔后来也遭四散的命运(49:5-7)。四周城邑的人起了公愤,追杀雅各家的人(参35:5)。